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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省推出环评清单式管理改革:豁免环评审批 精简环评内容 同步验收备案

2017-03-06 10:5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评环评审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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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环评管理方式,切实提高环评审批服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61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决策部署,浙江省环保厅起草了《关于深化“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深化“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

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环评审批服务效能,在总结“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50天高效审批试点等经验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工作目标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以“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加强区域的规划环评宏观管理,通过实施规划环评结论清单式管理,制定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清单,推动优化区域布局和定位,科学确定主导产业、规模、产业布局等,进一步明确和增强区域发展的环境支撑,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管理,通过合理设定区域内项目准入的具体环境标准,推行豁免环评审批、网上在线备案、精简环评内容、调整审批方式、全程高效管理、同步验收备案等改革措施,全面提高项目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效能,努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审批速度最快、审批服务最优”的审批制度改革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守红线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为基础,严格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提出直观、针对性强、可操作的管理清单,作为支撑规划科学决策实施的重要依据,提升规划环评约束力。

二是服务高效原则。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管理,对高质量完成规划环评、各类管理清单清晰可行的区域,推行豁免环评审批、网上在线备案、精简环评内容、调整审批方式、全程高效管理、同步验收备案等改革措施,全面提高项目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效能。

三是风险可控原则。建立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制度,将重污染高耗能高环境风险项目列入负面清单严格审批把关。依托规划环评的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清单,合理设定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四是放管结合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环保执法与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联动,加强信息公开。建立退出机制,对存在问题的试点区域由省环保厅取消其试点资格,不再享受改革政策,将不履行承诺的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要求。

(三)实施范围

先行选择省级特色小镇和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产业集聚区等)开展“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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