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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示拟表彰的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2017-11-29 10: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部环境保护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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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环保部印发关于对拟表彰的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的公告。环保部拟表彰的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119个,先进个人45人。详情如下:

关于对拟表彰的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评选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29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或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66556805,66556189(传真)

电子邮箱:rencaichu@me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二)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

联系电话:(010)84233499,84233475(传真)

电子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1.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共119个)

北京市

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北京市延庆区机动车排放管理站

天津市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管理处

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大气环境管理处

秦皇岛市环境执法支队

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

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管理办公室

衡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山西省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

忻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大同市环境监察支队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赤峰市环境保护局

包头市环境保护局

辽宁省

辽宁省环境监察局

盘锦市环境保护局

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

吉林省

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黑龙江省

绥化市环境保护局

黑龙江省环境监察总队

虎林市环境保护局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处

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

上海市奉贤区环境监察支队

江苏省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江苏省环境监察总队

连云港市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

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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