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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嘉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09-12 11:1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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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嘉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印发,全文如下:

嘉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嘉政发〔2017〕15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嘉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嘉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立足市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治理,落实各方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美丽嘉兴、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资料,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和林地,围绕已发现的重点土壤污染区域和污染源影响区域,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并协同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调查。2018年9月底前,查明农用地(耕地为主)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一次调查。〔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经济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充分利用国土资源、环保部门的土壤污染调查资料、数据和样品,整合各方技术机构资源,以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停企业原址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到2020年9月底,掌握化工(含制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等7个重点行业(以下简称7个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停企业原址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调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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