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2019-05-05 09:17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部收藏点赞
我要投稿
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工作指南》的背景、指导原则、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工作指南》?
答: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2018年9月印发《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083号),明确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总体要求、控制指标及排放限值等,要求各地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部分省(区、市)已出台相关排放标准,但总体上看,地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存在适用范围不清晰、控制指标选取及排放限值不合理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短板。为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定要求,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在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指南(试行)》,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控制指标确定、污染物排放限值、尾水利用要求、采样监测要求等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
问:《工作指南》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有以下三点: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决策部署。《工作指南》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推进我国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二是重点突出,进一步明确排放标准制定思路。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要根据农村区位条件、人口聚集程度、污水处理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工作指南》就控制指标选取、排放限值不合理等重点问题,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规定,确保地方科学合理制定排放标准。
三是充分衔接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指导文件,并适当细化和完善。《工作指南》充分衔接《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的通知》,并根据调研结果、反馈意见及专家建议,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类分级、控制指标、排放限值及尾水利用等作了具体要求。
问:《工作指南》指导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以人为本。以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标准的实施,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加强与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群众的沟通,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
二是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区位条件、污水处理规模和排放去向等,分区分类分级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要求。在不加重下游水体污染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和考虑农村地区自然生态、土地及景观要素,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技术、手段或途径。
三是技术可行。地方标准制修订应充分考虑技术经济因素并具有一定前瞻性。以国内外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为依托,充分考虑相关技术所能达到的污染控制水平,兼顾农村地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是体系协调。地方标准制修订应充分考虑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等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相衔接,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相衔接。
问:《工作指南》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一是排放标准制订技术路线及格式要求。按照《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2-2018)要求开展各阶段工作,主要包括环境管理需求分析与现行标准实施评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分析、技术内容确定等。格式应满足HJ 945.2-2018要求。
二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标准分级、控制指标确定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也可对标准实施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做出具体要求。
三是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主要包括采样点设置、监测频次和采样时间确定及污染物测定方法确定等。实施与监督主要是明确对排放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功能不确定的水体可由地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水环境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是地方排放标准编制说明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制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制修订原则和技术路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概况、标准主要条款说明、达标处理技术分析、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实施本标准环境效益分析、标准实施建议等。编制说明格式应满足HJ 945.2-2018要求。
问:《工作指南》中污染物控制指标是如何考虑的?
答:通过对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进行分析测试和筛选,将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和悬浮物(SS)作为判断水质的基本指标。对生化需氧量(BOD5)和 CODCr两项指标,二者均反应水体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情况,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可生化性较好,BOD5和 CODCr两项指标具有一定相关性,但BOD5测定所需时间较长,CODCr属于国家重点控制污染物且监测便捷,因此选取CODCr作为控制指标。
氨氮(NH3-N)含量较高时,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呈现毒害作用,对人体健康也有不同程度的伤害,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NH3-N处理费用较高,因此,对出水直接排入II、III类功能水域的处理设施要求控制NH3-N,对其他水体NH3-N暂不作强制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控制指标TN、TP含量可反映水体富营养化程度,TN、TP的去除虽可采用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方法,但其处理效果不稳定,要实现稳定去除,需采取脱氮除磷深度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一般较小,其污泥回流比难以控制,去除效果难以实现稳定,且需增加投药量及运行费用。因此,出水排入封闭水体或超标因子为氮磷的不达标水体时,控制指标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增加NH3-N、TN和TP,其他情况暂不作强制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随着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日益增加,餐饮废水排放量增大,且该类废水中动植物油含量较多,因此,含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应增加动植物油。
粪大肠菌群数一般作为重要的生物性指标进行控制,若对该项指标进行限定,处理工艺最后须设消毒设施。根据对全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调研情况发现,大量的工艺流程中即使有消毒设施,但是运行成本高,多数未运行。综合技术经济因素考虑,目前阶段对于粪大肠菌群数暂不作强制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色度是水质的外观指标,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来说,一方面,进水浓度中色度普遍较低;另一方面,常规的沉淀法对色度有较好的去除效果,所以对色度暂不作强制要求。
综上所述,选取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和悬浮物(SS)作为基本指标。其中,出水直接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II、III类功能水域、《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二类海域及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功能未明确的水体,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应增加NH3-N;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2002地表水IV、V类功能水域的及GB 3097-1997三、四类海域的,污染物控制指标至少应包括基本指标。出水排入封闭水体,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应增加NH3-N、TN和TP;出水排入超标因子为氮磷的不达标水体,除上述指标外,应增加超标因子相应的控制指标。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应增加动植物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地方控制指标。
问:《工作指南》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总体要求是如何确定的?
答:原则上控制指标值可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相应指标的标准浓度限值,并综合考虑农村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自然景观、受纳水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及现有技术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一定规模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原则上可适当放宽,但应规定标准实施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2002地表水Ⅱ、Ⅲ类功能水域的及GB 3097-1997二类海域,其相应控制指标值参考不宽于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的浓度限值,且污染物应按照水体功能要求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出水排入GB 3838-2002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的及GB 3097-1997三、四类海域的,其相应控制指标值参考不宽于GB 18918-2002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其中受纳水体有TN(以N计)控制要求的,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其排放浓度限值。
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功能未明确的水体,控制指标值的确定,应保证该受纳水体不发生黑臭,其基本控制指标值参考不宽于GB 18918-2002三级标准的浓度限值,NH3-N(以N计)参考不宽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建城〔2015〕130号)中规定的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轻度黑臭的浓度限值。
出水流经自然湿地等间接排入水体的,其控制指标值参考不宽于GB 18918-2002三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同时,自然湿地等出水应满足受纳水体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问:《工作指南》中关于尾水利用有哪些要求?
答:农村生活污水含有的氮、磷等是农作物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经预处理后可就近资源化利用,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降低水体富营养化风险。因此,《工作指南》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技术、手段或途径,尾水利用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应的标准或要求。其中,用于农田、林地、草地等施肥的,应符合施肥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得造成环境污染;用于农田灌溉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规定;用于渔业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1989)规定;用于景观环境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规定。特定利用情形且没有相应再生利用水水质要求的,可根据尾水利用特点、土壤性质和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在排放标准中规定尾水应达到的水质要求和水质监控位置。
问:我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地方在制定排放标准中如何做到因地制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答:我国幅员辽阔,农村自然禀赋差异较大,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工作指南》明确要求,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各地要根据农村区位条件、人口聚集程度、污水处理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自然景观、受纳水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及现有技术水平等因素,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制订科学合理的排放标准。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宁夏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特制定《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入库审核要点》《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环保验收意见》《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规程(试行)》,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六章、二十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资金保障和附则。自2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农业(农牧)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局(委),水利(水务)局,发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计划2023—2025年,以行政村为单元,以县(市、区)为实施主体,全市再完成不少于18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2025年底,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有效
近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务会,审议通过《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对原试行《办法》的修订,旨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提出的新要求,共有总则、职责分工、运行维护、资金保障、监督考核、附则等6章29条。该《
近期,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以下简称“吴江项目”)开工。该项目是三峡集团助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长三角示范区”)建设的重要项目之一,总投资约16.1亿元,包含吴江区范围内1270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新建、整改提升及运营维护,受益群众数将超7万户。
12月6日,2023年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管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016.2525万元,服务期限3年。2023年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管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管理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2月1日,丽水市青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工程(一期)EPC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分别是: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创设计有限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1月30日,广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人为广州资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12058.010213万元。招标范围:完成广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缺陷期运行考核、备案及移交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1月1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规定了河北省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河北省永定河流域内排污单位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五项水污染物的排放管
11月8日,静海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设计(EPC)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中标人为天津市龙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静海区13个乡镇3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站与敷设生活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省级地方标准《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722—2024),编号为DB34/4722—2024,2024年1月31日起实施。本文件适用于单个养殖水面10亩及以上的池塘养殖场、设施养殖、育苗场等封闭式水产养殖的尾水排放管理。单个
近日,北京市上庄再生水厂二期工程招标计划公布,估算投资77000万元,主要招标内容为前期工作、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招标单位为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所,建设拟采用A2/O+MBR处理工艺的全地下结构形式的再生水厂一座,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B标
1月26日,营山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顺利实现通水目标,为下一步工艺调试和试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项目位于营山县东升镇玉帝村,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每天五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综合楼等23个构筑物,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灵活及简便易行的
1月10日至11日,中铁一局八公司承建的重庆西永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和重庆金凤污水处理厂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西永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位于渝遂高速西侧的雷家坡附近,总规模达6万立方米/天。项目采用具有生物脱氮除磷功能的改良型生物池工艺,出水水质达到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
1月5日,成都市唐昌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服务招标,服务周期3年。唐昌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郫都区安德街道云丰村一社,利用原污水处理厂旧址改(新)建唐昌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立方米/天,包括新建工程和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营运期污水须处理达到《四川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2月5日,陕西省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陕西环保集团水环境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119.48万元,本次招标合作期为2年,运维合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年一签。项目服务要求为确保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11月2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河北遵化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城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标段特许经营服务项目废标公告,项目因政策性调整而宣布终止。项目选址位于规划华美大街南侧、规划华碧路西侧、规划华昌大街北侧,现状国祯污水处理厂西南侧。项目占地面积为5.78公顷。主要为西部工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1月1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规定了河北省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河北省永定河流域内排污单位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五项水污染物的排放管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1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规定了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结果判定、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池塘海水养殖和工厂化海水养殖,及海水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文件于2023年11月15日首次发布,自20
近日,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发布各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这是跨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协同管控的重大创新,将为全国其他跨省流域综合治理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南四湖流域排
9月23日,新修订的《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对杞麓湖湖长制的管理体制、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资源保护与生
生态环境部近日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深入了解《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问:《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
4月16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30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行政复议办法》同时废止。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复议申请第三章行政复议受理第四章行政复议审理第五章行政复议决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
4月11日,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承办生态环境部碳排放管理培训班现场教学。本次培训由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主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承办,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协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碳市场管理、技术支
4月12日至13日,生态环境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刚出席会议并致辞。黄润秋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本次发布的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分为三种口径,包括2021年全国、区域及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2021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和2021年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三种口径的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详情如下:为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1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于会文为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4月11日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龙腾为科学技术部副部长;任命刘忠义、胡彬郴为公安部部长助理;任命于会文为生态环境部副部长;任命莫高义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任命吴朝晖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免去吴朝晖的科学技术部副部长职务;免去孙业礼的国务院新闻办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官网组织机构显示,于会文任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于会文,男,满族,1968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人物履历1986.09-1990.09锦州师范学院化学系化学专业大学学习1990.09-1993.07辽宁大学化学系无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19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