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前言
为加强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规范和指导在产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过程中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测试;监测结果分析;监测报告编制及监测设施维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提出并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过程中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测试;监测结果分析;监测报告编制及监测设施维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划分以当地发布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为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25.1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 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 25.3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82 污染场地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关注污染物contaminants of concern
各重点设施运行过程中涉及的,可能导致潜在污染或对周边目标产生影响的有毒有害物质。
4 一般要求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应根据本指南的要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建设并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记录并保存监测数据、分析监测结果、编制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
5 监测方案制定
5.1.1 资料搜集
搜集的资料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内各区域和设施信息、迁移途径信息、敏感受体信息、地块已有的环境调查与监测信息等(具体见表1)。
在了解企业内各设施信息的前提下开展踏勘工作。踏勘范围以自行监测企业内部为主。
对照企业平面布置图,勘察地块上所有设施的分布情况,了解其内部构造、工艺流程及主要功能。观察各设施周边是否存在发生污染的可能性。
5.1.3 人员访谈
通过人员访谈,补充和确认待监测地块的信息,核查所搜集资料的有效性。访谈人员可包括企业负责人、熟悉企业生产活动的管理人员和职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官员、熟悉所在地情况的第三方等。
5.1.4 重点设施及重点区域
对本标准5.1.1-5.1.3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根据各设施信息、污染物迁移途径等,识别企业内部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隐患的重点设施。
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隐患的重点设施一般包括但不仅限于:
a)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区或生产设施;
b)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产品、固体废物等的贮存或堆放区;
c)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产品、固体废物等的转运、传送或装卸区;
d)贮存或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类罐槽或管线;
e)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或排放区。
将重点设施识别结果在企业平面布置图中标记,并填写重点设施信息记录表,信息记录表的格式参见附录A。
重点设施数量较多的自行监测企业可根据重点设施在企业内分布情况,将重点设施分布较为密集的区域识别为重点区域,在企业平面布置图中标记。
5.2 监测内容
5.2.1 监测对象
自行监测企业应针对识别出的重点设施及重点区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工作。
5.2.2 监测点/监测井位置
5.2.2.1 布设原则
自行监测点/监测井应布设在重点设施周边并尽量接近重点设施。
重点设施数量较多的企业可根据重点区域内部重点设施的分布情况,统筹规划重点区域内部自行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布设位置应尽量接近重点区域内污染隐患较大的重点设施。
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应遵循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且不造成安全隐患与二次污染的原则。
企业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的监测点位布设,参照HJ 819的要求进行。
5.2.2.2 土壤/地下水本底值
应在企业外部区域或企业内远离各重点设施处布设至少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
对照点应保证不受企业生产过程影响且可以代表企业所在区域的土壤及地下水本底值。
地下水对照点应设置在企业地下水的上游区域。
5.2.2.3 土壤监测点
a)土壤一般监测
自行监测企业应设置土壤监测点,参照HJ 25.1中对于专业判断布点法的要求开展土壤一般监测工作,并遵循以下原则确定各监测点的数量、位置及深度:
1)监测点数量及位置
每个重点设施周边布设1-2个土壤监测点,每个重点区域布设2-3个土壤监测点,具体数量可根据设施大小或区域内设施数量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采样深度
土壤一般监测应以监测区域内表层土壤(0.2 m处)为重点采样层,开展采样工作。
在土壤气及地下水采样建井过程中钻探出的土壤样品,应作为地块初次采样时的土壤背景值进行分析测试并予以记录。
b)土壤气监测
自行监测企业可针对关注污染物包括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设施或其所在重点区域,设置土壤气监测井开展土壤气监测工作,并遵循以下原则确定各监测井的数量、位置及深度:
1)监测井数量及位置
每个关注污染物包括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设施周边或重点区域应布设至少1个土壤气监测井,具体数量可根据设施大小或区域内设施数量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采样深度
土壤气探头的埋设深度应结合地层特性及污染物埋深(仅限于已受到污染的区域)确定,应设置在但不仅限于:
① 地面以下1.5 m处;
② 钻探过程发现该区域已存在污染,且现场挥发性有机物便携检测设备读数较高的位置;
③ 埋藏于地下的设施附近,如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地下罐槽、管线等周边;
④ 地下水最高水位面上,高于毛细带不小于1 m。
5.2.2.4 地下水监测井
自行监测企业应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并遵循以下原则确定各监测井的数量、位置及深度:
a)监测井数量
每个存在地下水污染隐患的重点设施周边或重点区域应布设至少1个地下水监测井,具体数量可根据设施大小、区域内设施数量及污染物扩散途径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b)监测井位置
地下水监测井应布设在污染物迁移途径的下游方向。
地下水的流向可能会随着季节、潮汐、河流和湖泊的水位波动等状况改变,此时应在污染物所有潜在迁移途径的下游方向布设监测井。
在同一企业内部,监测井的位置可根据各重点设施及重点区域的分布情况统筹规划,处于同一污染物迁移途径上的相邻设施或区域可合并监测井。
以下情况不适宜合并监测井:
1)处于同一污染物迁移途径上但相隔较远的重点设施或重点区域;
2)相邻但污染物迁移途径不同的重点设施或重点区域。
c)采样深度
监测井在垂直方向的深度应根据污染物性质、含水层厚度以及地层情况确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天津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1371家。详情如下:关于发布天津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告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为推动实施水、地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0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根据《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沪经信规范〔2023〕5号)的通知的要求,对实现工艺突破或流程再造,以及企业首次应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
3月11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印发2025年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计划治沙面积7.2万亩以上,加快推进一期1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建设,全力推进二期6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国家第三批120万千瓦风电大基地、光伏帮扶工程、霍煤鸿骏
3月13日下午,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揭牌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苏州太仓市举行。江苏省环保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郭玉臣,太仓市副市长童刚,出席签约仪式为兴太公司揭牌并致辞。郭玉臣代表省环保集团对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挂牌表示祝贺。他指出,省环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第一师阿拉尔市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项目总投资约3319万元,年处理固体废物15万吨。固体废物填埋场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满后进行封场处理。批复如下: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环境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之年。近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召开地方两会,讨论和部署新一年的发展改革工作。笔者梳理发现,以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也是地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月24日,博罗县建工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博罗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实控人为博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天津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1371家。详情如下:关于发布天津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告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5年工作要点》。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鲁环字〔2025〕18号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现将《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鑫泉固废处理股份有限公司75万吨建筑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
2月19日,浙江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准入指导意见》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准入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要求建设项目选址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及相应行业的发展规划等。《准入指导意见》对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工艺装备、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化煤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关中地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善可再生能
近期,地方两会相继召开,明确今年重点工作任务。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备受关注。北极星对已发布的31个省份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汇总发现,多地将环保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中生态环境出现116次,绿色低碳55次,环保出现45次,空气质量36次
展会时间:2025年10月21-23日展览行业:水处理展会地点:巴西圣保罗展会周期:一年一届展会介绍:巴西国际环保及水处理展(FENASAN)作为拉丁美洲专业的工业水环保展会,至今已成功举办了33届。此展是巴西及周边国家公认的一个最重要的交易会,同时AESabesp的技术会议,环境卫生和环境服务大会被认为是拉
1月22日,高能环境公告,近日中标了两个重要项目,中标金额合计超2.6亿元。一方面,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高能环境中标了“张集煤矿二期工程矿井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中标价约为1.87亿元,工期为327日历天。该项目由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另一方面,高能环境
1月22日,高能环境公告,近日中标了两个重要项目,中标金额合计超2.6亿元。一方面,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公司中标了“张集煤矿二期工程矿井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中标价约为1.87亿元,工期为327日历天。该项目由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另一方面,公司作为联合
时间:2025年11月4日-6日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相约长三角共享新机遇搭建交流桥梁开拓国际合作平台化工行业的风向标共同探索行业未来扎根长三角化工热土把握市场无限商机市场概况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基础、卓越的科研实力和完善的产业配套,已然成为化工产业的核心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3月12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宜昌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湖北省首个市级林业碳票管理办法。《办法》共33条,对宜昌林业碳票申请、签发、交易、应用、融资、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工作流程和相关部门职责。在全市行政区域内,
项目概况:义马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筛分处理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义马公开采购-2025-182、项目名称:义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交易风险警示函,其中提到,自2025年新版月内挂牌类交易实施以来,系统监测发现个别市场主体存在异常操作行为,主要表现为:通过非前端页面技术手段违规摘牌,干扰正常交易流程;高频次调用系统查询接口,导致交易系统响应延迟;绕过平
近日,“第四届风电运维技改研讨会”在北京圆满举行。由金风慧能和环欧智能合资成立的江苏慧环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环传动”)总经理钱毅泽发表《风电机组传动链系统的全生命周期技术探索与展望》主题演讲。钱毅泽指出,传动系统是风电机组的关键部件之一,然而市场上的修复标准参差不齐,容
近期,DeepSeek开源和开放的特点引发了广泛关注。截至2月3日,DeepSeekV3的Github仓库的Star数已达到69.3k、Fork数已达到10.5k,且其热度还在持续走高,市场份额也在不断扩大。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当下,开源技术已然成为推动各行业创新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对于电力行业而言,电力开源技术生态体系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申报条件,项目所在工业园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内,增量配电网应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新增负荷应取得相关主管部
3月17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启动二〇二五年度第21批集中招标(第一批储能系统设备)。本次储能系统(包含配套储能与共享储能)集中招标总容量为5GWh,区分集中式和组串式,适用于共享/配套储能,包括2h(0.5C倍率)及4h(0.25C倍率)方案。本次集采拟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第一师阿拉尔市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项目总投资约3319万元,年处理固体废物15万吨。固体废物填埋场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满后进行封场处理。批复如下: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环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