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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采暖季结束,多区域水泥企业将陆续结束2018-2019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届时将有数千家企业同时开窑复产,各区域企业库存将直线上升。
山西省
2018年11月6日,山西省水泥工业座谈会在广灵金隅召开,会上公布了山西省2018~2019年采暖季错峰生产计划安排。山西省2018-2019年采暖季错峰生产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各片区企业可根据当地市县(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及市场需求变化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必须确保2018-2019年冬春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时间不少于4个月。山西省水泥行业实施错峰生产的范围为山西境内所有的水泥烹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其中,在冬季采暖期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弃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熟料生产线,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并自2019年3月16日零点起,停窑补齐错峰期间应停窑天数的70%。
山东省
山东省经信委和环保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18-2019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原则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各市根据采暖期空气质量改善和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可适当缩短或者延长错峰生产时间,但错峰生产实施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且必须包含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
陕西省
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方案》指出关中地区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
天津市
《天津市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要求,方案要求,在2018-2019年采暖季期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
湖南省
湖南省经信委、省环保厅下达了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第四季度)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文件中可以数出水泥企业共55家,熟料生产线共70条,其中5条生产线不参与错峰。
上年四季度定下的错峰生产计划,临近复产,又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
二月中旬的时候山东枣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及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补齐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时间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冬季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弃物等保民生任务未能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的企业或熟料生产线,要在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14日两个时间段内,停窑补齐按70%生产负荷折算的停窑天数。
安徽芜湖
河北唐山市
唐山市政府发布《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坚持质量导向、分类实施、因地制宜和错峰生产与重污染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计划于2018年10月1日到2019年3月31日实施,计划通过排放标准、外部运输结构和产品附加值三个差异化指标对钢业行业进行ABCD四类评级,根据评价等级对企业进行差异化错峰生产。
广东省
广东省水泥行业协会下发《关于2019年广东省水泥企业继续试行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实际控制人在广东省的水泥企业,其目标市场在广东的省外生产线原则上也同步参与,错峰生产时间参照销往广东的产品比例进行。 错峰生产时间安排: 全年计划错峰生产停窑40天/窑,分两阶段进行。
吉林省
吉林省要求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企业)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面实行错峰生产,其中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经批准后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应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属地市(州)工信、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不错峰生产企业落实承担任务情况监督核查,并进行备案。2019年4月1日后,省水泥协会组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继续开展错峰生产,延续到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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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类所有制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生产特种水泥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以电石渣为唯一钙质原料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垃圾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日均处置危废实物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促进烧结砖瓦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引导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在工艺装备、窑炉设备等方面开展极致能效和清洁生产优化设计,支持企业探索采用氢能、生物质能源、电能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推广厂房
日前,湖北省经信厅发布2024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2024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所列54条熟料线,停窑天数分别为40天、52天、65天、70天、71天、80、93天。2024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公告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报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2023年,全省水泥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89家全能水泥生产企业、109条熟料生产线参与错峰生产,平均停窑天数超168天,总体完成140天的错峰生产任务。关于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对2023-2024年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及“错峰置换”清单的公示》。关于对2023-2024年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及“错峰置换”清单的公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贯彻落实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
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娄底市工业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文件全文如下:娄底市工业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提高工业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效果,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23〕13号)要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发布河北省水泥熟料企业2023-2024年度错峰生产计划公开信息,石家庄中通建材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参与错峰。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显示,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执行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作为重要建筑材料,水泥行业的规模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国家的工业实力。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水泥生产国,2022年生产了21.3亿吨水泥,占到全球产量的一半。这是宝贵的发展成果,却也衍生出一系列问题。由于经济增长放缓,基建规模收缩,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原因,近年来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愈发严峻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川渝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度错峰生产基准天数140天+X天。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3〕183号四川省各市(州)、重庆市各区县
日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3-2024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称,要求全省水泥熟料企业所有的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从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停产120天。通知要求,强化舆论引导。利用传统媒体、新型媒体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错峰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3-2024年冬春季部分重点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2023年11月1日-2024年3月31日期间,全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均要错峰生产150天,时限内未完成错峰生产的天数在2024年底前补足。钢铁、焦炭等行业,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错
近日,河北省发布了2024年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清单,A级企业共327家,B级企业共2132家,绩效引领性企业共555家。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清单的公示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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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四川省第三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新增B级企业12家、绩效引领性企业32家。2023年四川省第三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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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报预警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聚焦重点污染物、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要求,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在原《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10月31日印发的《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衡政字〔2019〕22号)同时废止新版应急预案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的相关要
据“安徽先锋微讯”微信公众号4月29日消息,日前,安徽省委决定,朱胜利同志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提名任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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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家钢铁、水泥企业发生人事变动,变动原因或为工作调整,或为年龄原因等。北极星环保网统计了10家钢铁企业、水泥企业的人事变动,涉及中国宝武、中国一重、天山股份、酒钢集团、鞍钢集团、首钢集团、河钢股份等。详情如下: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9月28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召
天山股份9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6日收到副董事长肖家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肖家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8月24日,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张在峰发布新闻,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气象局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并回答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七批),详情如下: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七批)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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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发布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四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塔什店分公司等5家公司,最多停窑62天。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四批)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
新疆自治区工信厅发布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三批),详情如下: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三批)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工业和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发布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二批),文件公开通报新疆天基水泥有限公司、博海水泥有限公司未遵守《通知》相关规定,擅自在错峰时间开窑。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已责成当地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制止上述两家公司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发布《关于对2022-2023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一批)》。库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错峰期间开窑时间2月15日-3月15日(共29天),非错峰期间停窑时间9月15日-10月13日(共29天);库尔勒鲁岳三川建材有限公司错峰期间开窑时间2月15日-3月15日(共29天),非错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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