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综合评论正文

江西住建厅强化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跟踪督查问责

2017-10-11 16:03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键词: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城镇污水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一、督促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成效不明显

1.通报督办。5月下发《关于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对各地管廊建设情况进行了排名通报,对2017年建设任务开工提出要求。7月,组织开展了包括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在内的综合督查,督促各地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度。

2.发函督办。6月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展滞后的设区市市政府下发了督办函。

3.实地督办。8月初派出督查组对景德镇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行现场督查。

4.调度督办。5月在南昌召开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作推进会。6月在南昌召开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调度会,要求各设区市尽快研究出台地下综合管廊管理运营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截至7月底,2017年建设任务已开工8.9公里,开工率17.8%,开工率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0%。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景德镇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二、督促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工作成效不明显

1.指导萍乡市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7月在萍乡市举办海绵城市建设论坛。与会专家、学者对海绵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探讨,形成了《海绵城市建设萍乡倡议》,努力推动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从试点走向示范。

2.抓好南昌、吉安、抚州三个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工作的督导和面上工作的指导。7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鹿心社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印发《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的通报》,对全省各城市海绵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排名,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城市进行点名通报。

3.总结推广萍乡国家试点经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鹿心社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对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7月印发《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做法和经验》, 在全省推广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经验。

三、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跟踪督查问责不力

1.扎实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启动了对第二批46个县(市、区)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考核验收,委托第三方完成了省级考核验收的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和实地暗访工作。组织瑞昌、靖安、崇义三县(市)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召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督导会,部署开展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全省共排查出500立方米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约466处、漂浮垃圾18处,正在督促有关市县进行整治。

3.加强对48个县(市)污水管网建设的调度督查。每月对48个县(市)污水管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和排名;组织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对检查中仍有未开工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的22个县(市)政府下发了督办函。向仍未完成任务的县(市)政府发督办函,要求限期完成建设任务。

4.开展约谈,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省政府召开约谈会,对安义县等9个进展缓慢或存在问题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5.加快推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在新余市召开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现场推进会,推广新余市垃圾焚烧发电工作经验。督促各地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

6.加强对未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县市督促指导。分别向抚州市、宜春市和赣州市政府发送督办函,督促南丰县、金溪县、高安市、信丰县、大余县等5个市县加快建设。

7.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南昌市、宜春市、赣江新区2017年启动试点工作。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南昌、宜春等城市试点工作。

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综合管廊查看更多>海绵城市查看更多>城镇污水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