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山东德州印发《德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德州市将深入实施国家和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以保障实现2020年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任务为目标,2019年,PM2.5、PM10年均浓度完成年度分解任务,SO2、NO2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各县(市、区)平均降尘强度控制在8吨/月·平方公里以下。
2019年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完成八个方面任务:用能燃烧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重点领域VOCs治理、持续推进大绿化工作、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技术支撑。
德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实施国家和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落实各级各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责任、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责任、职能部门管行业就要管环保责任,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突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推进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削减污染存量、严控污染增量,强化执法监督,持续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阶段性目标。
二、主要目标
深入实施国家和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以保障实现2020年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任务为目标,2019年,PM2.5、PM10年均浓度完成年度分解任务,SO2、NO2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各县(市、区)平均降尘强度控制在8吨/月·平方公里以下。
三、重点任务
(一)用能燃烧污染控制
1. 持续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政策要求。继续实施煤炭总量控制监测预警机制,对各县(市、区)煤炭消费量进行月调度、季分析,及时发布预测预警。分解细化控煤任务目标,确保完成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2. 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发电、工业供热和民用采暖等领域推广应用。实现可再生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3. 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治理。现有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按照上级政策规定,2019年年底前列入淘汰计划。对列入淘汰范围的,确保2020年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4. 推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以2020年基本完成低氮燃烧改造为目标,列出现有燃气锅炉台账清单,确定改造对象,2019年总体完成改造50%左右。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原则上不高于50mg/m3。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30mg/m3以下(即超低氮燃烧要求)的,可在省级生态文明奖补资金中优先安排适当补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5. 持续推广洁净型煤。加强洁净煤生产、供应、配送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和实施补贴政策,确保及时配送到位,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加强散煤市场综合整治执法,落实三级煤质检测机制,杜绝劣质散煤流入,确保洁净型煤质量达标。2019年,在洁净煤全覆盖基础上,继续推广洁净型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6.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要限期改用清洁能源。依法查处违规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设施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禁燃区内全面取缔散煤流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7. 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步伐,提高气源保障能力。多方开拓气源,优先用于清洁取暖,确保安全平稳用气。加强供热、供气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扩大集中供热、供气、地热供暖覆盖面。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目标。(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牵头)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全面取缔散煤销售点,禁止销售和囤积散煤,防止散煤复烧。(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工业污染治理
8.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按照相关行业最新排放标准和政策要求,推进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源排查治理。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参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9. 加强工业炉窑监管。已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规定。暂无行业排放标准的,排放限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执行。具备在线监测安装规范要求条件的,2019年8月底前全部安装并联网;对不具备条件的,定期开展监测。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实施停产整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10. 加强涉气建设项目管理。对2018年以来企业自主验收的涉气项目,组织全面检查和监督监测,严厉打击企业弄虚作假行为,确保企业排放达标。各县(市、区)要通报处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污企业、监测机构、验收咨询机构和验收人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11. 加强重点排放源监管。通过在线监测、监督监测、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企业排污监管,依法查处超标排放企业。超标排放企业不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整治;对涉及民生或特殊生产工艺要求不能停产的,依法按日计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三)扬尘污染治理
12. 深化道路扬尘防治。城市与城镇道路、国省干道与县乡道路重点路段推行湿式机扫、洒水保洁措施,及时保洁尘土污染路面,及时修复破损道路。城市、县城快速路和主次干道的车行道机扫、洒水率达到90%以上,支路、慢车道、人行道机扫、冲洗率达到40%以上。(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
13. 开展降尘与积尘监测考核。以各县(市、区)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开展道路积尘负荷和降尘强度监测考核,定期通报。(市生态办牵头)各县(市、区)定期组织对乡镇、街道主要道路的道路积尘负荷考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14. 严格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停工整治。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市政、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采取分段作业等扬尘控制措施。主管部门要将扬尘管控纳入日常检查重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5. 严格拆除工程扬尘监管。拆除作业采取封闭围挡、洒水降尘、喷雾控尘等措施,湿法作业、分片拆除。在人口密集区及临街区域进行拆除作业时,设置防护排架并外挂密目安全网,脚手架设置洒水喷雾抑尘装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16. 强化渣土运输管理。严格执行渣土运输相关制度和标准,清理淘汰不规范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加快推广应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辆,2019年年底前市区渣土运输车辆基本完成换装。城管、住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查处违规上路的渣土运输车辆。(市城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严格依法查处运输渣土、商混等物料带泥带灰上路的,以及运输散装或流体物料未密闭的车辆。(市城管局牵头)
(四)机动车污染治理
17. 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依据国家和省公告要求,按期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18. 生态环境部门等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在机动车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排放检验机构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查验污染控制装置,2019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19. 通过入户检查、路检路查、遥感监测等方式加大对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抽测频次,秋冬监督抽测数量比例达到上级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摸清全市“油改气”车辆底数,共享相关信息,加强日常监管。(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20. 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2019年年底前,排放检验机构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检验过程和结果。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监督抽查核查,其中对重点车辆的年度核查率要达到85%以上。对于为异地登记的车辆开展排放检验比较集中、排放检验合格率异常的排放检验机构,重点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2019年年底前,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推进建立实施I/M制度。强化维修单位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篡改破坏OBD系统、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排放检验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21. 加强非道路移动源管控。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配合)2019年年底前,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秋冬季期间,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每月抽查率达到50%以上,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消除冒黑烟现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配合)
22. 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强化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方面责任并向社会公开。2019年,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假劣非标油品现象基本消除。(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重点领域VOCs治理
23. 加大涉VOCs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2019年6月底前全面核实涉VOCs企业污染物处置设施进、出口规范性和排放浓度,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置效率。依法依规查处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排放标准的企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4.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VOCs监测,每年不少于1次监督性监测。全市销售汽油的加油站要在环境温度不低于20℃的条件下,完成至少1次二、三级油气回收装置的同步监测。根据国家和省级规范和标准要求,推进VOCs在线监测设施建设,2019年7底前组织完成安装试点,加快推进完成含液态VOCs原辅料用量较大的(原则上3吨/年以上)生产单位安装和联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5. 加强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源排查治理。生产工艺产生VOCs的排放点(装置)、投卸料点应采取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等方式收集和处理含VOCs废气;含VOCs产品和原料存放、调和点(车间)保持密闭并配备负压收集处理系统;车间无明显废气外逸和异味;重点企业持续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2019年8月前完成排查治理。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6.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更新完善全市饮食服务业单位台账清单,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和随机监督抽测,抽测比例不低于30%,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超标排放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市城管局牵头)
(六)持续推进大绿化工作
27. 以生态林场建设、鲁冀交界大型防护林带建设、“路网、水网、农田林网”绿化美化、“城镇、村庄”高标准绿化、经济林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为重点,持续推进“绿满德州生态美市”三年造林行动。2019年底,全面完成三年造林任务目标,实现累计更新造林60万亩、林木绿化率提高3.2%。(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七)重污染天气应对
28. 错峰生产调控。贯彻国家和省错峰生产部署,科学制定全市错峰生产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及有关行业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措施。符合相关豁免条件的予以豁免,不符合豁免条件的,按相应减排比例要求落实限产。加强错峰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面落实错峰生产相关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9.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严格执行重点区域统一应急标准和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限排限产停产企业清单,组织企业制定落实减排方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八)加强技术支撑
30. 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计划(2018—2020年)》要求,全市102个乡镇全部建成投运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2019年8月起乡镇空气质量纳入考核。(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31. 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对取得资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超范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监测报告审核,发现检测数据或报告存在问题的,依法依规查处。(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32. 加强在线监测监管工作。排污单位要加强各类污染物浓度、废气排放量等在线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可靠。对在线监测存在突出问题的,依法从严查处排污单位、运营机构。(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25日,山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二批),清单中涉及水污染防治(地表水)、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近期,四川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发现部分涉气污染源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充分警示、曝光典型,现公布2024年第二批部分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污染源名单。成都市龙泉驿区富奥威泰克汽车底盘系统成都有限公司主要污染问题:1.表面处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长期未更换,现场开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八批未达标空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检查发现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位。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专项资金1099.3万元用于黄山市大气精细化管理项目、国控站点监控监测网格化管理提升项目、黄山市2024年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等方面12个项目实施。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重点人任务,以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管控治一体推进,以氮氧化物
近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冶金环保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刘涛、卢熙宁、程琳。202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其中,《意见》提出一体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受到高度关注。如何系统理解“美丽蓝天”建设?下一步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北京市印发实施《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2024年计划》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百余项措施,更加突出美丽北京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通州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等五部分内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
近日,2024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2023年江苏省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064公里,完成农村改厕67.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1%,建设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59个,新建农村生态河道6000公里。毫不动摇抓好长江大保护,持续深化污染治理“4+1”工程,深入实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30日,中储国能山东肥城国际首套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首次并网发电,并一次性取得成功。该电站采用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自主研发的先进压缩空气储能技术,中储国能(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建设单位,是目前国际上规模最大、效率最高、性能最优、成本最低的新型压
4月21日至22日,山东东营市市委书记杨国强赴上海市走访考察企业,推进项目合作。杨国强随同省党政代表团参加了山东省·上海市工作交流座谈会,到上海电气集团、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走访考察,见证东营市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近年来,我市与上海电气、中国船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截至3月底,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9728.1万千瓦,占总装机量45.1%,新型储能规模达到398.3万千瓦,居全国首位。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指出,山东新型储能规模达到398.3万千瓦,居中国首位。该省加快推进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9728.1万千瓦,占总装机量45.1%。
4月25日11时14分,山东电网风电和光伏最高出力达5160万千瓦,创历史新高,成为全国首个风光出力突破5000万千瓦的省级电网。当日,阳光普照叠加大风天气,助力山东电网风光出力年内第三次创历史新高,超过潍坊、青岛、烟台等7个地区用电负荷之和。其中,光伏出力达4061万千瓦,风电出力达1099万千瓦。风
4月25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薄带队到滨州市调研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胡薄一行实地察看了国家第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华能滨州沾化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华能沾化清风湖风光同场项目,与项目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询问发展规划、建设任务、工程时序等,全面了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25日,山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申请注册发电企业信息的公告之五十一,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对新华丰鲁(东营)新能源有限公司等8家发电企业及新华丰鲁(东营)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配建储能设施注册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予以公示。详情如下: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申请
4月25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与玉兴路交叉口附近,山东济南供电公司带电作业中心员工完成山东电网首次“三机同线”带电作业。为配合10千伏英铁线升级改造,本次作业需更换该线路两处环网箱,并对其1~11号杆进行电缆化改造。济南供电公司共出动18名带电作业人员、3台绝缘斗臂车和3台中压发电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5月省间交易输电价格方案。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申请注册独立储能设施信息的公告之十八,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对中储国能(山东)电力能源有限公司独立储能设施主体信息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予以公示。详情如下: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申请注册独立储能设施信息的公告之十八相关市场主体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