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南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印发。全文如下:
河南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
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为打赢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通过环境监测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三、主要任务
(一)坚决防范不当干预
1.明确责任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建立约谈机制,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县、区),省环境保护厅可公开约谈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被环保部约谈的市,省环境保护厅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环境保护部和省委、省政府。被省环境保护厅约谈的市、县(市),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省环境保护厅、市委和市政府。(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参与)
2.明确监管责任。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其他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数据质量管理。相关部门发现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监管不力,以及其他未依法履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违规线索,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负责调查的部门将相关查处材料移交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省环境保护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等参与)
3.强化防范惩治。积极探索建立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规范查处程序,重点解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指示或暗示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以及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问题。(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参与)
4.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制订河南省干预环境监测记录和报告制度,明确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记录责任与义务,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对党政领导干部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的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应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以警告。(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等参与)
(二)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
5.依法依规监测。全面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156号),建设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覆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要按照国家统一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等参与)
6.探索行业自律。鼓励和引导各类与环境有关的检验检测机构发起成立环境监测类社会组织,倡导“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监测行为。(省环境保护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省民政厅参与)
7.开展监督协作。环境保护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协作,定期互通环境监测检测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结果,并在各自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强化对环境监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各有关部门发现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弄虚作假的,除依照规定查处外,应将有关情况移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相应处罚。对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中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省环境保护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省公安厅参与)
8.统一信息发布。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发布环境质量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完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平台。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与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协商一致或采用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信息,不得随意发布环境质量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等参与)
9.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环境保护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环境保护部门是否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查报告等信息资源实行共享。(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负责)
(三)加强社会化检测机构监管
10.规范社会化检测机构监测行为。社会化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环境监测服务,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省环境保护厅参与)
11.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部门要健全社会化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制度,各级财政要将监督检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社会化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开展情况,应当定期报送所在地环保部门。对不按法律法规和环境监测规范开展环境监测的社会化检测机构,或者存在恶意竞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主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向社会公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参与)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2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条例》分为七个章节,共45条,分别为总则、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点位管理、污染源监测管理、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等制度。全文如下: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对在本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管。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本市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活动的机构进行备案,对备案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生
日前,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自动监测数据,成功查处一起废气排放超标的环境违法案件。据悉,这是无锡市生态环境系统首例直接依据自动监测数据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案件。10月10日,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环境监管执法“数据战队”移交的一起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在非现场
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伪造监测数据案。【案情简介】根据执法检查计划,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对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单位为天津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服务。经查,该单位提供的验收检测报告显示:采样当日现场采集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印发《上海市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提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专项整治。本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据《标准化法》《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典型性、震慑性、示范性作用,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涉及篡改监测数据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未按技术规范进行排放检验案、无危险废物许可证从事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非道
在当前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一些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弄虚作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为了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提升监管效能,现发布一批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领域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对查办案件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
近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利用平台数据巡查、智能监控等手段,强化科技赋能,有力惩治了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印发《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其中规定,排污单位应按照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以自动监测数据标记的方式及时审核确认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对自动监测设备故障和生产设施停运等特定情况进行说明,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排污单位发现自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监管工作,2024年8月7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
2024年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突出环境问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成功办理了一批涉举报奖励、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了一批涉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
日前,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全文如下: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生态环境监测纳入生态文明改革大局统筹推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严重的环境问题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了保护社会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对环境监测进行大力度的改革,提高监测的力度,从而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文中对环境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对环境监测的重要
12月26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重点围绕调整生态环境机构管理体制、规范州(市)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模式,加强地方党委、
12月5日上午,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管理权限及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挂牌仪式顺利完成。至此,从11月18日开始的湖南省14个市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管理权限交接及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挂牌已全部完成,全省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改革征程上又取得一项标志性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
摘要: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系、网络体系、业务体系和技术体系逐步建立与健全,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初步形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本文对生态环境监测发展的主要进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3号)精神,切实做好辽宁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
4月12日上午,自治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厅长张慧宇就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关情况进行发布。张慧宇表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任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19年河南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计划,全文如下: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河南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通知各省辖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日前,山西省印发《山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延伸阅读:全文|《四川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NewPage$]延伸阅读:全文|《四川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联系,着力帮助监测机构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加强行业规范引导,坚决遏制恶意低价进行市场竞争的行为,保证诚实守信的监测机构能逐步做大做强,促进环境监测事业健康发展。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对在本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管。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本市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活动的机构进行备案,对备案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生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11月18日印发《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主体机构合规、从业人员合规、经营场所合规、设施设备合规、管理制度合规、技术要求合规六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其中提出山西省将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抽查机构数8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坚持长治长效,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加强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根据《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省完成了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
近日,江西省印发《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举措》,详情如下: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晋城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适用于在晋城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及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的管理。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晋城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统计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信息统计采集、填报、审核、报送的一般原则与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统计工作,在河南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的社
近年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重拳出击,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深挖细查出一批典型性和示范性的重点案件。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集整理了3起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案例一:安徽海恒检测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通报2023年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有关情况,本次公示河南天骏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河南佳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河南永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河南哈勃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等4个典型案例。河
近年来,安徽省严厉打击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主动作为,采取“严管与帮扶并重”,积极引导依法规范监测,取得了积极成效。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各项制度随着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普及程度的不断提升,部分社会监测机构由于数据质量意识淡薄、内部管理措施不到位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