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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2025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公告》。详情如下:2025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公告〔2025〕年第3号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文件精神,按照
2月27日,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2025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公示。其中,最短停窑41天,最长停窑119天。2025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公示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省经信厅
近日,内蒙古公示2024-2025年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及“错峰置换”清单。详情如下:关于对2024-2025年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及“错峰置换”清单的公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4-2025年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工信冶建工字〔2024〕519号,以下简称“《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2月13日发布关于公布2024-2025年新疆水泥行业“错峰置换”企业名单的公告,组织乌昌石吐区域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与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开展水泥“错峰置换”。详情如下:关于公布2024-2025年新疆水泥行业“错峰置换”企业名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工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10日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平稳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严格常态化错峰生产,鼓励产能优化,支持水泥企业开展产能优化对接工作
四川省水泥协会11月29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12月份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四川省水泥行业坚持抓牢“双碳”和错峰生产管控,依法依规控制水泥熟料产能产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水泥行业稳增长促效益,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做贡献。2024年12月份,每条熟料生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1月12日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文件规定,采暖季错峰生产从2024年11月15日00:00至2025年3月15日24:00,共计120天。实施范围为全省水泥熟料企业所有的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
四川省水泥协会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11月份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泥行业坚持抓牢“双碳”和错峰生产管控,依法依规控制水泥熟料产能产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水泥行业稳增长促效益,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做贡献。2024年11月份,每条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天数按
10月1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局发布《2024至2025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其中提出,自治区(含兵团)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其中: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2024至2025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是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
河北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9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执行水泥错峰生产,年度错峰天数150天,其中120天为采暖季错峰,30天为非采暖季错峰。同时为鼓励水泥企业环保绩效创A,环保绩效A级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行差别化错峰停窑时间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9月14日印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对于超低排放、能效水平、特种水泥、协同处置、资源综合利用五类情况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差异化错峰生产政策不能叠加享受。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在B级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得享受差异化错峰生产。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政民互动常见问题中,就“已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有哪些?”问题,回答如下:截至2025年3月1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2月13日发布关于公布2024-2025年新疆水泥行业“错峰置换”企业名单的公告,组织乌昌石吐区域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与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开展水泥“错峰置换”。详情如下:关于公布2024-2025年新疆水泥行业“错峰置换”企业名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工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10日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平稳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严格常态化错峰生产,鼓励产能优化,支持水泥企业开展产能优化对接工作
近日,中材国际表示今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一揽子行业政策,围绕水泥行业节能降碳超低排放、设备更新等发展方向,提出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一是到2025年底,全国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8亿吨左右;重点区域5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能效标杆水
四川省水泥协会11月29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12月份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四川省水泥行业坚持抓牢“双碳”和错峰生产管控,依法依规控制水泥熟料产能产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水泥行业稳增长促效益,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做贡献。2024年12月份,每条熟料生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1月12日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文件规定,采暖季错峰生产从2024年11月15日00:00至2025年3月15日24:00,共计120天。实施范围为全省水泥熟料企业所有的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
10月1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局发布《2024至2025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其中提出,自治区(含兵团)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其中: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2024至2025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是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
9月29日,受厅大气处委托,省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2024年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政策和技术指南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授课,各相关市、县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全省的焦化、水泥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
日前,《湖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前,全省50%以上水泥熟料产能基本完成改造,华新、葛洲坝、亚东等大型水泥集团公司2500吨/天(不含)以上熟料产能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B级及以上或绩效引领性企业达到30家,独立粉磨站绩效引领性企业比例达到
9月1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行业(CETS—AG—02.01—V01—2024)》等4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行业(CETS—AG—02.01—V01—2024)》等4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9月14日印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对于超低排放、能效水平、特种水泥、协同处置、资源综合利用五类情况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差异化错峰生产政策不能叠加享受。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在B级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得享受差异化错峰生产。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山西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3176—2024)》。该标准自2025年5月1日开始实施。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7月24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其中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标准为Ⅰ时段10、50、200mg/m3,Ⅱ阶段10、35、50mg/m3,要求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即:2025年1月1日起),Ⅱ阶
5月16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企业的绩效分级与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属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系列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自5月4日起施行。本文件规定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重庆市地方标准,其中包括DB50/656-202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中规定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控制区(大气污染重点管控的区、县)10、35、100mg/m3,其它区(大气污染一般管控的区、县)10、50、150mg/m3。
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24年1月13日起施行。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矿山、散装水泥/熟料中转站、水泥制品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水泥窑及余热利用系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18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泥工业高质量发展暨碳达峰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行动计划》中提到,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指引,以减量置换、节能改造、数字赋能为主抓手,持续提升水泥工业清洁能源利用和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推进水泥工业高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2月13日,浙江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浙江省水泥工业高质量发展暨碳达峰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水泥总产量控制在1.2亿吨以下;熟料产能下降8%,从5200万吨降至4800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2月13日,浙江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就《浙江省水泥工业高质量发展暨碳达峰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水泥总产量控制在1.2亿吨以下;熟料产能下降8%,从5200万吨降至4800万吨以下;
1月16日,宁夏发布《宁夏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日前,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印发关于《河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文件规定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管控、无组织排放管控、运输方式、监测监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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