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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怀仁县乡村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全文)

2018-02-26 10:2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乡村环卫一体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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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2月25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怀仁县乡村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本项目静态投资为7338.4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5592.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78.51万元,工程预备费667.14万元。计算建设期利息161.70万元,项目总投资为7500.13万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1采购条件

山西世纪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怀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怀仁县乡村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怀仁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怀仁投资建设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乡村环卫设施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现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能力,且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1.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1.2.1 项目授权主体:怀仁县人民政府(下称“县政府”)。

1.2.2 项目实施机构:怀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称“县住建局”)。

1.2.3 项目名称:怀仁县乡村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1.2.4 项目采购需求

县政府决定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怀仁县乡村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并授权县住建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县住建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社会资本,要求社会资本具备一定的施工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怀仁投资建设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县住建局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项目合作期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县住建局或县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1.2.5 项目内容

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内容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8座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及海北头渣土填埋场。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包括云中镇(不含县城)、吴家窑镇、金沙滩镇、毛皂镇、何家堡乡、新家园镇、亲和乡、海北头乡、马辛庄乡和河头乡共计10个乡镇159个村的公共区域道路清扫和生活垃圾收运,怀仁县农村地区生活垃圾产量预测如下表。

表1怀仁县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对比分析汇总表

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包括金沙滩转运站、何家堡转运站、新家园南转运站、亲和转运站、新家园北转运站、毛皂转运站、马辛庄转运站、河头转运站,总处理规模为160t/d。

海北头渣土填埋场的收纳范围包括云中镇(不含县城)、海北头乡、亲和乡和河头乡四个乡镇的居民产生的炉渣、煤渣、清扫灰及废弃砖瓦等无机惰性垃圾,年平均垃圾处理量0.91万t/a,渣土场总库容17.7万m³。

本项目静态投资为7338.4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5592.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78.51万元,工程预备费667.14万元。计算建设期利息161.70万元,项目总投资为7500.13万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1.2.6 项目采购标的

本项目采购标的是根据财务测算得出的年度可用性服务费和年度运营维护服务费静态相加后的总额,并结合运营和维护方案、融资方案、法律方案等因素综合考虑。

1.2.7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运作方式是(BOT),即建设-运营-移交。由政府出资代表怀仁投资建设公司和社会资本设立的项目公司承担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

1.2.8 股权比例及项目融资

本项目设定资本金(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怀仁投资建设公司占20%,社会资本出资占80%;除资本金以外的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信托、基金等方式筹集。

1.2.9 合作期限

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15年,包括建设期1年,运营期14年。

1.2.10 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1.2.11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人,若以联合体申请,则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二家,其中联合体中负责运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0%;

(2)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方)净资产应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4)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中负责运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近3年已履行的垃圾清扫及收集转运作业服务项目合同的服务费累计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或渣土填埋场/垃圾填埋场作业服务项目合同的服务费累计金额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含本数);

(6)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近3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有效期为2个月,需对申请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

(7)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在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经确认并公示(或发布)的正处于公示(或发布)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

(8)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申请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如有以上情况均按不通过资格预审处理;

1.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小组依据本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并入围的申请人均可参与后续招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入围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加后续投标。

1.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018年2月26日起至2018年3月2日(0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方):

①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申请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凭证;

④申请人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⑤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申请人经过专业审计单位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同时在《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zggzyjypt.szzwfw.gov.cn/)进行网上报名。详情见《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

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世纪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朔州市开发区恒晟大厦六楼

联系人:贾富伟

电话:0349-599858318034994334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怀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怀仁县怀贤街56号

联系人:李武军

联系电话:18034996155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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