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就环境保护税征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纳税人委托监测机构对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监测时,其当月同一个排放口排放的同一种污染物有多个监测数据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监测数据的平均值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应税水污染物按照监测数据以流量为权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时限内当月无监测数据的,可以跨月沿用最近一次的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的纳税人,其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计算方法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执行。
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第81号)的规定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其中,相关行业适用的排污系数方法中产排污系数为区间值的,纳税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适用的产排污系数值;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的纳税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确定。生态环境部尚未规定适用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的,暂由纳税人参照缴纳排污费时依据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及抽样测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关于应税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的计算问题
应税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其中,色度的污染当量数,以污水排放量乘以色度超标倍数再除以适用的污染当量值计算。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除以适用的污染当量值计算。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按照月初存栏量和月末存栏量的平均数计算。
三、关于应税固体废物排放量计算和纳税申报问题
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纳税人应当准确计量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未准确计量的,不得从其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中减去。纳税人依法将应税固体废物转移至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贮存、处置或者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的转移量相应计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或者综合利用量;纳税人接收的应税固体废物转移量,不计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纳税人对应税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应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
纳税人申报纳税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同时报送能够证明固体废物流向和数量的纳税资料,包括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委托合同、受委托方资质证明、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复印件等。有关纳税资料已在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采集且未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不再报送。纳税人应当参照危险废物台账管理要求,建立其他应税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以及贮存、处置、综合利用、接收转入等信息,并将应税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和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四、关于应税噪声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噪声超标分贝数不是整数值的,按四舍五入取整。一个单位的同一监测点当月有多个监测数据超标的,以最高一次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声源一个月内累计昼间超标不足15昼或者累计夜间超标不足15夜的,分别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
2018年3月30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为推动河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高值高效利用,助力美丽河南建设,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工信节〔2023〕166号)要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布《大同市加力支持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当年按总投资额(不含土地购置费)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分期实施的重大项目,可按建设进度及完成投资额分期申报);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5日,云南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落实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政策。落实国家峰谷分时电价、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政策。鼓励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铁路运价调整机制
11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7.4%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左右。加快漳州、宁德霞浦等核电基地建设;加快开发海上风电资源;有序发展太阳能发电;开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配置储能需求研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开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配置储能需求研究和配建;持续增加天然气供应。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5日发布《广西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对于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一般性
9月25日,山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环境安全风险,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取得实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来源:人民日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
重点排放单位经多次督促仍不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环保社会组织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益阳市环境与资源保护志愿者协会、深圳市绿源环保志愿者协会和博山泰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乘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履行碳排放配额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2日,福建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厦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建立健全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围绕《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2023-2025年发展规划》中明确的重点任务,梳理归集形成《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税费政策40条》,精准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一、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应用1.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围绕《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2023-2025年发展规划》中明确的重点任务,梳理归集形成《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税费政策40条》,精准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一、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应用1.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
为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规范环境保护税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制定了《湖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湖南省环境保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制定的《天津市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征求意见稿)》,由于不同行业类型涉及的污染排放特征值对应不同的计算单位(吨、床等)和污染物(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为方便纳税人进行计算,对《办法》中适用的纳税人类型和污染物类别进行如下分类: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文件中指出,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了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其中包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节能环保电池、涂料税收优惠、新能源车船税收优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包括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在内共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全文如下: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国家民族未来。为助力经济社会发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详情如下: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国家民族未来。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
5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总了实施的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在“风力、水力、光伏发电和核电产业税费优惠”上,包含如下7项:1.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2.水电站部分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4.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共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涉及水电、核电、清洁能源等。推动低碳产业发展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大力推动能源领域碳减排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及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国家民族未来。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了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一、支持环境保护为减
4月12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十条惠企措施,其中提到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的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动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及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企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详情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12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重庆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十条惠企措施,鼓励引导汽车、摩托车、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鞋、汽修、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玻璃、陶瓷、铸造等行业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的氮氧化物、颗粒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15日,四川省内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就《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规划》提出,强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水生态修复工作,全面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1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南阳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详情如下:南阳中誉能源有限公司:你公司(91411325MA9KMTC66W)上报的由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南阳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水环境、地下水污染防治、大气环境、噪声等重点排污单位的认定条件,及可以列为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的认定条件等内容。在生活垃圾等固废处理领域,办法第六条规定:(三)涉及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处置场的运
黄河流域以全国2%的水资源支撑了15%的耕地,养活了全国12.4%的人口,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今年6月,《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规划》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水、大气、土壤、生态要素,深入打好黄河流域碧水、
制浆造纸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行业。根据目前制浆工艺的生产水平,生产1t纸浆,需耗费1.2~2t原木片,产生60~100m的废水。其产生的废水水质、水量与生产工艺、原料、产品种类等密切相关。一般来说,造纸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有4类:(1)还原性物质,如木素、无机盐等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就《名录(2021年版)》出台的背景、实施情况、总体要求、主要原则、主要内容、主要特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核医学在医院诊断和治疗中的应用越来越普便。为了更好的普及放射性污水处理的知识,从医院放射性污水的来源、水质及排放标准入手,通过对常用医院放射性污水处理工艺及其优缺点分析,接合实际工程案例分析,对医院放射性污水处理的优化设计进行探讨和总结。
黄河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本文重点论述了黄河流域当前主要水生态环境问题,并提出了如下保护对策的建议:构建黄河流域“三区一廊道”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的管控体系;建立以生态保护为刚性约束条件的水资源开发和再生水利用体系,实施差异化的生态流量协调管理机制;针对黄河流域水污染突出问题,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强化重点行业水污染物减排工作,分区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方案,协同推进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持功能。
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水治理方面也有若干显著的标志。
18日,记者从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南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于本月上旬正式发布,标志着南平市历经三年所得的普查成果正式启用。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规定,2017年至2020年,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此次普查的
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公布,全文如下: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4号)要求,开展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