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河北三河印发《三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三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继续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国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1+18”方案)、《河北省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省大气办《河北省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市空气质量PM2.5年均浓度达到58微克/立方米,助力廊坊持续稳定退出全国74个重点城市倒排前十。
二、工作思路
坚持工程治本与精细化管控相结合。着力推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持续强化清洁取暖、工业治理、扬尘和机动车等重点领域的治理管控,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总结提炼以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教训,健全完善煤、企、车、尘、烟等领域防控的机制体制,不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持重点区域与重点时段管控相结合。加密东西市区污染指标分析研判,将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管控作为日常环境监管的重要内容。强化采暖季一氧化碳、夏季臭氧和重污染天气时段污染物管控,尽力削减污染峰值和时长,确保达到“削峰降级”效果。
坚持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各镇、区、街道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属地监管责任,市直牵头单位明确“管行业必管环保,管合法必管非法”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推进全市相关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部门协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燃煤污染治理
1.全面完成“双代”工程扫尾。全面实施全市“气代煤”、“电代煤”扫尾工程,5月底前完成对扫尾工程涉及农户的全面排查统计,逐户建档立卡,建立清单,明确工程进度时序节点。10月底前彻底完成治理,巩固好“双代”成果,确保群众温暖清洁过冬。提高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完善电力输配、天然气应急调峰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电力和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的能源保障。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供电公司、各镇、区、街道
2.继续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治理。10月底前,实现全市范围内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对按要求保留的大型燃煤锅炉,继续实施深度提标治理,10月底前,全市65蒸吨/小时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蒸汽锅炉,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标准(烟尘≤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35至65(含)蒸吨燃煤锅炉达到烟尘≤3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的市定标准。煤改气锅炉同步实施低氮燃烧改造,严格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新建燃气锅炉优先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鼓励同步安装脱硝设备。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住建局、工信局、燕郊高新区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安监局、各镇、区、街道
3.完善城镇供热规划。完善建成区供热规划,深挖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企业供热潜能,最大限度实现建成区内集中供热,不断提高电力、太阳能、浅层地能等清洁能源供热比例。新建建筑必须达到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185-2015)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16),最大限度减少能源消耗,优先采用电能等“零排放”的清洁能源。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燕郊高新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国土局
4.强化煤炭运销管控。依法取缔各类煤炭销售网点,交警、交通等部门联合管控,严控煤炭运输车辆进入我市。三河电厂所需煤炭使用铁路运输,各类集中供热企业及获准使用燃煤企业采取产地直供的方式采购所需煤炭,运煤车辆凭购销证明入市配送,且煤质达到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标准。加强燃煤使用单位的煤质监管,对使用超标煤炭的顶格处罚。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工商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交通局、质监局
5.持续减少煤炭消费总量。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完成削减煤炭消费任务。对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等)量替代。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升清洁能源比重,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工业余热和电厂余热等替代燃煤热源供应。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大力发展非化石清洁能源,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积极开展地热、光伏和生物质能源利用试点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农业局、住建局、国土局
6.开展殡葬火化和焚烧炉专项治理。对殡仪馆的火化炉和焚烧炉使用及排放情况开展集中排查,对未安装环保设备、排放不达标的火化炉和焚烧炉,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尾气处理设备或更换环保型炉具,严禁烟气直排。10月底前,殡仪馆的焚烧炉和火化炉全部完成环保更新改造,烟气排放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1.加快市建成区内涉VOCs排放企业退城搬迁。针对夏秋季污染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化市建成区内涉VOCs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分类施治。6月底前,对装备水平低、污染重、治理无望以及拒不安装治理设备的企业,一律予以退城取缔搬迁。强化深度治理治本,加快推进建成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污染治理进度,严格按照《“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的治理方式和治理工艺进行整治,确保长期稳定低于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以下简称“省地标”)要求,达不到深度治理要求的,引导企业退城搬迁。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相关镇、区、街道
2.巩固“散乱污”整治成果。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对已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完成“回头看”,坚决杜绝死灰复燃,虚假整改;加大排查和检查力度,对新发现的用地、工商、发改、建设、规划、环保、水务、安监、质监等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污染企业,4月底前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可以改造提升的企业,9月底前实施达标改造;对整合搬迁类“散乱污”企业逐一制定搬迁计划,加快工作进度。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作用,对反弹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建设局、规划局、安监局、国土局、质监局、水务局、供电公司、各镇、区、街道
3.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应用智能制造技术、互联网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借鉴文安人造板行业改造提升经验,12月底前,完成对区域印刷、家具、保温材料等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树立行业标杆,大幅降低行业单位GDP污染物排放量,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排放绩效水平。对不能按要求完成改造提升的,依法依规撤销其排污许可。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环保局、各镇、区、街道
(三)实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工程
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全面强化工业企业料堆料场抑尘措施,10月底前,全市水泥、陶瓷、铸造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料堆料场按照《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全部完成料堆料场达标建设,实现规范管理。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镇、区、街道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专项资金1099.3万元用于黄山市大气精细化管理项目、国控站点监控监测网格化管理提升项目、黄山市2024年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等方面12个项目实施。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4月12日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
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局官方发布乌鲁木齐市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案情简介】2023年9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人员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涉嫌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执法检查时,该单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该公司脱硝设施运行期间
2023年底,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也就是俗称的“新大气十条”,该政策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式进入新阶段。此后全国多地制定“大气十条”,对未来五年乃至十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先说国务院发布的“新大气十条”,重点点名钢铁、水泥、焦化三行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
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重点人任务,以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管控治一体推进,以氮氧化物
近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冶金环保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刘涛、卢熙宁、程琳。202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其中,《意见》提出一体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受到高度关注。如何系统理解“美丽蓝天”建设?下一步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北京市印发实施《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2024年计划》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百余项措施,更加突出美丽北京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通州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等五部分内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
近日,2024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2023年江苏省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064公里,完成农村改厕67.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1%,建设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59个,新建农村生态河道6000公里。毫不动摇抓好长江大保护,持续深化污染治理“4+1”工程,深入实施
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精准开展绩效评级,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文件全文如下:河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修订目的深入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精准开展绩效评级,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建立健全我市重污染天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河北丰耀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申请资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河北电力交易平台予以公示。详情如下: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示受理注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5日,河北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中标公告发布,北京慧丰清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6626.064315万元中标该项目,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HB2024038360010002二、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四、主要标的信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4日,河北黄骅城区环卫市场化中标公告发布,项目总额超亿元,由四家企业分别中标,其中河北冠非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20372969.26元中标一标段,黄骅市洁诚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35722528.74中标二标段,沧州渤海新区安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38686555.18中标三标段,河北安润科环境科技
4月23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2024年4月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广阳区8个供电所(营业站)2024年4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229316KAV。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4日,河北昌黎县城乡一体化农村垃圾治理全域保洁服务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龙家店镇、葛条港乡、两山乡、十里铺乡、南区管理处、大蒲河镇)中标公告发布,河北昌润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2886.8832万元中标该项目,服务范围对龙家店镇、葛条港乡、两山乡、十里铺乡、南区管理处、大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4日,河北昌黎县城乡一体化农村垃圾治理全域保洁服务市场化运作服务项目(安山镇、新集镇、靖安镇、朱各庄镇)中标公告发布,城环服(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3157.8482万元中标该项目,服务范围对安山镇、新集镇、靖安镇、朱各庄镇区域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湿扫、洒水降尘、
企查查显示,4月23日,大唐高邑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大唐高邑新能源有限公司由大唐发电全资持股。
企查查显示,4月23日,大唐高邑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大唐高邑新能源有限公司由大唐发电全资持股。
4月19日,河北省发改委副主任、河北省能源局局长姚运涛同志一行到访华北能源监管局,与华北能源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就加强电力市场建设,促进绿电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姚运涛同志对华北能源监管局积极支持河北省能源行业发展表示感谢,介绍了河北省支持绿色电力发展减轻高新企业用电负担、推动经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有关单位:为适应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评价需求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河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申请事项办理指南(试行)》(冀人社函〔2022〕88号)要求,决定征集部分新职业、康养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公告,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大唐保定热电厂#13机、平山县北冀建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入市申请,公示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详情如下: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示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60号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