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中国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较好完成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但当前中国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25日在向会议作报告时指出,2017年,在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污染治理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环境保护年度目标。
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
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现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17年环境状况
过去一年,各地区各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为抓手,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风险有所遏制,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核与辐射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积极变化。
(一)大气环境状况。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99个城市达标,占29.3%;全年优良天数比例7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2.5%;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超标22.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超标7.1%;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均达标。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局部时段有所反弹。全国PM22.5、PM10、SO2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达标城市数同比增加12个。1—2月全国PM2.5浓度同比上升12.7%,通过及时采取强有力措施,扭转了年初不利局面,全年PM2.5浓度同比下降6.5%。反转向好态势在京津冀区域尤为明显,在1—2月PM2.5浓度同比上升48.0%的情况下,通过强力攻坚,加之气象条件比较有利,全年PM2.5浓度同比下降9.9%,其中10—12月同比下降39.3%。
二是重点区域继续改善,个别地区污染仍然较重。京津冀、长三角区域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9.9%、4.3%,珠三角区域PM22.5浓度连续三年达标。京津冀区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北京市改善更为明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PM2.5浓度达到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但是,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5省(市)优良天数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优良天数比例逐年下降,仍需加大治理力度。
三是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臭氧超标问题日益显现。全国PM2.5、PM10浓度同比分别下降6.5%、5.1%。在颗粒物浓度逐年下降的同时,全国O3浓度同比上升8.0%,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汾渭平原等升幅较大,成为下一步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二)水环境状况。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67.9%,劣Ⅴ类水体比例8.3%。开展监测的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中,平均达标率90.5%,其中,地表水型水源地达标率93.7%,地下水型水源地达标率85.1%。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较上年有所提升。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良。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中线保持或优于Ⅱ类。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优良水体总体稳定,水质改善不平衡。Ⅰ—Ⅲ类水体比例略有提升,松花江、辽河、长江、海河流域同比上升,淮河、黄河、珠江流域下降。
二是劣Ⅴ类水体比例继续减少,部分地区有所反弹。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减少0.3个百分点,海河、松花江、长江流域改善明显,淮河、珠江流域基本持平,辽河、黄河流域有所反弹。
三是主要污染物浓度保持下降,总磷污染更加突出。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同比分别下降6.6%、3.2%、16.3%,超标断面占比分别为19.7%、17.6%、10.3%。总磷成为影响地表水水质的首要污染物,赣江、饶河、信江等个别流域的总磷浓度同比呈上升趋势。开展监测的112个重点湖库中,总磷仍为首要污染物。
(三)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水质优良比例67.8%,赤潮灾害次数和累计面积同比有所减少,监测河口和珊瑚礁等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同比好转。长江口、珠江口、杭州湾等部分河口海湾污染依然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
(四)土壤环境风险有所遏制,局部地区不容乐观。部分重有色金属矿区及周边耕地土壤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化肥、农药、农膜等使用量仍处在较高水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等腾退地块的环境风险管控压力较大,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艰巨。
(五)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森林覆盖率稳步增加,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5.3%,湿地保护修复得到加强。全国生态环境状况优良县域共1458个,占国土面积42.0%。受工矿建设、资源开发、城镇扩张等影响,局部区域生态退化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六)环境风险态势较为稳定。全年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302起,同比下降0.7%,其中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起。核与辐射安全可控,各运行核电机组总体安全状况良好,放射源事故发生率稳定在万分之一以下,辐射环境安全保持良好。垃圾焚烧、化工等环境敏感项目选址建设和污染地块开发利用仍是舆情热点。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抓顶层设计,全面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40多项生态文明改革方案,研究出台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分别称《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形成系统完整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地区各部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美丽中国建设谱写出新篇章。
五年来,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39.6%、34.3%、27.7%,其中珠三角区域连续三年稳定达标,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顺利完成“京60”目标,《大气十条》确定的目标圆满实现。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长江经济带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017年,在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污染治理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环境保护年度目标: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7.7%,好于年度目标4.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8.3%,好于年度目标0.1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3.1%、3.6%、8.0%、4.9%,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存在差距的有2项:一是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8.0%,完成了《大气十条》要求,满足“十三五”时序进度,但低于年度目标1个百分点;二是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67.9%,好于“十三五”时序进度,但低于年度目标0.4个百分点。经过努力,这两项指标仍有望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
过去的一年,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立法和执法督察。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并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颁布核安全法,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已经二审。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修订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持续推进环境保护法实施,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3.3万件,罚没款数额115.8亿元。
在2015年对河北省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和2016年第一、第二批督察基础上,完成了第三、四批15个省份督察工作,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累计立案处罚2.9万家,罚款14.3亿元,问责1.8万多人,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8万多个。一大批过去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宏观经济运行好于预期,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达到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效果。
(二)强化宏观调控与源头预防。印发实施《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支持雄安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加强“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以上,关停违法违规电解铝产能。发布160项国家环保标准,印发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和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引导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实施142个重大绿色制造项目。严格围填海管控,暂停下达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开展绿色矿山试点。
(三)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大气十条》圆满收官。加大能源结构调整,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左右。71%的煤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洁煤电供应体系。黄标车淘汰基本完成。推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削减。启动实施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实现统一联防联控。发布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组织开展“2+26”城市供暖保障专项督查,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深入实施《水十条》。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490个环境问题。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县区和85%的乡镇。90%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全国2100个黑臭水体已开工整治1980个。基本完成全国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全面排查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
组织实施《土十条》。发布实施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印发实施《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和固体废物集散地专项整治行动,实现限制类固体废物全年进口量同比下降12%。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18日,安徽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产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项目范围为东至东西小岛,西到淮河大桥,北临淮河新堤,南至淮河老堤,总用地
3月14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十五五”国家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断面设置方案》和《“十五五”国家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
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通知,正式公布首批石化、电力、钢铁、建材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及第五批全国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名单。其中,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共304家单位纳入首批开放名单。环保设施的持续开放将强化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知情权、监督权,激发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全
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一批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共304家。详情如下: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可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的评价依据,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3月13日,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发布,东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项目运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JXHZ2024CS035(招标文件编号:JXHZ2024CS035)二、项目名称:湖口县生
3月14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安徽产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07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全文如下: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
3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纺织工业的水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规定了纺织工业企业、纺织生产设施以及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产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工业企业和纺织生产设施的水污
近日,经三明市政府同意,三明市发改委发布《2025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共安排重点项目353个,总投资1914.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22.7亿元。入选项目涵盖农林水利、交通、能源、城乡建设与生态环保、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七大领域。其中城建环保有明溪县胡坊镇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等35个项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消息: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2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3月10日至4月3日分别对石家庄市、邢台市开展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公告根据工作安排,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四川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涉及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生态环境状况,图解如下: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全方位展示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公报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5月27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23年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用数据“说话”,全面展示北京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的变化趋势。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持续巩固,大气环境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连续三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就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新征程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主要包括了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措施与行动等内容。详情如下:
2023年5月24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广州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进一步发挥环境基础设施效益提出具体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及各区
5月2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22年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数”说了2022年及新时代十年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全面展示了十年来北京生态“颜值”变化。2022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继续降低、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动经济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生态
2023年4月24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做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全文如下: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3年4月24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要求,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立项申请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并于7月22日组织召开《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
连续五年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从严从实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力推进湘江流域涉铊专项整治、排查全省“一废一库一品”企业、全面完成全省关闭矿山矿涌水污染调查……6月28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发布《2021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亮出湖南
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干杰26日在北京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组部部长张氏梅举行会谈。以上消息显示,李干杰已任中组部部长。李干杰简历1981.09-1986.07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学生1986.07-1989.07清华大学核能技术研究所核反应堆工程与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干杰26日在北京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组部部长张氏梅举行会谈。李干杰表示,中越是山水相连的社会主义友好邻邦。中方愿同越方共同落实好两党最高领导人重要共识,推进两党组织部门机制化交往,推动中越关系取得更大发展。张氏梅表示,愿同中方
据新华社29日消息,日前,中共中央决定:李干杰同志不再兼任山东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林武同志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山西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蓝佛安同志任山西省委书记。李干杰简历:1981.09-1986.07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学生1986.07-1989.07清华大学核能技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10月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原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原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同时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
8月24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辛保安在济南拜会山东省委书记李干杰,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乃翔。双方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保供电、稳经济
6月1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李干杰当选山东省委书记。李干杰,男,汉族,1964年11月生,湖南望城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81.09—
11月1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辛保安在公司总部与山东省委书记李干杰举行会谈。双方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共同推动山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刘强,副省长凌文,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张智刚,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陈国平参加会谈。
据新华社9月30日消息,李干杰同志任山东省委书记。李干杰同志曾是生态环境部部长、党组书记。
12月11日,国家电投党组书记、董事长钱智民在济南拜会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双方就进一步深化全方位合作展开交流并达成共识。国家电投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树东参加会见。钱智民对山东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给予国家电投的支持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国家电投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及在山东地区产业
7月28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舒印彪在济南拜会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双方就深化能源开发合作,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以科技创新助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深入交换意见。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王书坚,省委常委、秘书长刘强
01当选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从4月9日调任山东出任省政府代省长,到7月21日正式当选为省长,李干杰经历了103天。7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选举李干杰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当天,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应到代表901名,实际出席代表836名,符合法定人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