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6日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保障公众健康。确保按照国家要求,重污染天气期间全社会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5%和20%以上。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及环境保护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86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225号)、《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
1.2.2我市相关文件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发〔2013〕35号)、《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政发〔2017〕14号)、《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对因沙尘暴和臭氧形成的重度污染不执行本预案。
1.4预案体系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各区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
2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是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适时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和各区人民政府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编修应急保障预案及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具体职责见附件)。
2.4专家组及其职责
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3预警
3.1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预测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2预警的发布
3.2.1监测预警
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物的监测预警及动态趋势分析;市气象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大雾、霾、沙尘暴天气监测预警。
3.2.2预警信息的发布
(1)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或调整相应级别的预警。
(2)蓝色预警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预警信息通过市环保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和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提示。
(3)黄色、橙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红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一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市政府应急办、15个成员单位和16个区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各责任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二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向各责任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发布预警信息。
三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3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解除或调整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同启动程序一致。蓝色预警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36小时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采取升级措施。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的启动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各自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应急指挥部建立协调机制,在Ⅰ级响应时召开协调会议,在Ⅱ级或Ⅲ级响应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部署。
此外,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建议启动京津冀区域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时,天津市按照国家或协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议的应急措施启动时间和预警级别,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与周边城市共同应对区域重污染。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可根据我市污染特征及专家组会商意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实施有针对性的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4.3响应措施
4.3.1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措施
采暖季期间,依照国家及本市错峰生产与运输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采暖季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等行业的错峰生产措施及重点用车企业错峰运输措施。
4.3.2Ⅳ级响应措施
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4.3.3Ⅲ级响应措施
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4)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强制性措施:
(1)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全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确保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30%以上。主要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或以区为单位,安排区内工业企业轮流实施停产、限产、限排等方式实现减排要求。其中,部分重点行业减排要求如下(其他行业按照工业源项目清单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
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业停产,钢压延加工业压延工序停止生产。
涂料制造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家具制造业: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玻璃制造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天津市地方排放标准降低30%以上。
铸造行业:全部停产(包含电炉、天然气炉)。
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工业企业中的自备电厂以及已备案的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单位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稳定排放,不执行减排措施。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除重大民生工程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全面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6)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7)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2至3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3.4Ⅱ级响应措施
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4)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强制性措施:
(1)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全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确保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50%以上。主要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或以区为单位,安排区内工业企业轮流实施停产、限产、限排等方式实现减排要求。其中,部分重点行业减排要求如下(其他行业按照工业源项目清单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
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业停产,钢压延加工业压延工序停止生产。
涂料制造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家具制造业: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玻璃制造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天津市地方排放标准降低30%以上。
铸造行业:全部停产(包含电炉、天然气炉)。
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工业企业中的自备电厂以及已备案的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单位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稳定排放,不执行减排措施。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除重大民生工程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全面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6)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7)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8)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按单双号行驶(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车辆除外)。
(9)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4.3.5Ⅰ级响应措施
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2)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加强对相关呼吸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
(3)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4)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5)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6)企事业单位可采取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强制性措施:
(1)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全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确保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50%以上。主要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或以区为单位,安排区内工业企业轮流实施停产、限产、限排等方式实现减排要求。其中,部分重点行业减排要求如下(其他行业按照工业源项目清单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
金属加工业:全部停产。
涂料制造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家具制造业:全部停产。
玻璃制造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天津市地方排放标准降低30%以上。
铸造行业:全部停产(包含电炉、天然气炉)。
造纸、纸制品、橡胶及塑料制造业:涉及废气排放的工序全部停产。
钢铁行业:采暖季在错峰生产的基础上,烧结球团工艺停产。
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工业企业中的自备电厂以及已备案的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单位要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稳定排放,不执行减排措施。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塔吊、地下施工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6)除重大民生工程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全面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7)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持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8)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按单双号行驶(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车辆及纯电动汽车除外)。
(9)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10)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4.4响应措施的监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协助做好此项工作。自预警信息发布后24小时起对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要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本行业、本辖区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7︰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响应落实情况。
4.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
5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6监督管理
6.1公众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6.2应急演练
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6.3应急培训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增强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6.4责任追究
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应急响应期间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重污染天气期间发现的露天烧烤,企业超标排放、违法排污和错峰生产未落实到位等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追责程序进行追责。
7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89号)同时废止。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对涉及本部门监管的单位要及时更新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并落实措施;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中要包括本行政区域错峰生产、一般工业企业分批停产和扬尘源停工的减排措施项目清单。
各区人民政府、各责任单位每年4月底、9月底、12月底将更新的清单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补齐空气质量不优的短板弱项,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咸阳印发了《咸阳市2025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分为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加强组织保障三个部分。目标要求:以减排、减煤、减卡为重点,处理好高质量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陕西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建设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标杆城市。大力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以下为政策原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实现“十
日前,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PM2.5浓度不超过4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63天,力争完成省上下达我市重污染天数控制指标;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9410吨、6570吨。详
近日,湖北省环境厅印发《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点》。文件提出,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14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3家企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36家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详情如下: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点》的通知鄂环办〔2025〕10号
为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在化工和制药领域的应用与发展,我们将在2024年6月3日至4日,于上海国家会展中心(虹桥)举办的上海2024世环会[工业节能与环保展]及上海国际泵管阀展览会(简称“上海国际泵阀展”)期间,同步召开“2024化工和制药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安全处理新技术应用交流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汇聚了众
3月19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示湖北省2024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含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关于湖北省2024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含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示为精准化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
为积极响应“双碳”目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避免重污染天气导致的电解槽减产风险,榆林新材料集团确立了创建电解铝行业绩效A级企业的目标。在此背景下,铝业分公司电解铝烟气净化脱硫系统局部改造项目历经三个多月,六套电解铝烟气净化脱硫系统近日全面竣工并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旨在提升脱硫效率、
日前,包钢股份在投资互动平台上表示,自2020年以来,公司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超低排放任务,实施了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3大类100余项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于2024年9月通过专家现场审核,成为自治区首家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公示的钢铁企业。2024年12月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污染天气绩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近日,我国最大核能供热商用示范工程——国家电投“暖核一号”完成第六个供暖季任务,有力保障了山东烟台、威海城区40万居民清洁温暖过冬。从2019年首次投运以来,“暖核一号”供热能力不断提升,清洁效益不断放大,关键技术不断突破。本供暖季,“暖核一号”供热能力进一步增强,总供热面积近1300万平
近日,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电解及炭素系统脱硫改造项目”正式开工。作为国家绿色制造战略的重要实践,该项目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环保减排为核心,不仅标志着铝工业领域低碳转型的又一里程碑,也为区域经济高
近年来,垃圾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提高,这对垃圾发电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第六届全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管理与创新应用研讨会上,北京予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予知环保”)总经理助理张运表示,垃圾焚烧烟气提标改造已成为行业必然趋势,而予知环保研发的高活性氢氧化钙脱酸材料,为
4月3日,内蒙古鄂尔多斯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完全离网型2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获批复实施。该项目由鄂尔多斯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99.18亿元,规划建设风电200万千瓦、新建3座220kV升压站。项目所发电力为鄂尔多斯集团硅电联产项目、鄂尔多斯EJM锰合金有限公司锰硅合金等项目提供绿电供给。项
4月3日,马钢炼铁事业部B#高炉热风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504058.09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克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000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中能诺泰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
位于宁波石化开发区的浙能镇电燃机搬迁改造项目稳定运行后,3月31日23时58分,随着浙江省调度指挥中心下达9F11号机组关停指令,浙能镇海发电公司(原镇海发电厂)在虹桥村厂区的最后一套发电机组退役。该厂区从1978年首台机组投产至今累计发电2188.06亿千瓦时,曾为助力浙江省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此
3月28日,由晶澳智慧能源投建的江苏和天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2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充分利用江苏和天下四个生产厂房的彩钢瓦屋面资源,采用晶澳DeepBlue系列高效率光伏组件,通过屋面平铺方案实现空间资源最大化利用,直流侧装机容量达4.84MW,交流侧容量3.92MW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围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今天,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3月27日10时56分,国家能源集团广东肇庆电厂二期燃气项目四套机组顺利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入商业运营。继3月20日三套机组建成投产后。圆满实现一周“双投”目标,标志着国家能源集团2025年首个火电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广东肇庆电厂二期燃气项目是国家能源集团和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
3月以来,全国各地光伏项目开工规模已超4GW,规模最大的项目当属大基地——中绿电阜康1.3GW光伏项目、甘孜州乡城贡札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合计2.3GW。项目遍布在广东、山西、新疆等12省。以下是规模达到百兆瓦的开工项目:中绿电阜康1.3GW光伏项目3月22日,阜康市举行中绿电阜康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开工仪
3月26日,由中国能建山西电建承建的全国最大单机陆上风电机组赤峰克旗兴龙20万千瓦风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投运。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芝瑞镇,风电场装机容量200MW,配套升压站。为了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项目团队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将原设计的24台8.35兆瓦风机优化为20台10兆
4月1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配网物资联合采购示范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次招标共8项物资,分别是10kV电力电缆(山东)、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山东)、低压电力电缆(山东)、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山东)、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天津)、10kV电力电缆(重庆)、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
4月14日,高能环境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高能时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百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来的,经招标人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天津高能时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为“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的中标
4月11日至13日,天津地区遭遇大风天气,气象台发布陆地大风橙色预警信号,企业所在地滨海新区区域阵风达10级以上。面对严峻的极端天气挑战,国投北疆电厂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全力做好此次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保障了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紧急部署提高重视程度企业第一时间发布大风橙色预警通知,立即启
1、275MW!3个分散式风电项目获核准!4月2日,宝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莒南沂唐新能源有限公司、莒南唐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收到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签发的风电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根据公告,具体项目包括莒南沂唐135MW分散式风电项目、莒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琏升科技发布公告,宣布其正筹划一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公司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收购兴储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权以及天津琏升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天津琏升是琏升科技持股33.69%的控股子公司,负责光伏产业平台和天津产业园运
根据中央气象台预报,4月11日至13日,受较强冷空气影响,全国多地将出现大风天气,北方将出现强风、沙尘、降温、暴雪天气,南方局地有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坚决扛牢电力保供首要责任,公司党组高度重视、超前谋划、统筹部署,第一时间启动极端天气Ⅳ级应急响应,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20日,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科院”)牵头承担的“高效分布式制氢集成技术的基础科学及工程问题”研究项目顺利通过基金委组织的结题验收,研究成果为我国制氢领域关键技术突破提供了重要支撑。该项目聚焦电解水制氢与天然气现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国家能源集团宁夏六盘山2×1000MW、广东清远2×1000MW等60个项目电缆采购中标公示国家能源集团发布科环集团国能智深宁夏六盘山2×1000MW、广东清远2×1000MW等60个项目电缆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第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国家能源集团宁夏六盘山2×1000MW、广东清远2×1000MW等60个项目电缆采购中标公示国家能源集团发布科环集团国能智深宁夏六盘山2×1000MW、广东清远2×1000MW等60个项目电缆采购公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文件表示,坚持统一认识,明确虚拟电厂的定义和功能定位。坚持开放包容,健全支持虚拟电厂发展的政策和市场体系。坚持安全可靠,将虚拟电厂纳入电力安全管理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坚持多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全国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