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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市打造秸秆发电产业 构建变废为宝循环经济

2017-12-19 13:10来源:滁州日报作者:黄琴扬 于有贵关键词:农作物秸秆生物质发电清洁能源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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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绿色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以秸秆(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等秸秆)为原料,通过直燃发电的技术产生绿色电力,可以增加清洁能源利用比重、有效改善环境。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目标,结合本市实际,多措并举打造秸秆发电产业,构筑农作物秸秆变废为宝产业链,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推动作用。

加强规划引领 合理布局引导有序发展

滁州是农业大市,主要粮食作物年平均播种面积在1100万亩,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量平均在400万吨左右,年可收集量350万吨。综合考虑运输半径、可回收利用率等因素,全市规划建设农作物秸秆发电厂5座,分别位于天长市、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和南谯区,每座装机规模均为3万千瓦,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全市5座秸杆发电厂全部投产后,年消耗农作物秸秆能力将超过150万吨,占全市秸秆生产量的1/3以上。

发挥示范效应 鼓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

为缩短项目推进周期,滁州市与中国光大集团合作,在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各布点建设一座秸秆电厂,装机规模均为3万千瓦,总装机9万千瓦。目前,南谯、定远两座秸秆电厂已并网发电,凤阳电厂也已建成试运行。3座秸秆电厂从项目前期到建成投产推进周期均在两年以内,是滁州市首批建成秸秆发电项目,为后续项目的实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截至2017年11月底,已投产的定远、南谯两座秸秆电厂累计发电4.2亿千瓦时,利用农林生物质近60万吨。

加强政策保障 及时结算兑现相关补贴

为鼓励使用农作物秸秆发电,安徽省政府对秸秆发电企业利用农作物秸秆实行财政奖补,利用水稻秸秆每吨补贴50元、小麦秸秆每吨补贴40元、其他农作物秸秆如油菜、玉米、豆类等每吨补贴30元。为切实发挥省财政秸秆发电奖补资金的激励作用,2017年初,滁州市根据秸秆电厂承诺的2017年农作物秸秆使用量,先行预拨了奖补资金的70%共计612万元,用于支持秸秆电厂多收购、多使用农作物秸秆,剩余资金年底一并清算。

积极探索创新 让空气清新农民增收

为从源头防控秸秆焚烧并降低全市煤炭的能源消费比重,鼓励引导光大凤阳和国祯明光2座秸秆电厂将生物质发电与供热相结合,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既为秸秆找到了变废为宝的出路,又为工业供热和民用供暖提供了清洁能源,替代园区燃煤锅炉,进一步降低了煤炭消费比重,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积极贡献。全市5座秸秆电厂全部投产后,年可增加供电1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30万吨以上,可增加我市农民收入4亿元,增加参与生物质燃料收、储、运、加工体系的农民作业人员5000余人,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原标题:打造秸秆发电产业 构建变废为宝循环经济 ——滁州市发改委民生工程发展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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