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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首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成果 163家单位违法

2018-12-07 08:48来源:中国产经新闻作者:梁潇关键词:雾霾PM2.5浓度大气污染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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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秋冬季都是雾霾高发季。据统计,江苏秋冬季PM2.5浓度是其他季节的1.6倍。根据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预测结果,2018年秋冬季全省大气污染扩散气候条件总体偏差,进一步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压力。

为采取更加精准的管控措施,着力实现大气污染“缩时削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根据国家和省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制定了《江苏省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方案》。

12月3日下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江苏省首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工作成果。1月21日-11月30日首轮交叉互查期间,各地检查组共对全省240家单位进行了检查,其中工业企业157家,工地66家,码头17家。检查发现163家单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总数的68%,其他77家单位未发现环境问题。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吴昌子介绍,检查所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擅自扩大规模、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防扬散措施不到位、有机废气产生工段生产时未完全密闭、裸土未覆盖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各检查组已正式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和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各地对交叉互查中发现的15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其中1家已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其余14家正在走处罚程序。

在交叉互查过程中,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特别关注豁免企业检查情况,要求各检查组严格落实《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纳入第一批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的200家企业执行豁免程序。

值得关注的是,为保障检查流程的规范性,本次交叉互查还对检查过程全程留痕。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检查前,各检查组需与被检查地区对接,获取企业名单,根据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本周的检查企业名单和检查内容。检查时,各检查组要对照企业、工地、码头名单,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情况。检查过程使用移动执法平台“互查助手”APP,对企业名称、现场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处理建议等进行记录,并上传现场照片,避免人为干扰和篡改记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以问题清单的形式进行移交。移交时双方签字确认,问题清单一式四份,一份移交被检查市生态环境部门,一份报所属驻市监察室,一份报省厅,一份检查组留档。检查后,一周内对移交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查看,督促按期整改到位。

吴昌子强调,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各区域专员办和驻市监察室已将秋冬季交叉互查问题整改情况列为当前督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综合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切实发挥互查震慑效果。

此外,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还建立了秋冬季期间环境执法发现问题公开发布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据介绍,秋冬季期间(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春节前后暂停),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每周在“两微一网”同步发布相关信息,通报内容包括上周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每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月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处罚及落实等相关情况。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方案的通知


原标题:江苏公布首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成果 163家单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总数的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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