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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城县渗坑治理方案(简本)

2017-06-02 10:4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渗坑废水渗坑治理废水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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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从大城县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大城县渗坑治理方案(简本)已公布,具体如下:

大城县渗坑治理方案(简本)

一、渗坑及污染基本情况

大城县南赵扶镇渗坑包括北部的原砖厂渗坑和南部的原化肥厂渗坑。其中,原砖厂渗坑总面积约为27.6万m2,废水量约为23.7万m3;原化肥厂渗坑总面积约为2.9万m2,废水量约为1.8万m3。每个渗坑内均包括若干个小坑。

2017年4月23日至5月13日,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和清华大学联合对渗坑开展了调查。初步调查结果如下:1、各渗坑废水水质均属于劣V类水质(对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污染物主要为酸、COD、氨氮、总氮、汞、锌和铜。部分样品的色度、总锰、总铬、总镍等指标,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20426-2006)中的一级标准。此外,废水中含有较高浓度的铁、氯离子和硫酸根。2、原化肥厂废水渗坑底泥污染范围约为15857.3m2,原砖厂废水渗坑底泥污染范围约为127596.5m2;部分渗坑底泥呈酸性,个别点位底泥镉、镍、铜超标。底泥污染范围需待废水清空后进一步核证。3、原化肥厂渗坑土壤存在酸污染,主要位于表层0-0.5m范围,个别点位酸污染达到3.0m深度,个别点位六价铬和锌超标(对比《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三次征求意见稿)中的住宅类标准);原砖厂渗坑个别点位铜超标。4、周边地下水浅井中硫酸盐、氯化物、锰、总氮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93)IV类标准,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有检出。初步判断,两处渗坑主要对其东南向100m以内的浅层地下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化肥厂周边地下水同时也受到化肥厂历史生产的影响。受影响浅层地下水不具有灌溉和饮用水功能。

二、渗坑治理方案

(一)治理目标

为了尽快消除渗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消除对周边居民的不良影响,渗坑治理可以考虑分两阶段实施开展:

(1)应急治理阶段

渗坑废水经应急处理后实现pH中性、重金属达标、COD和氨氮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水质。其中:砖厂渗坑低浓度废水经处理后直接排放白马河,执行综合排放一级标准(其中第一类污染物应满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化肥厂渗坑高浓度废水经处理后暂存渗坑里,然后进入大城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执行综合排放三级标准(其中第一类污染物应满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渗坑范围内的污染土壤和底泥经应急处理后重金属含量应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三次征求意见稿)住宅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超标的土壤底泥,经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原地回填,其浸出液浓度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限值。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相关规定,本项目废水处理污泥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拟按照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标准建设一座填埋场,将废水处理污泥经固化/稳定化后进行安全填埋或水泥窑共焚烧处置。

(2)后期治理阶段

渗坑采取人工湿地等生态恢复措施,确保水质长期持续好转。

本治理方案仅针对应急治理阶段。

延伸阅读:

最全梳理!津冀渗坑污染全事件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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