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重庆市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渝财税〔2017〕1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地税局起草了《重庆市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为了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公众在2017年11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来信请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重庆市财政局税政处(邮编:401121)。
2.电子邮件请发至:cqczszc@163.com
附件:1.重庆市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重庆市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24日
重庆市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
(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应税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5元;应税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元。
关于《重庆市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我们起草了《重庆市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税额方案》)。现作如下说明。
一、法律依据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根据《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二、起草过程
2017年1月,《环境保护税法》通过后,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开始启动环境保护税前期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开展实施环境保护税的前期调研工作。
2017年6月-7月,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联合发出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测算调研的通知,布置各区县调研提出税额意见建议;同时,委托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税额标准的测算,抽取全市20个行业417户重点企业进行调研,收集校核样本1251个,通过构建模型测算得出我市的治污成本及税额标准。
2017年8月-10月,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组成调研组,赴部分地区对各类型重点排污企业进行调研。同时,成立起草小组,在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税额测算工作的基础上,经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以及环保、财税、法律专家反复研究论证,形成《税额方案》。
三、拟定税额标准的说明
(一)税额标准的测算原则及思路
《环境保护税法》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了有效约束企业直接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应当使企业直接排放污染物的纳税成本高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治理成本,即环境保护税税额应高于企业的治污成本,从而激励排污者治理污染。在此基础上,还需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综合平衡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对环境改善的期待和排污企业的税负承受能力。
按照上述原则,税额测算采用“平均治理成本+系数调整”的方法。即在大气、水污染物平均治理成本的基础上,根据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进行系数调整,拟定应税大气、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
经委托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测算,目前我市企业的平均治污成本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9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4元。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基础,采用熵权法对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进行定量分析,加权测算出我市大气、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调整系数分别为1.1877、1.2013,调整后的适用税额分别为大气污染物3.5元(2.94×1.1877)、水污染物2.8元(2.36×1.2013)。
同时,重庆作为直辖市,在设立之初,中央就赋予了我市保护三峡库区的历史使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再次强调,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当前我市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存在一些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突出问题。为了呼应人民群众对于“蓝天碧水”的美好向往、更加鲜明地体现我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政治决心、形成鼓励企业治污减排的政策导向,考虑将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上调0.2元,拟定为每污染当量3元。最终得到我市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5元、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元。
平均治理成本的测算方法具体借鉴了世界银行政策研究局1997年《中国工业污染治理成本研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8年《中国工业污染控制经济学研究》、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工业水污染控制投资和运行费用函数研究》等相关成果。
(二)拟定税额标准的合理性问题
《税额方案》拟定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3.5元和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3元的适用税额均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其中:大气污染物拟定税额占法定税额上限(每污染当量12元)的29%,水污染物拟定税额占法定税额上限(每污染当量14元)的21%。拟定税额符合《环境保护税法》规定,落实了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兼顾了我市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企业税负水平及减排空间,有利于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实现,有利于助推我市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有利于税收政策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
第一,落实了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深入实施“五大环保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税额方案》充分运用了《环境保护税法》赋予地方的自主税权,拟定的适用税额体现了排污企业对环境损害的合理补偿,通过税收杠杆推动排污企业治污减排,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利于我市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第二,统筹考虑了我市的环境承载能力。尽管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存在短板,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较大差距。根据《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我市环境质量改善的拐点尚未到来,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高于环境容量。大气污染方面,空气污染因子更趋多样化、复杂化,主城区PM10、PM2.5年均浓度仍然超标,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不降反升(比“十一五”末上升15.4%),臭氧在夏季超标明显,部分远郊区县(自治县)PM2.5超标程度超过主城区。水污染方面,水环境质量“大河好、小河差”的不平衡局面还没有扭转,三峡库区部分支流污染严重,水华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黑臭问题突出。按照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今年4月对我市反馈的督察意见,目前我市还存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有差距”、“水环境保护压力很大”、“自然生态环境修复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我市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状况依然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仍然需要加大保护力度。《税额方案》拟定的适用税额高于污染物平均治理成本符合我市环境承载能力和污染现状,有利于促进排污企业节能减排,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税抑制污染物排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功能作用。
第三,统筹考虑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强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针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世界经济复苏低迷开出的药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市上下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提高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创新引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走出了一条绿色发展的路子。《税额方案》充分利用税收杠杆倒逼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发展模式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绿色驱动转变,促进高污染、高排放企业提升治理水平,将为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大动力。
第四,统筹考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和减排空间。征收环境保护税后,在不考虑企业治污减排水平提高的情况下,仅就排污费和环境保护税征收标准简单比较,排污企业缴纳的环境保护税较排污费可能有所增加,但在企业利税总额中的占比仅为1.5%(根据全市情况及典型企业情况测算),不构成企业的主要负担,税负变化仍在排污企业可承受范围内。同时,改革中多项政策因素叠加,将“熨平”税负变化幅度,提升排污企业减负空间。相关政策包括取消排污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加倍征收排污费规定、新增出台符合条件的排污企业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继续执行符合条件的排污企业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等。目前我市排污费缴纳金额较多的企业绝大部分能够享受到排污费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环境保护税扩大优惠政策的范围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同时根据相关部署,我市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程,2020年前,144家污水排放企业、17家电力企业、32家水泥企业预计开展污染物排放改造工程,实现污染物连续达标排放。因此,多数企业可以通过强化管理、完善治污设施建设,实现节能减排,从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此外,配合环境保护设备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企业的综合税负还可以进一步降低。我市的税额标准兼顾了排污企业税负承受能力,体现出改革的目的并不在于多收税,而重在鼓励排污企业少排放、多治理,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从长远看,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排污企业治污减排水平不断提升,排污量不断减少,企业环境保护税负将逐步下降并趋于稳定。
第五,统筹考虑了周边省份税额标准。我市拟定的税额标准与贵州、四川等周边省份基本相当。贵州省已经人大表决通过,税额标准确定为大气2.4元,水2.8元;四川省拟定税额标准为大气3.9元,水2.8元。周边省份均将在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以切实发挥环境保护税的调控职能。
四、暂不增加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
《环境保护税法》第九条规定,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同时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可以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根据目前我市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已经覆盖了我市主要污染物,可以起到促进污染物减排的作用。同时,从监测技术和成本考虑,难以将每一排放口的所有污染物全部纳入征税范围。据了解,其他省市目前暂无增加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意向。因此,我们建议现阶段暂不增加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为推动河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高值高效利用,助力美丽河南建设,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工信节〔2023〕166号)要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布《大同市加力支持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当年按总投资额(不含土地购置费)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分期实施的重大项目,可按建设进度及完成投资额分期申报);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5日,云南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落实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政策。落实国家峰谷分时电价、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政策。鼓励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铁路运价调整机制
11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7.4%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左右。加快漳州、宁德霞浦等核电基地建设;加快开发海上风电资源;有序发展太阳能发电;开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配置储能需求研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开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配置储能需求研究和配建;持续增加天然气供应。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5日发布《广西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对于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一般性
9月25日,山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环境安全风险,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取得实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来源:人民日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
重点排放单位经多次督促仍不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环保社会组织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益阳市环境与资源保护志愿者协会、深圳市绿源环保志愿者协会和博山泰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乘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履行碳排放配额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2日,福建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厦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建立健全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围绕《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2023-2025年发展规划》中明确的重点任务,梳理归集形成《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税费政策40条》,精准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一、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应用1.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
在风电富余的北方,利用谷电供暖正成为清洁取暖、扩大新能源消纳的重要途径。山西灵丘的风电储热集中供暖工程便是治理冬季大气污染、实现绿色转型的一个样本。北风与太阳较量,结果温暖的太阳比凛冽的寒风更容易让人脱去棉衣。不过,如今寒冷的北风却被借来转化为风电,成为供暖的“主力军”。“三北”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申报范围包含大气、水、土壤修复、固废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技术装备。技术类别分为研发、应用、推广类。详情如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发布锦泰和通辽绿色铝基新材料源网荷储能源优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项目位于通辽市扎哈淖尔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530000万元,氧化铝厂区占地面积约982184.97m2,赤泥堆场1#占地面积约350000m2,赤泥堆场2#占地面积约500000m2。拟建
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将聚焦工业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
加快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坚强能源保障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能源局局长邓超2024年,四川省能源系统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推动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全力以赴做好能源安全保障,全省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入“快车道”,重大电网项目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迎峰度夏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5年工作要点》。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鲁环字〔2025〕18号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现将《
为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在化工和制药领域的应用与发展,我们将在2024年6月3日至4日,于上海国家会展中心(虹桥)举办的上海2024世环会[工业节能与环保展]及上海国际泵管阀展览会(简称“上海国际泵阀展”)期间,同步召开“2024化工和制药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安全处理新技术应用交流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汇聚了众
1、中船海装中标中电建100MW风机采购项目中国电建上海电建安定区香泉1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6.XMW(陆上)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示。中标人: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采购项目:中国电建上海电建安定区香泉1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6.XMW(陆上)。详情点击2、运达股份预中标50台10MW机组订单3月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华润镇雄2×350MW项目三大主机中标公示日前,华润镇雄2×350MW项目三大主机中标公示,镇雄低热值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庙山村,项目规模为2×350MW。详情点击大唐七台河发电3、4号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华润镇雄2×350MW项目三大主机中标公示日前,华润镇雄2×350MW项目三大主机中标公示,镇雄低热值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庙山村,项目规模为2×350MW。详情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89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本函针对于关于“在成渝主轴布局建设加氢站”的建议和关于“统筹布局氢能产业重大项目”的建议做出回复。原文如下: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89号提案答复意见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和数字化监管工作,华中能源监管局近期组织召开电力市场建设工作推进会。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区、市)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各电力调度机构介绍了一季度电
4月23日,重庆公司万州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20.000000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60.000000万元。详情如下:重庆公司万州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中
4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6月底前、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安徽、陕西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2025年底前,福建、四川、辽宁、重庆、湖南、宁夏、江苏、河北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到,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6月底前、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安徽、陕西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2025年底前,福建、四川、辽宁、重庆、湖南、宁夏、江
4月29日,重庆今年首个度夏新建变电站工程——220千伏许溪变电站投运。220千伏许溪变电站位于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北侧,占地约20亩,该变电站共安装2台主变、容量36万千伏安,总投资约3.8亿元。20千伏许溪变电站按照新一代智能变电站标准建设,应用智能化运维系统,实现设备状态实时监测、故障快速处置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重庆华电奉节高桥7.5万千瓦风电项目、黑龙江华电佳木斯汤原一期200MW风电项目、内蒙古华电孪井滩60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配套40万千瓦风电项目、云南华电红河开远大黑山扩建19.5万千瓦风电项目、黑龙江华电黑河北安建华20万千瓦风电项目、贵州
2025年以来全球储能市场波动较大,作为装机前二地区的中国和美国均有重大政策发布。美国方面,由于中美贸易战,近期关税已经达到了64.9%(3.4%基础关税+7.5%301条款关税+20%对华普征关税+34%新增对等关税),预计2026年1月1日起301条款关税上升至25%,届时储能出口美国产品将面临82.4%的关税。尽管从政
2025年4月17日晚间,环保行业领军企业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87.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8亿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4.92亿元。这一数据背后,既有行业共性困境的折射,也暗含企业主动求变的挑战。本文将从环保行业整体环境、企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