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山东新泰市政府印发《新泰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新政办发〔2017〕36号
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
《新泰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新泰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泰安市下达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泰安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泰政办字〔2017〕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7年,完成《新泰市大气污染防治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城市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浓度分别控制在60μg/m3、39μg/m3、104.1μg/m3、64.5μg/m3以下。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减量置换。(市经信局负责落实)
2.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营业执照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排查结果,建立管理台账,逐一明确取缔时间和责任人,制定印发“小散乱污”企业整治计划,报市环保局备案。各乡镇街道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员责任。在取缔期间,对新发现或死灰复燃的“小散乱污”企业,一并进行取缔。9月底前,要基本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工作(工作分工详见附件1)。(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小散乱污”企业重点是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3.深入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突出焦化、工业窑炉、煤化工等重点行业,逐一制定治理方案,通过清洁能源替代、节能技术改造、建设环保治理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经信局负责落实)
(二)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山东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确保完成泰安市下达的“2017年底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30万吨”的目标,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纳入新上热电联产项目煤炭减量平衡方案。(市发改局负责落实)
2.加快实施集中供暖。加强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全市集中供热面积。10月底前,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等采暖方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加大工业低品位余热等利用。(市公用事业局负责落实)
3.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散煤治理,实现冬季清洁取暖。10月底前,全面禁止销售、使用硫分≥1%、灰分≥16%的劣质散煤;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周边禁止销售、使用硫分≥0.5%的煤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清洁煤配送体系,全面实现泰安市确定的散煤治理目标,完成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市煤炭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禁燃区内全面取缔散煤销售点,禁止销售、燃用散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积极推动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市公用事业局负责落实)
加快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和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完善天然气管网,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电力和气源保障。(市发改局、市供电公司负责落实)
4.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现有燃煤锅炉全面摸底排查,要实行网格化管理,逐台明确治理方式、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印发燃煤小锅炉淘汰计划,并报市环保局备案。在淘汰期间,对新发现或死灰复燃的燃煤小锅炉,一并进行淘汰。9月底前,要基本淘汰辖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名单详见附件2)。(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燃煤窑炉加快电炉、气炉改造进度。(市环保局、市经信局牵头,各有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5.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为青云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新汶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其中,青云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范围为东至京沪高速、南至205国道、西至铁西路、北至瑞山路及新泰经济开发区(不含新区);新汶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范围为东至向阳路、南至泰新高速、西至莲汶路、北至柴汶河。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在9月底前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原《关于划定新泰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13〕291号)同时废止。按照环保部2017年3月27日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类别按照泰安市禁燃区相关控制要求执行。(市环保局牵头,各有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三)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1.加快推进超低排放。加快实施12台燃煤机组及3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6月底前,生产用燃煤机组(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9月底前,供暖用燃煤机组(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实施停产整治。(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2.实施高架源联网工作。对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6月底前,完成高架源的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与泰安市环保局联网,年底前与省环保厅联网。(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3.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年底前,完成国务院“大气十条”确定的重点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4.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逐企业明确排放不达标企业的最后整改时限,到期仍不达标的坚决关停。(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5.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根据全市污染特征,因地制宜的开展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10月底前,有机化工企业完成首轮泄漏检测和修复工作;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行业基本完成整治工作;纳入省、泰安市大气考核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全部治理完成。积极开展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大力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全面实施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排放,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浮顶罐,有机液体装卸采取全密闭、下部装卸、液下装载等方式,并实施高效油气回收措施(不含柴油),配备具有油气回收接口的车辆;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采取密闭措施,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加强有组织废气治理,配套安装焚烧等高效治理设施;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应送火炬系统处理(治理任务详见附件3)。(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了2025年第一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86亿元。此次资金支持项目均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共支持38个项目,包括能力建设项目7个、VOCs深度治理项目5个、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4个、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7个、工业污染(炉窑)治理项目3个、无组织
12月3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坚决打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五个标志性战役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盛才主持发布会并介绍我省“坚决打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五个标志性战役”相关情况,厅总工程师、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吴小平、执法局局长黄礼彬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是发布
江苏省财政厅12月30日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南京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等68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共计41731万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各有关设区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有关县(市)财政局、设区市生态
经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并发布,并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二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
贵州省财政厅12月24日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三批)预算1245万元,用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城市颗粒物雷达管控能力建设项目和贵州省环境监察局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三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12月25日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本次下达资金共计65884万元,用于阜阳市乡镇(街道)空气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等66个项目建设,详情如下:
贵州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14916.45万元,用于支持贵州省环境监察局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等18个项目建设。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119号有关市(州)财政
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测预警,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详情如下: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3日发布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第一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煤改电”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一)等22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第一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
山西省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公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下达各县(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472万元,用于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窑SCR改造项目、灵丘县山河精密铸造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灵丘县永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个项目。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1月2日,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2024年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项目预算金额1899.21万元,分五个标段。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2024年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了2025年第一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86亿元。此次资金支持项目均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共支持38个项目,包括能力建设项目7个、VOCs深度治理项目5个、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4个、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7个、工业污染(炉窑)治理项目3个、无组织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淅川中联水泥有限公司4500t/d水泥窑窑尾烟气脱硝深度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辽,宁希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入围,第一候选人报价2961.1万元。本项目计划对淅川中联现有的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进行窑尾烟气进行脱硝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采用
2024年12月31日,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熟料生产线脱硝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该项目通过脱硝改造,实现氨氧化物超低排放,窑系统运行烟囱在线监测NOx≤50mg/m3,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节省氨水,无其他材料消耗。
2025年1月2日,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162万吨300系不锈钢项目钢渣间扩容及增设除尘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2853万。[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162万吨300系不锈钢项目钢渣间扩容及增设除尘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中标结
2024年12月31日,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脱硫超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如下: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脱硫超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JSTCC2400317809)
祁连山水泥交易平台发布天水公司超低排放SCR技术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详情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技术
12月30日,广州市越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SCR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价格:3526531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价格:41354401.98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佰能
12月28日,巴州钢铁烧结脱硫脱硝改造项目(机头烟气净化系统改造)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发布。本工程拟将利用八一钢铁B烧结机机头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的设备材料,在巴州钢铁异地建设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并配套新建氨水站、循环水站、电气楼、制酸系统及土建、结构、电仪、给排水、监控等;包括项目的初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黑龙江省肇州县恒兴供热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预算3063.28万元,计划对肇州县瑞龙供热有限公司2*80吨/小时热水锅炉的烟气处理系统进行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在锅炉房原址拆旧新建布袋式除尘器2台,安装SNCR+SCR联合脱硝设备2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里坤县热源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6755.3万元。巴里坤县锅炉房原装机分别为1台130T燃煤锅炉,1台100T燃煤锅炉,1台80T燃煤锅炉现需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达到标准(NOX小于50mg/Nm3、SO2小于35mg/Nm3、粉尘小于10mg/Nm
12月3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坚决打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五个标志性战役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盛才主持发布会并介绍我省“坚决打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五个标志性战役”相关情况,厅总工程师、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吴小平、执法局局长黄礼彬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是发布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12月26日发布关于征求《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正文、附件两部分,正文含三个版块,分别为“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其中总体目
12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到2025年,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1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力争达到97.5%以上,彻底消除重度污染天气并进一步提高达优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国家和广东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
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测预警,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详情如下: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12月18日,毕节市人民政府印发《毕节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7%,全市不发生重度以上污染天气,NOx和VOCs累计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975吨、230吨。全文如下: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12月17日发布《深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防控结合。在充分考虑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等有关需求的前提下,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属地管理,统一领导。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市有关
12月16日,江西省长叶建春主持召开第71次省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部署2024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对我省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江西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会议
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12月16日印发《铜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详情如下:铜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
12月16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遵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到2025年底,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8%,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
近日,邯郸市政府印发《邯郸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垃圾发电企业SCR脱硝设施改造,扎实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2024年,在产钢铁企业全面完成创A;到2025年,A级企业数量稳定
12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4〕85号),其中指出,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方案提到,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