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一、为什么要核算污染当量
污染当量的核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为核算企业环境保护税而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由于水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而需要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具体来说,就是指企业每一大气排放口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选取前三项污染物;每一污水排放口,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第一类水污染物选取前五项污染物,对其他类水污染物选取前三项污染物,据此核算征收环境保护税。其中,大气和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二、什么是污染当量和污染当量值
污染当量指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者计量单位。一般来说,同一介质相同污染当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当。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是以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来计算。
水泥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常规污染当量值,见下表:
三、实际排放量核算数据选取原则
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应按式(1)核算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
其他大气污染物如需核算实际排放量,可以参照式(1)进行核算。
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应核算废气污染物有组织实际排放量和废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包括实测法、物料衡算法、产排污系数法等。其中方法的选取原则按照以下顺序:
1、对于水泥窑头和窑尾,要求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相关污染物排放量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如果没有安装符合要求的自动监测设备,应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二氧化硫排放量,核算时根据原辅燃料消耗量、含硫率,并可考虑水泥窑本身的脱硫效率;采用产污系数法核算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根据单位产品污染物的产生量,按直排排放进行核算。
2、对于水泥企业其他排放口,如果没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设施的,按照优先顺序依次选取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和手工监测数据、产排污系数法(或物料衡算法)进行核算。监测数据要求符合国家环境监测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
四、水泥企业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如何计算
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确定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以一条日产5000吨熟料的生产线为例,SO2、NOx、颗粒物的实际排放量分别为150、750、100吨。而根据地区不同,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按《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的规定,最低标准1.2元,最高标准12元,据此进行估算,该企业2017年因排放SO2、NOx、颗粒物大气污染物而需要缴纳的排污税约在117万到1167万之间。
此外,水泥企业值得关注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如果水泥企业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应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应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在目前污染控制措施基本成熟的情况下,地方排放标准的高低对企业能否获得环境保护税的减免具有关键作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规范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及申报征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就全省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说明,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生
为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规范环境保护税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制定了《湖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湖南省环境保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3月8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特征值系数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特征值系数的公告粤环发〔2023〕2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关于
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开征求《甘肃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针对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的核定方法,小型企业、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应纳税额,餐饮业和独立燃烧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等内容做出详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吉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于饮食娱乐服务业排放水污染物、餐饮业和使用独立燃烧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等情形做出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有关事项的公告为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制定的《天津市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征求意见稿)》,由于不同行业类型涉及的污染排放特征值对应不同的计算单位(吨、床等)和污染物(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为方便纳税人进行计算,对《办法》中适用的纳税人类型和污染物类别进行如下分类:一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详情如下: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国家民族未来。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
日前,湖北发布湖北省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计算方法。详情如下: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告2022年第1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计算方法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62
在环境保护中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应当依托环境保护基本法和税收基本法,协调好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唯此才能实现环境法所宣导的预防原则、民主价值理念、环境公平理念与税法所追求的民主理念与税负公平理念的综合平衡,体现出税法对中国大陆环境保护的现实关切,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进一步规范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排污单位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现公告如下:
【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为推动排污许可制与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衔接融合及各项法规制度的协同执法指明了作战的方向。本文在剖析排污许可制与环境保护税发展现状、面临的挑战基础上,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协同作战机制、建立核算复核机制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关于征求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电石炉、砖瓦工业、陶瓷工业、玻璃工业、耐火材料工业、炭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铸造和锻造工业等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08-2024),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经营者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
安徽省《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09-2024)于日前发布。《标准》规定了制鞋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和监督等相关规定,围绕“加严有组织排放限值、增加无组织管控要求、强化污染物监测要求”三个方面制定。在有组织排放管控方面,依据行
一起案件就是一记警钟。为进一步增强环境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覆盖面,提升公众环保法制意识,我们陆续发布系列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希望广大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引以为戒、守法经营,广大市民群众充分参与监督,共同守护台州的“青山绿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
3月2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乐山市犍为县地柴机砖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3年9月9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对犍为县地柴机砖厂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该企业排放废气开展监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口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165-2024FDIS),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适用于现有陶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陶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
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成都市起草了《成都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本文件规定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测,标准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行政管辖区内现有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管理,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河南省地方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适用于铅、锌工业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
3月5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的具体举措》,其中提到,优化污水处理、大气污染物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推进污染治理全过程污染物削减与温室气体减排,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效能。开展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819-2024)该标准于2024年5月4日开始实施。本文件规定了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煤质活性炭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煤质活性炭工
学习《环保税法》过程中,最大的挑战可能就是理解所谓的环保专有名词,堪称ldquo;学霸rdquo;的财税专业人士,也有些晕的感觉。这不,污染当量的三个概念,就有些费劲了。今天给大家一并说说这三个概念:污染当量、污染当量值及污染当量数。一、污染当量1、定义《环保税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污染当量是
《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人大常委会近期已相继审议通过本地区环保税方案,为环保税开征铺平了道路,各地均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法定幅度内确定了税额方案。此前很多朋友提到了环保税计算操作中的实际问题,在
28日,陕西省财政厅厅长丁云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作了关于《陕西省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草案)》的说明。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全面开征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该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应
日前,广东省地税局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提高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
日前,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黑龙江省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相同,即:每污染当量1.2元。自2017年11月1
福建龙岩市从2017年1月份起在包装印刷、石油化工两大行业的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为进一步改善龙岩市空气质量,发挥经济手段促进治污减排的作用,按照谁污染环境谁付费的原则,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试点办法〉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
下月起,湖北将向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相关企业,按照其污染物排放量与排放浓度,征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昨日,湖北省物价局介绍,已联合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制发了《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今年10月1日起开始试点征收挥发性
29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的《环境保护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拟将现行的排污费改为环保税,施行多排多付税,少排少付税。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
施工扬尘是指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近日,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举办了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政策宣贯会,会议详细解读了扬尘排污费的有关征收政策、办法。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江门市决定从2016年起实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