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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BOT模式投资中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研究

2017-11-17 13:42来源:《工业水处理》作者:周峰等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BOT污水处理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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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BOT模式是国际通行的一种基础性公共设施建设的融资方式& 以BOT模式投资中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是一种长期的、稳健的投资方式,引进这种投资模式,可以有效的缓解我国环保领域投资不足的问题!并提高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以BOT模式投资中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研究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进入21世纪后我国经济形势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城市化程度越来越高(然而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而来的是自然环境仍然呈恶化趋势,尤其是水源危机越来越严重,水源危机在我国西北和华北地区表现为资源型匮乏和水污染,在华南、华东地区则是严重的水体污染所导致的。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我国政府在初步解决了工业点源污染后!正全力进行规模更大的城市污水治理工程,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运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所需的资金巨大,必须引入市场机制,拓展投融资渠道BOT模式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基础建设融资方式!在我国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已经有很多的案例,将BOT模式引进到环保处理领域可以有效的解决我国目前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资金短缺的境地。

1、BOT模式的简介

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 mode,建造-运营-移交)的概念是由土耳其总理厄扎尔1984年正式提出的。在我国又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具有民营化、全额投资、特许期和垄断经营的四个基本特征。其涵义是: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将一个公共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一般为国际财团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无偿移交签约方的政府部门。 实质上融资方式是指私营机构含国外资本参与国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分配该项目的资源、风险和利益的融资方式(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特殊运作模式。

BOT融资一般指BOOT融资即建设-拥有-运营-转让。在实际运作过程中BOOT融资方式产生了许多变形,BOT 融资方式实际成为BOOT(建设-拥有-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BOOS(建设-拥有-运营-出售);BS(建设-转让);OT(运营一转让);TOT(转让-运营-转让)等融资方式的总称。从经济意义上说,各种方式区别并不大。

BOT投资模式通过使基础设施商业化和私营化,可以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服务效率。 又可以补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以BOT模式进行我国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融资,正逐步为我国政府和国内外投资者所注意。

2 以BOT模式投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建设运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所需的资金巨大,必须引入市场机制,拓展投融资渠道以政府特许权形式引入私人资本达到融资目的为特征的模式,可以以准BOT模式;TOT 模式;托管运营模式和供排水一体化模式等方式来实现。

2.1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产业化经营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据了解,我国污水处理确定的重点地区和项目为“三河三湖”(海河、辽河、淮河;滇池、太湖、巢湖、)、环渤海湾地区、南水北调和北京水资源保护,在这些地区和项目中,国家规划将建设多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水资源危机,满足广大市民对生存环境越来越高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上的要求,“十五”期间,所有的城市都必须建设污水处理厂。到2005年,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到2010年,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60%,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重点风景旅游城市不得低于70%。但是,根据已建、在建污水厂的实际情况,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吨水造价一般在1500~200元之间,运行费在0.4~ 0.6元/t之间,为达到通知的要求,在“十五期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需投资5000亿元人民币以上,这些设施的年运行费用也有数百亿元之巨!如此巨额的投资和运行费用,仅仅依靠我国并不宽裕的财政支持,显然是无法解决的庞大的资金缺口。已经成为我国市政设施建设的最根本的障碍。以江苏太湖地区为例,尽管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在“十五”期间江苏太湖流域规划将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工程86项,目前仅有18个项目建成投运,还有31个项目在建,剩下的37个项目只是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均占总量的40%左右。

为了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我国各地政府开始把污水处理作为一项产业,开征污水处理费,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建设部颁布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转让特许经营权20 年及融资、建设、运营一条龙方式,吸引外资介入。国家计委《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要求,要积极创造条件促使民间资本和海外资本流入城市水务行业,重点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投向城市水源工程和净水厂。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产业化经营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和优先的选择。

2.2 投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BOT模式是一种理想可行的选择

多年以来,我国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一直以政府为主进行投融资活动。建设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主体单一,投资管理模式和项目建设管理组织形式十分落后,缺少市场配置机制,风险约束机制和财政杠杆机制的约束,导致城市污水设施的建设不仅严重滞后,且还有着不切实际,盲目求大的问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也不理想。

采用BOT模式"政府不仅可以用将来的按政策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来发挥现实的环境效益,变以前的一次集中支付为分期支付,可以进一步减轻财政压力,可以使因财政原因而搁置的污水处理项目迅速的得到建设和运营, 有效地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满足全社会对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的需求。可以从国际、国内乃至民间多渠道融资,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本在短时间内能够迅速放大,而且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项目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都会有较明显的提高。以BOT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已经成为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重要选择之一,为了促进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我国政府对以BOT模式投资城市污水项目建设将给予一定政策扶持。根据中国环保总局的文件,城市供水价格将包括污水处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将优先调整到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的需要上,在江苏太湖地区。为了配合环保产业的发展,吨污水处理费用已经上调至1.15元,城市污水生产用电按优惠用电价格执行,对新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投资,运营企业在合同期限内拥有划拨土地规定用途的使用权。

根据美、日等发达国家在市政污水处理上的经验,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多建小型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由集中走向分散。随着我国小城镇的发展,2~3万t/d 的中小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也越来越多,在目前的收费标准下。以BOT模式融资投资一座5万t/d的中小型城市污水处理厂为例,特许权限为20a,其项目建设费用约在) 5000 万~8000万元人民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1.10元/ 吨污水处理费用为0.65~0.9元(含运行费用和贷款利息等),一般在10a左右可以收回全部投资,在剩余年限内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利润将为该项目投资的净利润,这种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投资金额和回报率作为BOT项目对于国内外水务投资商更易接受,且投资风险也有所下降,太湖流域在建的无锡城北、硕放、梅村等三个中小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就采用了BOT模式进行融资,引进国外水务公司的投资和先进的管理。

对于国内民间资本和国外投资者,以BOT模式对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等基础建设设施进行投资为他们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供了一个长期的、具有稳定可靠投资回报的投资方式。桑德集团的公司发展战略,就将BOT模式投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定在很重要的位置;法国苏伊士水务公司、美国金源集团在国内也都以BOT模式积极投资于城市污水处理领域。

3 BOT模式投资的风险性分析

以BOT模式投资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是一个长期、稳健的投资方式;但是在运作过程中,从建造、运营直至移交整个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风险。这些风险涉及3大类:技术因素、财政因素以及政策因素。根据国内外在建、运行的BOT投资案例分析,在这3类风险因素中#通常技术因素是最容易克服的,而财政上的风险尽管比较难以把握,但依然是可以掌握的;最不可琢磨的就是政策因素,政策上是否持续、稳定,是决定BOT模式投资项目能否双赢的关键。根据BOT模式的运作规则,其各个运作阶段都存在着这3大类的风险,并且这些风险是相互影响的。

延伸阅读:

污水处理BOT项目合同谈判如何展开?

城市污水处理厂BOT收费价格构成探讨

原标题:以BOT模式投资中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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