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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局 | 梳理和剖析“十三五”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

2017-02-27 09:31来源:固废观察作者:周洪权关键词:垃圾焚烧生活垃圾焚烧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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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十三五”工作目标:将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作为维护公共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到2017年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标准和评价体系。到202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50%以上,全部达到清洁焚烧标准。此目标的提出基于我国垃圾围城问题的严重性,是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宏观解读

一、垃圾围城问题日渐突出

垃圾清运量巨大,且以卫生填埋为主。据统计2015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92亿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1.80亿吨。其中,卫生填埋处理量为1.15亿吨,占63.9%;焚烧处理量为0.61亿吨,占33.9%;其他处理方式占2.2%。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为21.6万吨/日,占总处理能力的32.3%。

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需求缺口大。我国环卫整体水平与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还有着很大的差距,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内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45%左右。对照现在我国常住人口56.08%和户籍人口39.9%的城镇化率,要实现1亿人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不考虑垃圾分类等因素,到2020年因为城镇人口增加将导致城市每年新增垃圾处理量3000多万吨。

现有垃圾填埋超负荷运行,垃圾填埋场选址困难。由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范围的扩大和垃圾产量的增加,往往导致城市填埋场进场垃圾超出设计日均填埋量并造成使用年限缩短。另一方面由于邻避效应,垃圾填埋场选址也日益困难。

二、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事关社会公众、生态环境和政府服务

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是利国利民、解决垃圾围城、保护生态文明的基础性设施,如果在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规划、环评、选址、建设等过程中宣传缺失、监管不到位往往引起群众误解,甚至群体事件。

国务院2015年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6年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都强调了: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处置,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需要政府在规划阶段“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服务”,针对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选址进行综合比选,体现政府的服务功能。积极发展生态文明,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环境才是最大的资源,让能源资源得到永续利用。社会媒体需要做好垃圾焚烧科学知识和理念的宣传普及,使清洁焚烧的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公众在公众参与、建设运营过程中积极参与发挥监督作用。只有这样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才能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显著提升

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投入运行数量逐年增加,焚烧处理能力也有非常大的提高。

我国垃圾焚烧设施和处理能力历年统计数量

原标题:解局 | 独家梳理和剖析“十三五”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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