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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辽宁省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紧盯重点行业、重要线索,联合公安等部门精准查办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为进一步加强警示宣传,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指导各地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现将3起危险废物领域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一:
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2024年版)》。关于印发《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2024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为贯彻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4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共11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申请材料。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第4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方案》明确,到2025年,新疆要完成国家重点管控和优先控制化学物质的环境信息调查,基本摸清全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和使用的主要种类和用量;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筛选和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0月3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工作方案提目标,以科学评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健全体系、提升能力为工作原则,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严厉打击涉土壤、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警示和宣传,为地方提供借鉴经验做法,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3起查处涉土壤环境违法的典型案例、3起未办理新化学物质登记违法生产行为的典型案例。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深入
9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按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关于“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变更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17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第3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常规申报)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公告》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2020年4月2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令)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月19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7号令)同时废止。为保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有序延续,现将有关衔接事项通知如下。一、常规申报衔接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4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共11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申请材料。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第4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方案》明确,到2025年,新疆要完成国家重点管控和优先控制化学物质的环境信息调查,基本摸清全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和使用的主要种类和用量;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筛选和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变更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17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第3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常规申报)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公告》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2020年4月2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令)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月19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7号令)同时废止。为保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有序延续,现将有关衔接事项通知如下。一、常规申报衔接
为加强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体系,规范和指导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制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现予印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19年8月26日(此件社会公开)抄送:各省、自治区、直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评估和管控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办法,全文如下:为进一步完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我部组织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7月9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关于2018年第6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常规申报审查情况的公示,内容如下: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简称《办法》),我部对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12份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18年第5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常规申报审查情况的公示,内容提到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FirmenichSA等单位的15份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材料及陶氏(张家港)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的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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