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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2017-08-25 13:26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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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69号)精神,加快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设点、全市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监测网络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应急预警、综合集成、测管联动、综合保障等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水陆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设点,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1.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以有代表性的背景区域、大气主要输送通道、建成区、市域边界点等区域为重点,不断完善全市镇(街道)及环境敏感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到2020年年底,全市88个镇(街道)、10个建成区及南北、东西传送通道、市域边界等敏感区域实现自动监测全覆盖。(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气象局配合)

2.水环境质量监测。选择主要河流、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排污管网等流域区域,不断完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市环保局、市水利与渔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3.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根据行政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污染防治需求,选择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场地等区域,科学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到2020年年底,全市土壤监测点位实现区县按功能全覆盖,初步建成全市土壤环境监测网。(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4.声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区域环境、道路交通、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在车站、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商业中心等敏感场所开展监督监测,逐步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市环保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5.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以满足行政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需求为目标,按照“需求牵引、风险导向、先急后缓、突出重点、资源共享、数据共享”的原则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逐步开展辐射自动监测。(市环保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水利与渔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6.污染源监测。排污单位实行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时向环保部门申报、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在环境监测垂改前,明确市、区县两级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测、监控工作任务和分工,按照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制度,上级环境监测机构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质控检查和监测能力考核,并及时通报结果。在环境监测垂改后,由市级环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的监测监控工作。组织开展重点移动源、面源监测与统计。(市环保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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