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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7-09-05 13:4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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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环保部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推动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我部组织修订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年10月13日前反馈我部。如无意见,也请及时函告。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谢琼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70

传真:(010)66556269

邮箱:wfsyysc@mep.gov.cn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8月30日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治理、防范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风险,保障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基本方法、定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件制作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编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7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增加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步骤的要求;

——增加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

——增加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件制作的技术要求;

——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界的技术要求;

——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的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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