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7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征求《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环保厅起草了《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政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落实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统筹解决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提升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能力,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四条【执法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具体执法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科技金融】 鼓励、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建立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第六条【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责任】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绿色生活方式】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践行绿色、低碳、节俭的生活和消费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九条【表彰奖励】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环保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需要修改或者调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修改或者调整的内容不得低于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第十一条 【规划环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有关区域、空间发展规划和开发利用综合性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有关规划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
第十二条【产业政策】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根据本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应当列明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项目。
省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制定、调整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名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三条【禁建严重污染项目】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责令停业、关闭决定的,供电企业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中止对排污单位供电。
第十四条【环境标准】 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可以扩大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范围。
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对前款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并征求公众意见后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总量控制】 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设区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现有排放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核定。
第十六条【排污许可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
第十七条【区域限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产生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重点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的;
(二)未完成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任务的;
(三)生态破坏严重,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或者生态恢复任务的;
(四)未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环境质量改善指标的;
(五)产业园区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备的;
(六)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或者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的。
排污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暂停审批其产生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八条【环境监测】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排污单位对排放的污染物未实行自动监测或者自动监测未包含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定期进行人工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九条【现场检查】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可以采取勘察、询问、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等现场检查措施。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检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党的二十大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预防为主的原则,始终把常态化和创造性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环境资源
2024年10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省发现,铜仁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一些工程未批先建,在核心区拦河建坝,生态破坏严重。一、基本情况铜仁市地处长江上游的乌江和沅江水系,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全市有10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占全省总数比例超40%,面积7000余公顷,具有
10月2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等16项主要工作举措,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苏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5日发布《广西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对于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一般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10月24日至26日,黄河流域“+”生态环保高质量发展大会暨黄河九省(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平台成立大会在山东济南成功举办。本次大会由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兴安盟部分河流及岸线保护治理不到位2024年10月,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兴安盟进行督察。督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办好“两件大事”、
工信部就《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环境保护方面,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履行依证排污责任,落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2026年起须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近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利用平台数据巡查、智能监控等手段,强化科技赋能,有力惩治了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日陆续进驻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
崇明区人民政府10月10日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立足多重战略的叠加优势和东海瀛洲、长江门户的区位优势,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固根基”的总体思路,聚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名片”“长三角绿色发展新标杆”“上海生态宜居新典范”的战略定位,力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4年8月28日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6日发布《邯郸市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聚焦全市钢铁、焦化、建材、煤炭洗选、炭素、紧固件、电力等7个行业企业,其他行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推动企业ESG试点评价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7个重点行业企业ESG评价。邯郸市开展环境、社
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8%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8963吨(1
为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管理水平,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活动。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用于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11月11日发布《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沧州市管辖海域内非军事船舶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船舶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沿海区域大气环境,根据《中华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1月8日发布《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期)拟安排情况的公示,三明市丰润化工有限公司20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明溪县建城区企业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福建省尤溪县百源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硝除尘超低改造工程、福建省大田县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无组织超低排放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湖北省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并为全面实现“十四五”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湖北省于今冬明春对省内部分市(州)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并制定《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7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依法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化涉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办理锅炉登记,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及环境监测领域机构资质认定管理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7日印发《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中主要修订内容有:(一)增加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作为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二)将预警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以上调整为提前48小时以上。(三)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对于细颗粒物(PM2.5)、臭氧
11月8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营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方案主要内容有:1.主要目标。明确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城市精细化管控水平显著提高。全市PM2.5平均浓度和优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十四批招标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题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进行招标的两项目分别为:1、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Z1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题;2、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Z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第九十八批售电公司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对山东国研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提出异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
今年4月,山东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的通知》,建立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机制,明确不同虚拟电厂机组类型参与电能量、现货、辅助服务市场的交易、结算、调度运行衔接等相关机制,并于7月开始正式执行。从6月至今,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公告,陆续公示了6批共15家虚拟电厂注册聚合商,可
近日,龙源电力山东公司费县10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取得临沂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批复,成为临沂市首批获得核准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该批项目分别位于临沂市费县梁邱镇、石井镇,总装机容量达100兆瓦,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兆瓦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35%/2小时储能设施,
北极星储能网讯:11月12日,山东新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项目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招标范围为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前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规划方案、初步概算、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
11月13日,天合光能携行业伙伴一同参观了标杆性农渔光储一体化项目。这一150MW农光+渔光互补电站全部使用210至尊系列高效组件,项目分两期建成,均配备天合储能电站,二期项目配套27MW/54MWh天合储能Elementa金刚系列液冷系统。凭借天合从组件到储能、从电芯到舱到PCS的产品一体化优势,光储协同管理、
11月13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淄博、枣庄市2024年已关停淘汰低效燃煤机组名单的公示,共4台机组,详情如下:山东省能源局关于淄博、枣庄市2024年已关停淘汰低效燃煤机组名单的公示按照全省关于关停淘汰30万千瓦以下低效燃煤机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淄博、枣庄市2024年已关停淘汰低效燃煤机组名单进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日,辰隆200MW/400MWh新能源集中式储能项目成功实现全容量并网。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项目拟建设规模200MW/400MWh,占地60亩,送出线路1.43KM。辰隆200MW/400MWh新能源集中式储能项目的成功并网,将进一步提升菏泽地区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可有效参与地方电网的调峰、调频,促
准东是新疆乃至全国重要的煤炭富集区,山东能源集团新疆能化先后在准东地区布局煤炭和配套的煤制烯烃项目,随着项目建设的高效推进,“疆煤外运”需求显著增加,逐渐成为制约能源高效运输的短板。为解决“疆煤外运”难题,新疆能化积极推进准东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搭建“疆煤外运”绿色通道,准东铁路
为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1月8日发布《山东省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细则适用于入海排污口的设置论证、规范化建设、备案、注销、监测、执法检查、动态管理台账建立、信息公开等监督管理工作。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天眼查显示,近日,时代骐骥绿色能源科技(临沂)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宿殿阁,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宁德时代间接控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