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山东省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发布,详情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8〕22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2018—2020年)
一、面临的问题
(一)设区的市和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进展不均衡。全省6个设区的市8条黑臭水体尚未消除,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等治理工程建设滞后。个别地区存在重治轻管、黑臭反弹现象,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不稳固。部分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雨污管网分流不彻底、管网建设欠账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标尚未实现。纳管企业预处理不达标、偷排高浓度废水现象时有发生。
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底数不清。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仅排查出33条黑臭水体,排查不彻底、不全面。有的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或超负荷运行、管网不配套、雨污管网分流不彻底等问题突出。
(二)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短板。建制镇建成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率低,污水管网不配套。河湖岸垃圾随意堆放问题突出。河道淤积、断流等情况较为普遍,水生态系统受到破坏。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配建粪污处理设施或配建设施不达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有待提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城乡共建、以城带乡,坚持系统治理、多元共治,以黑臭水体整治倒逼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设区的市黑臭水体整治带动全域黑臭水体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水体黑臭问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还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2018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到2020年,其他设区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70%,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设区的市和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1.深入推进设区的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2018—2020年,各市政府负责黑臭水体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开展一次全省设区的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实质性措施落实、整治成效、企业及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落实情况,巩固治理成果。通过专项行动形成问题清单,移交各市政府限期整改,建立销号制度,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开展后续核查督办,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约谈,约谈后仍整改不力的,纳入环境保护督察范围。(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攻坚任务均需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全面开展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各县(市)参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对建成区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查明黑臭水体两侧排污口的位置、排放量、排水水质,详细记录淤积河段、垃圾临时堆放点等污染源的位置。开展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判定黑臭级别,编制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评议。2018年年底前,根据调查和评议结果,确定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按照“一河一策”原则,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对每条黑臭水体编制整治方案和计划,明确消除目标、工作进度、年度计划和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完成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2018—2020年,各市每年开展一次县(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3.全面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开展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暂不具备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应采取增加截留倍数、调蓄等措施降低溢流量,采取快速净化措施对溢流污染进行处理,逐步降低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新建城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未接入污水管网的新建建筑小区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各城市加快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到2020年,新增城市污水管网2200公里以上,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4.切实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统筹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做到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水管网相匹配。加快实施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和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确保新增收集污水得到有效处理。雨污分流改造进度相对滞后的,应当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减轻降雨期间污水溢流的污染影响。污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处理设施。到2020年,新增(改造)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80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全处理;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应当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5.全面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结合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对新发现的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一律封堵;实行入河(湖)排污口统一编码管理,建立档案,明确入河(湖)排污口名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责任主体、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测,实行信息共享。(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6.严格管控工业企业污染。严格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5项标准。对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所排废水经预处理后须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对影响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对超标和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予以“黄牌”警示,应当采取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排污单位,予以“红牌”处罚,应当依法予以停业、关闭。加强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7.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合理制定并实施河湖防洪除涝清淤疏浚方案。在清淤底泥污染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妥善对底泥进行处理处置,严禁沿岸随意堆放,其中属于危险废物的,不得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牵头)
8.深入推进水体及岸线的垃圾治理。各设区的市全面划定城市蓝线及河湖管理范围,整治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降低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量,济南、青岛市要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其他设区的市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并配备打捞人员,及时清理转运垃圾,做好垃圾收集转运记录(垃圾收集转运时间、垃圾清运量等),并将符合规定的河湖岸垃圾清理和水面垃圾打捞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规范垃圾填埋场、转运站管理,严防垃圾渗滤液直排或溢流入河,严禁垃圾向农村转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分别牵头)
9.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建成区雨水排放口收水范围内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等运用海绵城市理念,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方式进行改造建设,减少径流污染。(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10.持续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强化沿河湖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在满足排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减少对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营造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的自净功能,为城市内涝防治提供蓄水空间。(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
11.积极保障河道生态水量。结合河道的生态补水需求,通过水系贯通、上下游河道闸坝联合调控、合理布局分散/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合理调配水资源,开展河道生态补水。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理由的各类调水冲污行为,防止河湖水通过雨水排口倒灌进入城市排水系统。(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12.定期开展水质监测。2018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对建成区内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开展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氧化还原电位(ORP)4项指标的水质监测。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设区的市开展黑臭水体交叉监测,每年第二、三季度各监测一次,并于监测当季度末月20日前,向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本季度监测数据。(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二)加强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治理。
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三区”划定方案,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搬迁成果,对禁养区内新发现的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予以关闭搬迁。(省生态环境厅、省畜牧局分别牵头)依法依规开展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养殖业户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控制在适养区内。(省生态环境厅、省畜牧局牵头)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省畜牧局牵头)
2.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城乡共建、以城带乡的原则,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靠近城镇(工业园区)周边的村庄,将污水纳入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厂集中处理;管网覆盖不到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小型湿地,提倡相邻村庄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研究制定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3.加大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随意堆放。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置。2020年年底前,95%以上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职尽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各市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实施方案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布,并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逐级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完善工作台账,从严从速从实整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要对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定期调度汇总通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二)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明确包括黑臭水体在内的河湖的河湖长,按照治理时限要求,加强统筹谋划,确保水体整治到位。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督力度,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监控设施,对河道进行全天候监督。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全面拆除沿河湖违章建筑,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乱倒垃圾、养殖等活动。加强设区的市和县(市)建成区雨水口的监管,严禁洗车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道路冲洗污水等排入雨水管网;定期做好管网清掏,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淤泥,减少降雨期间污染物入河。(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集中处理等固定污染源核发排污许可证,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强化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特别是设区的市黑臭水体沿岸的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等排污单位的管理。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不达标排放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单位和工业集聚区严格执法,严肃问责。2019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建成区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持证排污,其中济南、青岛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提前一年完成。(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落实河湖日常管理和各类治污设施维护的单位、经费、制度和责任人,明确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分批、分期完成设区的市建成区内全部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权属普查和登记造册,有序开展区域内无主污水管道的调查、移交和确权工作,建立和完善城镇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落实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等污水收集管网相关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队伍,逐步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管网长效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将排水管网管理延伸到居民小区内部。推进设区的市建成区排水企业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营管理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
(三)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强化对黑臭水体治理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逐步形成完善的黑臭水体治理资金保障体系。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加大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严格征收使用管理。在严格审慎合规授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为市场化运作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探索开展治污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规范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筹〕、山东证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四)优化审批流程。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对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支持和推进力度,在严格前期决策论证和建设基本程序的同时,对报建审批提供绿色通道。(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五)加强信用管理。将从事黑臭水体整治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建立失信守信黑红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六)强化科技支撑。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科研攻关和技术支撑,不断提炼实用成果,总结典型案例,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和成功经验。针对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加强技术指导。(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七)引导公众参与。重视公众参与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的作用,把公众参与和监督作为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途径,广泛宣传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积极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向社会公示黑臭水体治理相关信息,接受监督。对通过国家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举报发现的黑臭水体,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转办地方,限时排查核实,并及时将新发现的黑臭水体纳入整治范围。(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广电局牵头)
(八)强化监督评估。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动态评估,对本方案实施情况,每年开展一次评估。2021年,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评估实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规定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并启动问责程序。(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30日印发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前不久召开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主体应当通过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在督察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前,每年对外公开1次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督察整改情况,以及各项整改措施具体进展情况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的
日前,湘潭市住建局与河东污水处理厂成功签订污水处理按效付费协议。该份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湘潭市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全部实行污水处理按效付费的城市。目前,市本级4座污水处理厂均已成功签订按效付费协议并实施,经测算,比按量付费每年可节省约1300万元。湘潭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云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十四五”以来云南省下大力气实施“五城共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等情况。近年来,云南省抢抓国家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全面实施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扎实推进“三改”改造,加快补齐基
11月27日,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环能)与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环投)在重庆环投总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重庆环投党委书记、董事长赖生平,重庆环投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唐忠林,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继,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为,中建环能党委书记、董事长佟庆远
时间:2025年8月8-10日地点: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主办单位广东省粤港澳经贸合作交流促进会广东鸿威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单位武汉鸿威国博会展有限公司【展览范围】1、污水/废水处理:水务、污水处理成套设备、气浮、拦污设备、过滤沉淀设备、蒸发器、结晶器、消毒杀菌、过滤器材、曝气
时间:2025年8月8-10日地点: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主办单位广东省粤港澳经贸合作交流促进会广东鸿威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单位武汉鸿威国博会展有限公司【展览范围】1、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展区:污水/废水处理、污泥处置、材料药剂、膜与膜组件/膜分离设备、净水设备、海水淡化、过滤设
近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城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环保绩效创A创优。2025年全部完成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创A;分步推进铸造、炭素等其他重点行业创A创优,力争到2026年全市47个行业重点涉气企业全部完成。全文如下:关于《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0日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力争用8年的时间,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合理,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和谐共融,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市得到
11月15日,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文件提到,加快煤炭替代,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加快建设南宁抽水
10月29日,金秋十月,硕果累累之际,由山东中海新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高密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扩建及焚烧发电配套工程(飞灰填埋场)BOT项目,在高密市密水街道项目现场隆重举行。该项目作为山东省内首个投资过亿飞灰填埋BOT模式实践,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仪式现场旗帜飘扬,一片欢腾,高密市人
前不久召开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主体应当通过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在督察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前,每年对外公开1次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督察整改情况,以及各项整改措施具体进展情况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的
日前,湘潭市住建局与河东污水处理厂成功签订污水处理按效付费协议。该份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湘潭市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全部实行污水处理按效付费的城市。目前,市本级4座污水处理厂均已成功签订按效付费协议并实施,经测算,比按量付费每年可节省约1300万元。湘潭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
近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城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环保绩效创A创优。2025年全部完成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创A;分步推进铸造、炭素等其他重点行业创A创优,力争到2026年全市47个行业重点涉气企业全部完成。全文如下:关于《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9月13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应适宜金融资金支持。具体为:(一)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企业投资项目;(二)采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四)其他市
8月29日,青岛李村河北岸水质净化厂项目最后一个施工区域完成混凝土浇筑,标志着项目主体施工已全部完成,顺利实现主体结构封顶,比原计划提前一个月进入安装阶段,为2024年底实现通水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青岛市李村河北岸水质净化厂项目是青岛市2024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建设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7月17日印发《福建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4-2025年)》。聚焦市政管网排查与病害修复、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城中村和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厂建设和提标改造、污水提升泵站建设、黑臭水体和排口整治等六类工程建设,开展集中攻
近日,黑龙江省发布关于开展北方寒冷地区先进适用生态环境技术征集的通知,征集范围包括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及地下水修复与管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生态环境监测、碳达峰碳中和、生物环保等相关技术,详情如下:关于开展北方寒冷地区先进适用生态环境技术征集
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详情如下: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年5月30日)为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奋力谱写中国
5月2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指出江西省部分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短板明显,收集处理率低,污水直排、雨污混排和溢流等问题十分突出。记者注意到,通报中指明,江西部分城市对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紧迫性不强,工作推进迟缓。那么,相关工作“进度条”被卡
近日,四川自贡市水务局印发《自贡市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2024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2024年,自贡市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平均达105毫克/升、县级城市平均达90毫克/升。自贡市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202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推进,虚拟电厂作为电力系统新业态、新模式,作用日益显著,需求日益增长,发展条件日益成熟。为落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发改能源〔2024〕1128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
4月11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4月7日-4月11日)。政策篇国家能源局:重点监管2024以来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沙戈荒”基地建设等情况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监管2024年以来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新能源是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是推动新能源发展的关键要素。山东发展集团绿色能源公司聚焦央地协同,积极搭建科研平台,全力提升绿电保供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新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锚定主业服务国家战略筑牢绿色能源产业基石绿色能源公
近日,我国最大核能供热商用示范工程——国家电投“暖核一号”完成第六个供暖季任务,有力保障了山东烟台、威海城区40万居民清洁温暖过冬。从2019年首次投运以来,“暖核一号”供热能力不断提升,清洁效益不断放大,关键技术不断突破。本供暖季,“暖核一号”供热能力进一步增强,总供热面积近1300万平
“十四五”收官叠加136号文电价新政,2025年的风电市场正在迎来新一轮的抢装阶段。根据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不完全统计(公开数据合并企业提供),2025年一季度国内11家风电整机制造商共中标了38569.35MW风电机组设备(国内加海外),除一季度签约的海外市场2437.08MW订单之外,一季度国内风机设备市场定标
4月10日,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CIEPEC2025)暨第七届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在北京开幕。4月10日,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CIEPEC2025)暨第七届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在北京开幕。中环报记者王亚京摄本届展会以“践行‘两山’理念服务‘双碳’战略创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
日前,山东济宁市任城区公布2025年4月任城区供电公司分布式光伏变电站并网可开放容量,信息明细显示,12个变电站分布式电源接入中,4个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红色,8个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黄色。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灵活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标段编号:HNZB2025-03-1-098-01第一名:河南中亿联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金额3271100元;第二名:山东广帮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金额3512212元;第三名:西安新玖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金额3534960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山东铁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路征远,注册资本100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生物质燃料加工、工程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互联网数据服务等,由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4、5号机组DCS国产化改造施工及调试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4-2-161-01)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1.招标条件本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4、5号机组DCS国产化改造施工及调试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4号炉全负荷脱硝改造PC工程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4-2-125-01)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1.招标条件本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4号炉全负荷脱硝改造PC工程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