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环境保护税海南省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草案)》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提高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我们草拟了《环境保护税海南省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草案)》及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7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45366954@qq.com
2.信函方式邮寄至: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海南省财政厅税政处(邮编570105)
海南省财政厅
2017年9月20日
环境保护税海南省适用税额和应
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结合我省目前排污费征收标准,现将环境保护税海南省适用税额标准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标准
海南省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4元,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
二、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
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不作增加,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项目数征收环保税,即: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保税;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保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保税。
关于环境保护税海南省适用税额和应税
污染物项目数方案(草案)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和第九条规定,我们起草了《环境保护税海南省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草案)》)。现就《方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公布,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征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保税),征收环保税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也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税收法定原则的首部税法,全文共5章、28条,包括:总则、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附则,对纳税人、征税对象、税额标准、计税依据、优惠政策等进行了明确。总体上,《环境保护税法》遵循将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平稳转移原则,进行环保费改税。主要表现为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保税的纳税人;根据现行排污收费项目、计费办法和收费标准,设置环保税的税目、计税依据和税额标准。
二、《方案(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环保税海南省适用税额
全省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4元,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
(二)海南省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
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不作增加,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项目数征收环保税,即: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保税;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保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保税。
三、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规定,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环境保护税法》第九条规定,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可以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拟定适用税额考虑的因素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所规定的税额幅度,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为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为1.4元至14元。目前,我省废气、废水排污费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每污染当量1.2元,其余0.6元;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为每污染当量1.4元,其余0.7元。我省拟定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税额为每污染单量2.4元,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在原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上提高一倍。主要考虑:
第一,坚持生态立省,保护好海南的绿水青山和碧海蓝天。省七次党代会报告指出:“海南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一笔既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并明确要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着力从源头上把好生态关,让海南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把海南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因此,适当提高环保税适用税额,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引导我省产业绿色发展,对保护好我省生态环境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
第二,建立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约束激励机制。我省2015年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时,执行全国最低标准。从执行情况看,较低的排污费标准达不到约束污染物排放和激励企业减排目的,企业采取措施减排以享受排污费减半征收的积极性不高。在现有排污费征收标准上适当提高环境保护税税额,增加企业排放污染物的直排成本,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约束企业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同时,为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原排污费政策只有低于排放标准50%以上减半征收一项优惠,《环境保护税法》增加了减按75%征收环保税的优惠政策,企业受惠面将扩大,有利于提高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促使企业通过升级改造生产技术、主动建设环保设施或加强内部管理达到稳定达标排放、鼓励减排的目的。
第三,不能因税额过低形成洼地,也不能大幅增加企业负担。环保税税额过低,达不到约束激励企业减排的目的,也可能使外省污染企业向我省转移,不符合我省生态立省的战略。适当调高环保税税额(与现行排污费标准比),将使清洁生产企业与同类型污染企业的税负差异拉大,从而提高清洁生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而环保税税额过高,则会对企业经营成本和利润造成较大影响,降低我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利于费改税的平稳过渡,也不符合目前国家减税降费的要求。
(二)《方案(草案)》的合理性
关于适用税额。根据我省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结合典型企业调研数据,排污费占企业总成本费用的比例为0.017%至0.48%,占比很小,按照《方案(草案)》实施,将税额标准提高一倍后也不会对企业成本带来较大的负担。如考虑企业强化治污主体责任,加大环保投入后,得以享受环保税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缴的环保税仅会较排污费小幅增长。既符合我省对保护生态环境的导向和重视,也不会对企业成本产生新的税负压力。
关于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从监测技术和成本考虑,污水和废气中所含的污染物较多,难以将每一排放口的所有污染物全部纳入征税范围。对每一排放口应税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在前三项或前五项的污染物征税,已覆盖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以起到促进污染物减排的作用。同时,目前全国排污费征收中,各地排放口污染项目数均没有增加。因此,将现行排污费征收污染物项目数平移为环保税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我省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不作增加,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项目数征收环保税,符合我省污染物检测管理的总体水平。
(三)《方案(草案)》的可操作性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省排污费征收管理体系已比较完善与规范,也积累了很多良好的经验和做法。目前,我省排污费征收已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不同的计算方式,在排污费征收系统中直接录入基础数据,即可得出需征收的排污费征收金额。在此基础上,我省具备平稳有序实施《方案(草案)》的条件。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为推动河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高值高效利用,助力美丽河南建设,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工信节〔2023〕166号)要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布《大同市加力支持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当年按总投资额(不含土地购置费)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分期实施的重大项目,可按建设进度及完成投资额分期申报);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5日,云南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落实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政策。落实国家峰谷分时电价、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政策。鼓励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铁路运价调整机制
11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7.4%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左右。加快漳州、宁德霞浦等核电基地建设;加快开发海上风电资源;有序发展太阳能发电;开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配置储能需求研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开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配置储能需求研究和配建;持续增加天然气供应。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5日发布《广西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对于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一般性
9月25日,山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环境安全风险,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取得实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来源:人民日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
重点排放单位经多次督促仍不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环保社会组织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益阳市环境与资源保护志愿者协会、深圳市绿源环保志愿者协会和博山泰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乘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履行碳排放配额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2日,福建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厦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建立健全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围绕《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2023-2025年发展规划》中明确的重点任务,梳理归集形成《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税费政策40条》,精准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一、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应用1.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
近日,岳阳市政府发布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示,项目总投资为19523.36万元,设计总规模为3万m3/d,近期设计规模为2万m3/d,远期设计规模为1万m3/d,本次环评包含近期及远期建设内容。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水解酸化-改良型A
为依法解决违法排污异味扰民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今年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办一批违法排污异味扰民的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更大力度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将“安徽吉曜玻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印发《荆门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要求按照“源头治理、精准管控、保良争优”的原则,更加扎实、务实推动各专项行动实施,力争完成省下达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荆门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根据《荆门市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荆
今年以来,泰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3月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22件,坚决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现曝光一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涉气典型案例。案例一:某畜
2025年、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分别力争达到20%、25%左右。推进长江口外北部、长江口外南部、杭州湾以及深远海海域等四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科学推进陆上风电建设,2025年、2030年,风电装机容量分别力争达到260万千瓦、500万千瓦。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
为有效应对日益突出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强化工业锅炉排放的控制和管理,从严控制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推动燃气锅炉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的技术升级,提升燃气锅炉污染防治水平,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清远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安顺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无废城市”相关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市场体系、技术体系与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全面启动推进关联产业转型升级与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重点企业、单位及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
4月29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2021年一季度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日前,临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防治措施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4月27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65MW/100MWh!广东韶关市浈江区首个电网侧独立储能站开工4月25日上午,广东韶关浈江独立储能项目开工奠基仪式在国粤(韶关)电力有限公司举行。该项目由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国粤(
“光伏的建材就是让建筑既体现它的功能性、美观性,同时这个建筑能够发电。我相信零碳建筑未来会成为全社会的一种潮流。”近日,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参加央视财经频道“绿”动未来#x2014;#x2014;《对话》栏目录制时表示,全球深度脱碳的大背景下,零碳建筑将成为潮流并对全球深度脱碳意义重大。当天的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第四批物资类专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采购编号:CG0700062002040051)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第四批物资类专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2.
4月,全球核电发展史迎来里程碑时刻——中国自主研发的“玲龙一号”(ACP100)全球首堆主泵在海南昌江成功吊装就位。这一直径仅3.36米的核心设备,不仅是反应堆冷却系统的“心脏”,更标志着我国在模块化小型堆(SMR)领域实现了从设计到工程实施的跨越式突破。(来源:能源新媒文/范珊珊)作为全球首
近日,第五届(2025)沙漠生态光伏电站建设论坛暨沙戈荒光伏发电项目观摩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一道新能应用技术部经理程辉受邀出席并作《沙戈荒柔性光伏支架系统解决方案》主题报告。沙漠“种太阳”,光伏治沙走进“三北”“三北”地区位于我国内蒙古、甘肃、新疆等区域,分布着中国的八大沙漠和四大
2025年以来全球储能市场波动较大,作为装机前二地区的中国和美国均有重大政策发布。美国方面,由于中美贸易战,近期关税已经达到了64.9%(3.4%基础关税+7.5%301条款关税+20%对华普征关税+34%新增对等关税),预计2026年1月1日起301条款关税上升至25%,届时储能出口美国产品将面临82.4%的关税。尽管从政
海南首个独立共享储能站——南网储能公司临高珍金储能站4月28日投入使用。该储能站将丰富海南新型电力系统的储能发展形态,助力清洁能源岛建设。临高珍金储能站规模为20兆瓦/40兆瓦时,2月下旬全容量并网运行,4月下旬通过性能试验正式投用,安装4套可独立接受电网调度的储能系统。按照每天“两充两放
4月2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1.5GW光伏治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招标范围为光伏组件生产及供货,包括连接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的供应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设备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数量依甲方要求的实际到货为准。项目要求分批供货
4月28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经充分考虑省现行电价政策,并结合海南经济发展需求,决定采取如下定价方法制定海南省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一)最高限价法。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
据新闻联播4月27日消息,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浙江三门三期工程等核电项目。在此次国常会上获批的新项目分别是广西防城港核电三期(5、6号机组),广东台山核电二期(3、4号机组),浙江三门核电三期(5、6号机组),山东海阳核电三期(5、6号机组),福建霞浦核电一期(1、2号机组),共计5个工程、
1、11.6亿元!200MW风电项目EPC合同签署近期,大业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与上海睿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诸城大业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根据公告,该合同的总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采购等,合同价格为11.6亿元。项目拟安装32台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