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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

2018-12-28 11:5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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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山东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方案指出,要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彰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阶段性成效。详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8〕24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2018—2020年)

一、面临的问题

我省作为农业大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农业投入总量较大,化肥使用量居全国第二位,农药使用量居全国首位。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尚未全部配建粪污处理设施或配建不达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农作物秸秆尚未充分利用,禁烧工作压力较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不健全,回收率较低。农用地环境质量底数不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短板,农村河道坑塘污染亟待整治,农田灌溉退水污染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尚未完全划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亟待清旧账、补短板,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强化农业生产污染综合防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农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强化农业农村生态产品供给,推进“三生三美”融合发展,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源头减量。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优化种植、养殖生产布局、规模和结构,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问题导向、系统施治。坚持优先解决突出问题,重点开展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统筹实施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脱贫攻坚,系统推进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根据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不搞“一刀切”。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调动基层组织和农民的积极性,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主要目标。

1.农业绿色生态发展。化肥、农药和农业用水实现减量化、规范化使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得到提高,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农用地土壤基本得到保护,构建起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农业可持续发展、绿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彰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阶段性成效。

3.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完成“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小流域生态清洁工程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得到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4.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得到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2020年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保护区划定后要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警示标志或宣传牌。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监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供水单位供水、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1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水质本底状况确定监测项目并组织实施。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对可能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排查整治。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调整农业投入结构。

1.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制定实施山东省农药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研发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新型产品和先进施药器械,做好高毒农药替代工作,逐步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严格执行农药质量标准,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和限制使用农药(含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杜绝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公布的禁用农药,加强农民用药技术指导。探索建立农业生产环境监测预警系统,构建现代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大力推广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技术,减少盲目用药、乱用药、滥用药。因地制宜推广自动化、智能化大中型施药机械和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无人机等现代植保机械,提高喷洒农药对靶标物的精准性,提高农药利用率。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意识和技能。以花生、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为重点,运用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集成推广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以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重点,鼓励开展整建制统防统治服务作业,提高科学用药、精准用药水平。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配统施、统防统治等服务。大力推进果菜茶病虫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县建设,发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绿色高效技术更大范围应用。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较2014年减少1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在农业病虫害发生平稳的情况下,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下降10%,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2.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严格执行化肥质量标准,研发推广高效缓控释肥料、生物肥料等新型产品和先进施肥机械。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意识和技能。全面实施耕地质量监测,实现小麦、玉米、蔬菜、果树等各种作物全覆盖。扩大配方肥应用面积,提高配方施肥的精准性,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配方肥应用面积达到6000万亩。以设施蔬菜栽培集中区域为重点,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通过配套建设滴灌设施,将施肥和灌溉同步进行、一体化管理,提升节水节肥水平。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较2014年减少1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增加到750万亩,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下降6%。(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3.实施有机肥增施替代工程。集成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绿色高效技术和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将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列为肥料使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关键技术培训重点内容。将增施有机肥列入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质量提升等相关项目建设内容,扩大项目示范带动能力。大力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建设,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水平。到2020年,商品有机肥施用量增加到428万吨。(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4.推进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选育抗旱节水品种,发展旱作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在黄淮海等区域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农业灌溉用水量达到国家下达的目标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6以上,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牵头)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1.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为方向,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44个畜牧大县(市、区),整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处理企业对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进行专业化集中处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模式。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3%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依托农业农村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情况、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测。(省畜牧局牵头)将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记录粪污处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防止粪污偷运偷排。(省生态环境厅、省畜牧局牵头)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加大监管力度,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优先开展就地还田。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领域科学技术研发力度,加强科研成果的示范推广。努力拓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着力提高农膜回收率。开展地膜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农膜回收综合利用工作。选择花生、棉花、马铃薯、大蒜等主要覆膜作物及其集中种植区域,以县为单位开展地膜回收和残留治理试点,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加大新修订的地膜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力度,推广使用0.01mm以上标准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性。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逐步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制度,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支持研发和示范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开展全生物可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攻关,探索农膜污染防治新模式。完成国家下达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目标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畜牧局、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引导生猪生产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省畜牧局牵头)严格落实养殖场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依法依规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应严格控制在适养区内,认真执行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和相关技术标准。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排污许可制。(省生态环境厅、省畜牧局牵头)督促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尽快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全部规范化配套建设(或委托他人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大型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1年达到100%。(省畜牧局牵头)

3.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连片池塘尾水集中处理模式等健康养殖方式,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循环农业。加强渔业养殖污染治理,探索水产养殖容量控制制度,全面清理开放性湖泊、饮用水水源地网箱网围养殖。配合国家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养殖节水减排。科学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增养殖,实现“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以渔净水”。严控河流、近岸海域投饵性网箱养殖。推进水生生物保护行动,修复水生生态环境,加强水域环境监测。(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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