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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和产业集群名单(涉环保)

2017-12-06 08:5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治理环保工信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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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公布第四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和产业集群名单。工信部同意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34家单位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其中江苏省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主导发展大气治理产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34家单位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科函[2017]5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联合开展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行动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7〕9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132号)要求,经评审和公示,同意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34家单位(名单见附件)为第四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开展区域品牌建设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取得新成效。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和产业集群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1月30日

第四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

实施单位和产业集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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