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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区建筑垃圾分拣与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10-22 11:39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建筑垃圾分拣资源化循环利用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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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奉贤区建筑垃圾分拣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奉贤区建筑垃圾分拣与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

项目编号:18802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英杰

项目联系电话:021-62791919-1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解放中路99号

联系方式:卫江 021-375995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英杰 021-62791919-139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奉贤区建筑垃圾分拣与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采购,负责本项目资源化利用处置场所的建设、以及建设完成后建筑垃圾分拣与处置服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生效起12个月,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合同一年一签。

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105元/吨。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5年7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全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

  • 近三年(从2015年7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 投标人须具有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的核发)。

  •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我方将以快件邮寄(运费及手续费另加100元)。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为A4幅面并装订成册)。

5.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潜在供应商可从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上述材料并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文件为准。

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将招标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账号:215080920510001

  • 查询电话:021-62791919×143

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购置费/项目编号”(示例:“招标文件购置费/18802001”)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携带好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将本单位的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以邮件形式发给招标机构联系人。

5.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不少于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8年11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20楼会议室(详见开标当日19楼电梯厅中屏幕所示会议室安排)。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 兹定于2018年11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20楼会议室(详见开标当日19楼电梯厅中屏幕所示会议室安排)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解放中路99号

联系人:卫江

电话:37599569

招标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黄英杰

电话:86-21-62791919×139

传真:86-21-62791616×139

邮箱:huangyingjie@shabidding.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5年7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 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全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 近三年(从2015年7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6) 投标人须具有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的核发)。(7)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2日 09:00至2018年10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20楼会议室(详见开标当日19楼电梯厅中屏幕所示会议室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原标题: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奉贤区建筑垃圾分拣与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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