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莱芜市政府发布大气污染治理十条措施

2017-03-29 14:52来源:莱芜新闻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燃煤锅炉莱芜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莱芜市政府决定采取以下十条措施,加快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各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希望广大群众大力支持,监督实施。

莱芜市大气污染治理十条

一、加强“三钢两电”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莱钢、泰钢、九羊、华电莱城电厂、华能莱芜电厂的全天候监督管理,加大突击夜查频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大化工企业和石灰企业的治理力度。加强化工企业废气收集治理,配套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对所有石灰企业进行治理,凡是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手续不完善的一律停产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不准恢复生产,治理无望的坚决关闭。

三、关闭整治南部山区石材开采,有序恢复原貌。对南部山区石料厂进行规范、整治、停产,对已关闭的矿山全部进行生态恢复和绿化。

四、控制燃煤污染。

1、2017年全市范围内禁止原煤散烧,推广洁净型煤和兰炭替代散煤。

2、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0月底前,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进行煤改气、煤改电或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进行煤改气、煤改电或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气锅炉排放水平。

3、建成区所有餐饮、洗浴、饮食摊点、小作坊等燃煤设施一律取缔。

五、加强城区扬尘污染控制。

1、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

2、规模以上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

3、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密闭装置。

4、严格禁止露天焚烧枯枝落叶、垃圾等行为。

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依法查处上路行驶的报废车及冒黑烟车辆,坚决禁止大货车进入城市核心区(东至凤凰路,西至胜利路,北至赢牟大街,南至汶河大道)。

七、实行环保网格化管理。建立市、区、镇、村四级环保网格,所有高架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八、建立有奖举报、媒体曝光、企业环境行为诚信体系机制。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和环保违法行为曝光机制。建立企业环境行为诚信体系,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企业上市、金融信贷、评先创优等挂钩。

九、提高科学治污水平。建设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增强大气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十、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莱芜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6日

原标题:莱芜市政府发布大气污染治理十条措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燃煤锅炉查看更多>莱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