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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云南玉溪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10-18 09: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地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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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玉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印发,方案提到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到2020年,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指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全文如下:

《玉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通〔2017〕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玉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8号)的要求,结合玉溪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夯实基础,设定目标。根据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欠账较多的现状,优先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实施重点区域修复治理、建立责任体系等方面工作。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合理设定有限目标。

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针对当前有损群众健康的土壤环境问题,立足我市实际,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明确监管的重点污染物、行业和区域,提出严格的管控措施,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分类管控,综合施策。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3种类型及土壤污染程度,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农用地按照污染程度实施分类管理,建设用地按照不同用途实施准入管理,未利用地重点提出污染预防措施。提高治理与修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控制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已有污染土壤存量。

细化要求,明确任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8号)文件各项任务措施的目标要求、定量指标、建设内容和实施安排,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指标逐级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县区政府和有关企业。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主要指标。到2020年,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指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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