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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家 广西需安装总氮、总磷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2018-05-14 09:3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广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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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印发需安装总氮、总磷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广西需安装总氮、总磷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共176家。全文如下:

于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需安装总氮、总磷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61号)要求,氮磷排放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安装总氮、总磷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我厅在2017年各市报送的《实施自动监控重点排污单位排查表》基础上,经过进一步核实,确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需安装总氮、总磷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2018年),共计176家企业(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总氮、总磷重点排放单位应按时完成任务,确保自动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并接受社会监督。对拒绝或者逾期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施的,辖区环保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处理。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需安装总氮、总磷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2018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需安装总氮、总磷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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