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VOCsVOCs监测市场正文

环保部将对浙江VOCs治理下重手 中国版豁免清单来了

2017-07-21 10:20来源:浙江在线作者:江帆关键词: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炎炎夏日,万里晴空,热浪袭人。

我们除了感慨热情似火的天气,不少人还对白日里万里无云的蔚蓝天、黄昏时绯红瑰丽的晚霞心有概叹:

当雾霾不在,我们的蓝天竟是这般美丽。

然而,转换到环境监测数据上,夏日里却也不尽是好消息。

一个隐于晴空的“杀手”——VOCs,频频引发臭氧污染。

近日,环保部大气司司长刘炳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环保部将出台《“十三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包括北京、河北、浙江等在内的16个省市,被划为全国VOCs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

VOCs大气污染影响重

在我国,人人已“谈霾色变”,然而对于臭氧污染仍知之甚少。

其实,与PM2.5相通,O3已经成为我国大气复合污染重要因子之一。VOCs则是导致O3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对二次PM2.5生成也具有重要影响。

监测数据表明,2013-2016年,第一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O3浓度(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上升10.8%;2016年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7.5%的城市O3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2016年O3浓度分别为172和159微克/立方米,超过或已接近国家二级标准。

在省环保厅发布的6月浙江空气质量报告中,供发生重度污染2天次,首要污染物均为O3(臭氧),已成当前夏日污染最重一环。

16省(市)被划为防治重区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Ox)、烟粉尘排放得到明显控制,但VOCs排放量仍呈增长趋势,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

在人为源VOCs排放构成中,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农业源分别占43%、28%、15%、14%,来源广泛,几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范围之广、控制之难,显而易见。

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是我国大气复合污染较重的地区,共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6个省(市),这些地区也是我国人为源VOCs的高排放区,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70%左右。

“十三五”期间,上述地区作为全国VOCs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成为国内VOCs治理的先行地区。

至2020年浙江排放总量降两成

作为VOCs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我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列全国第四位,主要集中在宁波、台州、温州等地区。

相对应的,浙江的减排任务量也位居全国平均线以上。

据悉,到2020年,我国VOCs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然而,根据《“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浙江至2020年的VOCs减排比是20%,仅次于北京25%的减排比例。

事实上,VOCs治理已经成为浙江治气全域总动员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去年7月起,浙江明确开征石油化工、包装印刷两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且征收标准高于国家最低标准两倍以上。

在政策制定方面,浙江作为领跑地区已发布《生物制药工业污染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下一步,还将针对化纤、橡胶等行业制定具体排放标准。

中国版VOCs豁免清单与美国有何不同?

伴随着我国《“十三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落地,我国的VOCs豁免清单也要来了。

豁免清单的出台将意味着,哪些有机化合物将不处于我国“十三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管理的高压态势之下。

来看看已有豁免清单的美国,在美国某些政府法规中,VOCs仅用来指那些在大气中具有光化学活性的有机化合物,即任何其他的不参与大气中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都被定义为豁免化合物。

按照这种算法,除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酸、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碳酸铵之外的能参与大气中光化学反应的任何含碳化合物都是VOCs。

这样的定义,无疑对美国涂料、化工、石油行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我国,广泛使用的VOCs定义为: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卤代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

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四个行业,已经被列为VOCs治理重点行业。环境保护部也将加快制定制药、农药、印刷、家具、汽车制造、集装箱制造、电子工业等行业排放标准。

相信中国版VOCs豁免清单的出台,更将从根源上影响相关行业的清洁能源使用和新材料开发。

原标题:环保部将对浙江VOCs治理下重手,中国版豁免清单来了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VOCs治理查看更多>挥发性有机物查看更多>VOCs排放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