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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图为2018年6月27日,在北京石景山区上空,呈现蓝天白云美景。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问:《三年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大气十条》二期,普遍认为是为承接《大气十条》而发布的。那么《大气十条》目标完成情况如何?是否对各省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如何?
王金南(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着重强化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大气十条》实施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思想统一、态度坚决、行动有力,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初步建立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产业、能源结构得到优化,重点行业和领域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环境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大气环境管理能力稳步提升。《大气十条》确定的45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部按期完成。
《大气十条》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58微克/立方米。全面完成《大气十条》确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国办发〔2014〕21号)的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全国31个省(区、市)贯彻实施《大气十条》情况进行考核。
经考核,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等15个省份考核等级为优秀;天津、河北、辽宁、吉林、江苏、广东、重庆、新疆等8个省份考核等级为良好;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广西、陕西、甘肃、宁夏等8个省份考核等级为合格。
下一步,各地要全力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全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问:蓝天保卫战目标设定是怎么考虑的?保卫战目标与《大气十条》、“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存在什么关系?
王金南: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我部编制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6月27日由国务院正式印发,其中提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上述目标设定主要考虑几个方面:
一是要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定“源头防治”和“四个明显”;同时延续《大气十条》以颗粒物浓度降低为主要目标、同时降低重污染天数的思路,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总体改善。
二是要求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环境空气约束性目标,“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已提出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生态环境部已将目标分解至各省(区、市),各省(区、市)已将目标纳入各自“十三五”环保规划,并将目标进一步分解至市。
三是考虑到蓝天保卫战时间与“十三五”剩余时间重合,再设立新的目标会对地方目标指标制定、分解、考核、重点任务设定等工作造成混乱。因此,蓝天保卫战对各省(区、市)和重点区域都不再设立新的量化目标,要求各地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
问:北京市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能否完成《大气十条》目标曾受到广泛关注。请问蓝天保卫战北京市的目标是如何设定的?
王金南:《大气十条》要求2017年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2016年中国工程院组织开展的《大气十条》中期评估显示,完成该目标形势极为严峻。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北京市和各相关部门、相关省市开展了大量工作,而且工作措施的力度、效果大幅超出了任务要求,全国和北京市最后超额完成了《大气十条》目标任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攻坚阶段,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产业布局偏乱、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等多重压力,导致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排放强度高,经济总量增长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尚未脱钩。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上述问题尤其突出,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以上,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大气治理必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我们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结合国家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升级、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政策实施,多地区、多部门共同发力,多措并举,不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虽然北京市2013-2017年期间本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距离国家标准和市民期盼、首都功能定位仍有较大差距。随着治理工作的深入,也出现了新的问题。最新源解析结果表明北京市各排放源排放量都在下降,PM2.5各主要来源占比呈现“两升两降一凸显”特征,移动源、扬尘源贡献率上升,燃煤和工业源贡献率下降,生活面源贡献率进一步凸显。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新的阶段,燃煤污染基本得到控制、机动车为主导的污染特征更加突出、工业生产型污染与生活消费型污染并重。因此,北京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需要精准施策、需要强化联防联控。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2020年PM2.5年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左右目标,这与“十三五”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一致,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指导北京市及周边省市进一步加大治污力度,深入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切实降低污染排放强度,力争取得更大的改善目标。
问:产业结构调整进入深水区,《三年行动计划》在这方面有什么部署和安排?
王金南:我国产业结构依然偏重,以京津冀及周边6省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为例,国土面积仅占全国7.2%,消耗了全国33%的煤炭,生产了全国43%的钢铁、45%的焦炭、31%的平板玻璃、19%的水泥、60%的原料药、40%的农药,原油加工量占全国28%。
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区域单位国土面积煤炭消费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6倍。且重化产业围城现象突出,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广大农村地区,存在大量“散乱污”企业,严重污染环境、扰乱市场秩序、挤占发展空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十分突出。
《三年行动计划》将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作为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通过“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二是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
三是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推向全国,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重点地区率先完成。
四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针对过去工业企业污染管控薄弱环节,如无组织排放、VOCs治理等,强化全过程管控,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针对污染排放量较大的钢铁等行业,推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五是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产业绿色化发展,培育新的增长动能。
问:为什么将能源结构调整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在此方面有什么部署和安排?
王金南: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清洁化利用水平仍偏低,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我国煤炭消费量大、集中使用率低,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强度高。全国20%左右煤炭用于无任何环保治理措施的农村取暖和不能稳定达标的中小型燃煤设施。
目前,“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地区散煤消费约6000万吨,1吨散煤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是1吨电煤的10-15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单位国土面积煤炭消费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6倍。
因此,《三年行动计划》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作为重要举措,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并举,着力补齐资源环境约束、质量效益不高、基础设施薄弱等短板。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二是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长三角地区下降5%,汾渭平原实现负增长。推进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国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
三是加大燃煤锅炉和炉窑整治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
四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动北方采暖地区城镇和农村住房节能改造。
五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问:《三年行动计划》如何做到既顺应人民群众渴望蓝天的期盼,又保障北方群众取暖过冬等基本的民生?
王金南:清洁取暖和温暖过冬都是民生工程,两个民生都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指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实践已经证明,散煤治理对改善空气质量至关重要。
2016-2017年,“2+26”城市完成“煤改气”“煤改电”470多万户,去年冬季北京市PM2.5浓度大幅降低,根据专家团队的测算结果,散煤治理贡献率达40%左右。同时,清洁取暖也深受老百姓欢迎,改变了千百年来农村取暖以燃烧煤炭或薪柴为主的生活方式,屋里干净了,不用半夜起床添煤了,极大提高了生活品质。
《三年行动计划》将有效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重要措施予以部署,要求集中力量重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散煤治理,到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为确保政策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既顺应人民群众渴望蓝天的期盼,积极推进散煤治理,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三年行动计划》也作了细致安排部署。
在技术路线上,提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各地因地制宜选择采取多样化清洁取暖方式,不局限于“煤改气”,减轻气源保障压力。
为防止出现“气荒”,强调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大天然气供应量和管网互联互通建设。为确保取暖民生,明确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并强调“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老百姓用得上。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中央财政支持清洁取暖试点范围,完善相关价格政策,确保老百姓用得起。
问: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请问治理大气污染为什么要调整运输结构?在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方面,已经取得了哪些工作进展?运输结构调整的重点是什么?
丁焰(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我国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2017年,全国公路货运占76.8%,铁路货运仅占7.7%。特别是,主要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比例仅约2%,远低于世界平均20%的水平。从单位货物周转来看,公路运输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是铁路运输的7倍、13倍。
根据大气细颗粒物源解析结果,机动车特别是柴油车已经成为许多大中城市的首要污染源。从全国情况看,柴油货车保有量占全国汽车的7.8%,但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占汽车排放量的57.3%、77.8%。
因此,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增加铁路货运量,减少柴油货车使用是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计划到2020年,全国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0%,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增长40%、长三角地区增长10%、汾渭平原增长25%。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正在积极稳步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天津港等环渤海港口煤炭集疏港运输实现“公转铁”。2017年10月1日零时起,环渤海港口煤炭运输全部改由铁路集疏港。据观测,经由北京延庆的运煤货车日均减少3500-4000辆,同比减少50%,每年可降低沿线区域细颗粒物2微克/立方米。
二是全国铁路货运占比扭转多年连续下滑趋势。2017年,全国铁路货运量占全社会货运量的比例由2016年的7.6%提升到2017年的7.7%,提升0.1个百分点,扭转了2005年以来铁路货运占比连年下滑趋势。
三是相关部门单位和地方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京津冀地区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方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铁路总公司积极推进唐山地区矿石疏港运输。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开始积极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部正在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全国运输结构调整方案。运输结构调整的主要任务是,推进大宗货物、集装箱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从公路转向铁路,加快提升铁路货运量,提高铁路货运比例。运输结构调整的工作重心是“三西”地区(山西、陕西和内蒙古西部)煤炭外运和沿海沿江港口集疏运组织。主要采取四方面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铁路货运干线和专用线建设,强化组织管理,大幅提升铁路运能。
二是加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推动道路货运行业提质增效、规模化发展。
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推动多式联运加快发展,降低道路货车空驶率。
四是出台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政策措施,采取财税费等市场化措施积极引导,通过督促考核等手段努力推动。
问:机动车污染成为一些地方的重要污染来源,《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机动车污染防治进行了系统部署,请问近年机动车污染防治取得哪些进展?还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如何深入推进?
丁焰: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产销量已连续九年保持世界第一。2017年产销量分别达到2901.5万辆、2887.9万辆,均占全世界的30%左右。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3.10亿辆,其中汽车2.17亿辆。汽车保有量仍在以每年2000多万辆的速度增加,预计将在2020年位居世界第一。由此带来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四项污染物排放量达到4000多万吨,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细颗粒物源解析表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型城市的移动源排放已成为细颗粒物的首要来源,占比分别为45%、29.2%、21.7%和52.1%。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大气十条”部署,我部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近年来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推进天津港等环渤海港口煤炭集疏港于2017年10月全部改由铁路,每天减少重型柴油货车使用3500-4000辆,经由北京延庆的运煤车辆同比减少50%。2017年全国铁路货运量占比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扭转了2005年以来连续多年下滑趋势。
二是初步建立新生产机动车环境管理新模式。初步建立事前信息公开、事中达标监管、事后环保召回的新车环境管理制度。2017年依法实施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全面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2017年12月,我部首次处罚违法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汽车行为,罚款3800多万元。
三是加大在用车环境监管力度。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依法作为前置条件,与安全技术检验制度有效衔接。初步建立“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成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260多台(套),2017年查处超标排放车188.1万辆次,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
四是加快提升车用油品质量。2017年,全国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提前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提前于2017年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率先实现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并轨。
五是强化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机构监控平台,对近90%的机构实现实时监控。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抽查,责成地方处罚106家。各地2017年共处罚违规检验机构875家,其中停业整顿639家,罚款1881.02万元,执法监管力度前所未有。
总体看来,我国已经依法初步建立起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新模式,“油路车”全面统筹、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机动车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以柴油车为主的公路运输承担了78.8%的旅客运输、76.8%的货物运输。铁路货运比例仅占7.7%,集装箱海铁联运比例仅约2%。
二是机动车超标排放问题突出。生产销售超标排放机动车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在用车辆超标排放现象较普遍,年检一次上线合格率不足80%,不添加尿素、屏蔽后处理装置、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较为突出。
三是柴油质量问题十分突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民营加油站柴油质量超标率达到50%,特别是黑加油站点遍布各地。据有关方面从货车油箱抽测,柴油合格率不到10%。
四是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较低。全国仅11省设有专门机动车监管机构,186个城市组建专门监管机构,专职监管人员不足3000人,面对3.1亿辆机动车、1亿多台各类机械,平均每人监管14万台机动车和机械,远远不能满足环境监管需要。
基于上述情况,《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作出安排部署,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统筹“油、路、车”治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一是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铁路货运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全国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增长40%。大力推进海铁联运,全国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
二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开展柴油货车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推进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
三是强化机动车监督管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违法行为。构建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在城市公交、环卫、邮政、物流配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四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开展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或淘汰,推广使用电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作业机械和船舶。调整扩大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
五是推进燃油品质升级。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取消普通柴油标准,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
问: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需要哪些必要的条件,下一步工作中哪些方面需要继续强化?
柴发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通过近年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总结的经验,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主要需要三方面的条件,一是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二是在同一个区域内统一预警标准、开展应急联动,三是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下一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也要紧紧围绕以上三个方面持续强化。
在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方面。大范围长时间重污染天气一般持续3-5天甚至更长,考虑到政府发布预警、企业采取措施分别需要提前24小时,因此,只有预测预报能力达到5-7天左右,才能确保提前决策,提早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华南、西北、东北、西南等六大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预测预报中心已经具备未来7-10天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其他5个区域中心基本具备5天预报能力。
区域中心主要负责提供区域尺度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预报产品难以精确到城市尺度,需要省级预报中心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小尺度气象条件和污染源实际排放情况,进一步分析得出城市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指导城市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目前,重点区域各省(市)级预测预报中心在区域中心提供的区域尺度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产品基础上,基本能够实现城市级预测预报。
下一步,要继续强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实现7-10天预报,省级预报中心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积极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更好满足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需求。
在统一预警分级标准方面。重污染天气往往是区域性的,影响范围大,需要区域内各城市共同应对,即使部分城市未达到相应预警级别,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也会对区域污染积累和下游城市空气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因此,重污染天气应对需要进行区域统筹,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共同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以往各地预警应急的启动标准不统一,难以做到应急联动,严重影响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省市已经统一预警分级标准,明确预警启动和解除、打断判定等具体要求,区域应急联动很有成效。但作为重点区域的长三角区域和汾渭平原,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尚未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也未明确预警启动和解除、打断判定、区域应急联动等相关要求,难以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下一步,在推广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继续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同一区域内要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各相关城市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在夯实减排措施方面。科学有效的减排措施是保障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的基础,而取得应对效果的关键是各项减排措施的严格落实。
目前,“2+26”城市应急预案中,黄色、橙色、红色级别预警应急减排比例要求原则上不低于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0%、20%、30%,应急减排企业数量从以前的不到9000家增加到近5万家,减排措施从以前的提高治污效率、减少生产时长等无法落实、无法考核的措施,全部改为停产、停生产工序或停装卸运输环节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并实施清单化管理,便于督查检查。
在2017-2018年秋冬季期间,“2+26”城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55.4%。但长三角区域、汾渭平原的各城市应急预案中,尚未统一应急措施减排比例要求,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较差,导致应急减排措施难以落地,而且措施减排力度普遍偏小,严重影响应对效果。即使启动高级别的应急响应,效果依然不明显。
下一步,要继续指导重点区域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措施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确保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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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计划》共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108项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空气质量较2024年总体改善,力争PM2.5浓度不高于40μg/m3。方案还提出,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659家每小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徐州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清洁生产改造;到2027年底,全市焦化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包括《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和项目开展绿色绩效评价,推进重点区加强汽车制造、电子、火电行业创绿先行先试,建立完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
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
1月15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对《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对《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大兴区持续
邢晓东:引领风电创新发展,助力能源结构转型邢晓东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风能作为最具潜力的清洁能源之一,持续稳健发展。2024年,风电行业保持增长态势,中国风电装机突破5亿千瓦,风电机组单机容量持续增大、陆上双馈技术独占鳌头、风电“走出去”步
“十五五”我国能源发展重点分析及油气行业发展建议孙文娟门秀杰徐立昊(中国海油集团能源经济研究院)未来,我国将逐步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的新型能源体系。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以
2月7日,记者从浙江省能源大数据中心获悉,截至2025年1月,浙江省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727.48万千瓦,占浙江省全社会装机总量的31.12%,为浙江能源结构低碳绿色转型提供了大量的清洁动力。光伏新能源的高比例接入,也在2025年春节期间孕育出了一种新的负荷曲线形态——“鸭子曲线”。25年春节浙江电网典型
近日,国际独立第三方检测、检验和认证机构德国莱茵TüV(简称“TüV莱茵”)北美公司正式加入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SolarEnergyIndustriesAssociation,简称“SEIA”)。此举反映了TüV莱茵以专业一流服务支持清洁能源发展的承诺,将进一步推动太阳能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增长。美国作为全球第二大
11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能源化利用方面,发挥现有生物质电厂、生物天然气企业、生物质液体燃料企业、秸秆压块燃料站以及燃煤电厂掺烧生物质的秸秆转化作用,引导县乡集中供热、机关企事业单位、粮食烘干等场所燃煤锅炉改造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10月29日召开“大力发展绿色能源推动能源供应转型”月度协商会。会上,政协委员、智库专家、能源企业代表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绿色能源发展、传统能源转型升级、能源转型保障等,深入沟通交流,共商务实举措。“煤电既是传统产业,也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建议山东省围绕
9月25日,SNECES+第九届(2024)国际储能和电池技术及装备展览会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隆重开幕。展会以“构建新型储能产业链”为亮点,汇聚了国内外储能技术及装备品牌企业。此次展会,首航新能源携户储、工商业储能、集中式储能全系列解决方案闪耀亮相,与来自全球的行业专家、合作伙伴及客户深入交流储
中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能源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文/叶春)(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在当今世界,能源和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力量。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和生产国之一,正面临着能源结构转型和技术创新升级的双重
四载光阴,如白驹过隙,我国迎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四周年。回望这段征程,能源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主战场,正上演着一场波澜壮阔的绿色革命。其成效之显著,变革之深刻,不仅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绿色动能,也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与力量。实现“双碳”目标,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
“双碳”背景下,奈曼旗依托风光资源优势,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为抓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电力系统,降低企业综合用能成本,着力破解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的困扰,探索形成以“绿”为底塑优势、以“绿”赋能促转型、以“绿”壮链增后劲的蝶变升级新路径。一、绿电直供降成本,增量电网“
在广袤的西部大地上,清洁能源的浪潮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涌动,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能。围绕“能源行业如何助力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问题,《能源评论》杂志邀请四位访谈专家——叶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郑雪梅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教授魏明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3月4日下午3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开幕会上,与会全国政协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之年。近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召开地方两会,讨论和部署新一年的发展改革工作。笔者梳理发现,以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也是地
编者按: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两会建议工作组于2025年2月20日上午9点召开第十届“全国两会议/提案建议会”,本次会议由绿会党支部指导、《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科学期刊提供学术支持。此次会议在绿会融媒等平台同步直播,在线参会人数达2000人次。现将绿
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银行保险机构要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大江大河、重要湖泊、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土壤源头污染、重金属污染防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全省长江、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持续保持Ⅱ类,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91.7%,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质比例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月24日,博罗县建工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博罗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实控人为博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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