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关于印发《2019年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各运维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量管理水平,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准确、真实、有效,切实加强监测质量管理,保障“测管协同”有关要求的有效落实,我厅制定了《2019年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9年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附件
2019年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为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全省县(市、区)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16〕1021号)、《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作业手册(试行)》的相关要求,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判定技术规则》的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省控网络中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监测质量管理、数据审核及通报、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培训五个部分。
一、监测质量管理
(一)人员保证
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进行水站和气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监管工作。
负责水站和气站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的社会化运维机构应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其负责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2。市(州)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市州站)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水站和气站的运行监管工作,专职技术人员数量与其负责国省水站数量比值不低于1/4(若水站数少于4个时,配置人员必须保证AB角2人)。
(二)仪器保证
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严格按照《四川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作业手册》《四川省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社会化运行管理细则(试行)》要求开展日常运行维护、质量控制及运行监督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社会化运维机构负责省控水站的运行工作:每日对省控水站运行状况进行远程监视,出现问题及时进行远程诊断,必要时赴现场进行处理;每周至少对省控水站开展一次巡检,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清洗,必要时更换耗材、易损件,及时发现并排除发生问题的隐患;每周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自配质控样品对省控水站仪器进行测试;及时更换或添加仪器运行所需试剂或电解液;及时完成省控水站故障维修、零配件更换;当出现水质异常、异常超标预警时,及时排查仪器故障,确保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按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省总站)和市州站要求进行加密监测。
市州站负责省控水站的运行保障和运行监管工作:对省控水站运行状况进行每日远程监视,出现问题及时通知社会化运维机构处理;每年按照《运行手册》要求完成省控水站仪器设备的性能测试,同时向省总站提交测试报告;配置水站运行监管必需的分析仪器和药品试剂等。
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严格按照《四川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作业手册》《四川省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社会化运行管理细则(试行)》要求开展日常运行维护、质量控制及运行监督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社会化运维机构负责气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等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等工作,认真落实质量控制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确保气站各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并与省、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正常:每日远程查看数据传输与采集情况、每日远程查看仪器参数运行情况、每周一次站房巡检、每周一次零点、跨度校准(长光程至少每季度一次)、每月一次流量检查校准、每月一次系统部件清洗、每季度一次采样管清洁与检漏、每两月一次颗粒物标准膜检查、每季度一次多点校准、每半年一次钼炉转换率测试、按需更换耗材、故障及时维修等,做好相关维护记录,并每月进行数据备份。仪器进行维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后,对仪器系统开展多点校准、精密度、准确度等性能审核,保证仪器技术指标达到规定范围。加强与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发现异常及时告知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时处理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合理反映的数据异常问题。按照《四川省省控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服务项目委托合同》要求,配置必需备品备件和耗材、专用巡检车辆、质量控制设备、专用仪器维修工具、通讯调试工具、备机,负责购买仪器设备、辅助设备商业财产保险等。
市州站负责省控气站的运行监管工作:对省控气站运行状况进行每日远程监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社会化运维机构处理,并告知区(市、县)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三)量值溯源
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水站所使用的试剂必须为分析纯或优级纯且保证在有效期内,社会化运维机构每次更换试剂时要在平台上做好相关记录,更换试剂后必须重新对仪器进行标定。标准溶液贮存期除有明确的规定外,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水站各项目分析仪所出数据应能溯源到相同级别的计量部门。各分析仪和实验室各标液配制量器应贴检查合格或检定合格的计量认证专用标签,并定期更换;各分析仪性能审核合格的应贴合格标签,经检查和维修后性能审核仍不合格的应贴停用标签。
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社会化运维机构负责气站设备检定、标气购置、量值溯源等工作。所有使用的钢瓶标准气必须为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且保证在有效期内;用于标准传递的流量计、温湿度传感器每年至少一次送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和标准传递;温度、湿度、气压检查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标定或间接传递。
建立颗粒物监测标准量值传递系统及臭氧量值溯源、标准传递系统;定期将颗粒物标准称量系统、流量标准器具向国家基准溯源(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将臭氧传递标准送国家环保部认可的标准传递单位进行量值溯源及质量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将流量工作器具(每半年至少一次)、臭氧工作标准(每季度或每半年至少一次)、臭氧自动监测仪(每周或每季度至少一次)进行标准传递;待国家和省级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体系构建完成后,开展臭氧自动监测质量核查。每年5月前完成全省省控气站臭氧量值溯源和标准传递工作。
(四)档案管理
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建立完善的水站质控管理档案管理制度,按《运行手册》要求在“四川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监控预报预警系统”中填写相关质控维护记录。社会化运维机构的档案记录包括每周现场维护巡检情况、每周标准溶液核查结果、试剂配制更换、设备更换(维修)情况、水站数据备份等;市州站的档案记录包括每日数据审核异常记录情况、每月考核情况、每月比对实验结果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水质快报、仪器性能审核结果等。
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社会化运维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气站仪器设备信息、备机信息、仪器设备关键参数、质控管理、异常情况说明等档案管理制度,在“四川省空气质量监测预报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仪器设备信息、质控维护记录,包括每日数据审核情况、每周巡检情况、站房维护情况、系统设备校准情况、系统清洁情况、更换耗材配件情况、仪器故障维护情况等。
(五)基础保障
各监管站负责省控水站站房用地、电力、光纤、网络、供水、防火、站房修缮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在发生故障或纠纷等突发状况时,及时协调地方解决;确保每年雷雨季节期间水站防雷年检有效、每年6月前完成防火设施年检工作,年检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直至检定合格。
区(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气站的运行保障工作,负责站房及站房配套设施修缮、防雷检定、站房用地、安全、用电、用水和网络通讯保障及相关费用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在发生故障或纠纷等突发状况时,及时协调解决。每年6月前完成气站的防雷年检工作。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防本区域人为干扰、干预监测过程的工作机制,并严格落实,不得以封路、停电、断线、恐吓,以及其它不能保障运维等借口干扰监测,确保24小时运维。非开放日期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监测站房及采样器20米采样区域内,不得擅自开展气站的比对监测,如需进入或开展比对监测均须提前一天向省总站提出书面申请。禁止采用固定或移动喷淋等手段干扰监测行为,采用喷淋等手段对20米外的植物或地面进行浇洒的,不得影响监测,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在气站周边重复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避免浪费财政资金,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二、数据审核及通报
(一)每日数据审核
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省总站加强省控水站数据审核的管理工作,按月通报各市州站数据审核情况。
社会化运维单位每日10时前通过“四川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监控预报预警系统”将前一日省控站相关质控运维、仪器故障、停电等情况进行标识及填写相关说明解释。
市州站每日12时前在“四川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监控预报预警系统”中完成辖区内所有省控水站前一日的数据审核工作。,结合社会化运维单位上报的数据异常情况,综合分析数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对因质控、故障、停电等导致需要剔除的异常数据进行标识及填写相关说明解释,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社会化运维单位核实,并告知省总站。发现缺失数据需及时联系社会化运维单位和管理系统维护单位核查原因,及时补录。
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省总站负责背景气站的数据审核管理工作。
社会化运维机构负责通过省总站“四川省空气质量监测预报管理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初审说明(确认质控维护、故障、停电等情况)。
市州站通过省总站“四川省空气质量监测预报管理系统”每日11时前完成辖区内城市气站、农村区域气站的数据审核管理工作。若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判断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数据审核人员须按时审核数据,确保数据的有效性、真实性,并对上报数据的质量负责,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省总站于每日12时前发布监测日报。
社会化运维机构对监测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省监测总站同意,不得将气站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利用省控气站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科学研究、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二)周报编制
省总站每周形成《四川省水质自动站水质监测周报》,并上报省厅。在周报审核及编制过程中,发现水站数据异常应及时联系社会化运维机构及市州站了解情况,核实数据异常原因;每周对各水站数据结果进行分析和比较,统计超标水站数、超标指标等环比变化情况;每周对水站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核实水站停运、仪器故障以及受洪灾影响等情况,督促社会化运维机构及市州站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三)每月通报
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省总站每月编制《四川省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通报》,包括各水站数据上传率、有效率、数据审核率、运行及维护情况(数据监视初审标示故障处理、坐班人员工作、以及省站飞行检查、其它事情配合情况、管站考核情况:仪器故障处理情况、比对和考核通过情况、周质控完成情况、其他现场检查维护情况)、运行绩效评价等内容,作为季度运维款的划拨依据。
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省总站应加强全省气站的每月运维质量通报工作,通报子站的数据传输率、数据有效天数、质控措施落实、运维质量监管、社会化运维机构考核评分等。
各市州站应加强对辖区内城市气站和农村区域气站的每月通报工作,通报子站的数据有效率、数据上传率、质控措施落实、质控检查、飞行检查等情况,并抄送市(州)生态环境局、区(市、县)环境保护局和省总站,次月10日前完成。
三、监督检查
(一)质控考核。
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市州站每月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自配密码样品(浓度范围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Ⅴ类之间,接近实际水样浓度)对辖区内省控水站仪器进行考核。考核项目包括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具体项目根据各水站仪器配置确定,考核结果在“四川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监控预报预警系统”中保存。
省总站每年组织一次质控考核。考核项目包括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具体项目根据各水站仪器配置确定,考核结果在“四川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监控预报预警系统”中保存。考核时间由省总站另文通知。
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省总站组织对城市气站、农村区域气站开展质控考核抽查。考核项目包括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一氧化碳和二氧化氮(仅开放光程仪器)。抽查子站数量不少于15个,每个子站抽查项目至少2项,具体考核时间由省总站另文通知。
(二)比对考核
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市州站每月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比对项目包括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市州站根据各水站的仪器配置情况合理安排比对项目。比对实验结果在“四川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监控预报预警系统”中填报。(比对方案另行发布)。
省总站组织对水站进行手工比对抽查工作。手工水样比对项目根据各水站仪器配备情况进行确定,比对项目为pH、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和总磷;对配置了生物毒性仪的站点进行发光菌生物毒性抑制率的测试。抽查站点数量不少于15个。比对监测完成后15天内,由省总站编制《比对监测报告》,一站一报。
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省总站组织对城市气站、农村区域气站开展比对抽查工作。比对监测时间为3~5天,随机抽查新标准6项基本监测项目,抽查站点数量不少于15个。比对监测完成后15天内,由省总站编制《比对监测报告》,一站一报。
(三)质量检查
省厅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对各市(州)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行管理单位进行抽查。
省总站负责对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进行质量管理技术监督,组织开展质控考核、量值溯源与传递、比对抽查、飞行检查。
各市(州)及区(市、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采取飞行检查、网络检查、质控考核、实际样品比对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调阅运行日志、查看维护保养记录、核查监测数据有效性等;全年对于子站量值溯源与传递、手工比对、质控考核等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频率每年至少1次。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辖区内年度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检查报告报送省厅并抄送省总站。
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省总站组织开展全省省控水站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检查、飞行检查、随机抽查等检查形式,全年抽查站点数量不少于15个。
市州站每月组织开展辖区内省控水站的运行监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站房、现场记录、故障统计、运行响应等,并将监管结果和水质情况以“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监管及水质月报”形式上报省总站。
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省总站组织开展城市气站、农村区域气站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主要包括日常网络检查、飞行检查、随机抽查等检查形式,全年抽查站点数量不少于15个。
各市州站每月开展一次辖区内气站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按辖区内气站总数不低于三分之一的子站数量以飞行检查的方式开展质量管理检查,保证季检查全覆盖。三州监管站(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对辖区内的省控城市站依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抽检的方式进行,年抽查比例应当达到100%。检查结果在省总站“四川省空气质量监测预报管理系统”上填报。
(四)数据监视
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省总站组织负责建立预警机制;组织市州站和社会化运维机构通过管理系统和APP软件施行环境监测数据常态化数据监视,及时进行仪器故障排查、数据分析。社会化运维机构负责配合市州站和省总站开展水质异常响应及应急工作。
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省总站组织开展省级管理的城市气站、农村区域气站、背景气站的数据监视工作,通过管理系统和手机APP软件建立监测数据监视24小时值班预警制度和APP自动报警制度。社会化运维机构和各市州站应落实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沟通、及时处理,必要时启动应急监测。
四、绩效考核
1.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省总站负责对社会化运维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按月对社会化运维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主要包括省控水站数据有效率、运行及维护管理情况(包括运行维护、实际水样比对和质控样考核结果)。根据每月考评结果按季度支付运维费用。
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省总站负责对社会化运维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按月对社会化运维机构的运行维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主要包括有效监测率、设备数据传输率、运行维护情况、质控检查四大部分。考核采取百分制、单站考核的方式,有效监测率占35分,设备数据传输率占35分,运行维护情况占30分,考核总分=两率得分+运行得分-质控检查扣分。
五、培训
省总站负责组织全省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监测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理论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仪器设备原理、运行维护要求、实验室比对分析等相关内容,实际操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运行维护、质控措施、记录填写和操作技术等方面。培训后进行培训考试,省总站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培训考试结果通报各相关单位。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州)环境监测站。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标吕梁市区周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的采购公告:吕梁市区周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1992023AGK001142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重庆市环境大气自动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该项目预算金额为14199800元,最高限价11611000元,共包含主城区大气质量市控评价自动监测技术服务、港口、码头、重点工业园自动监测技术服务+TVOC、颗粒物自动监测技术服务、主城区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服务4个包段。
为了实现高密度精细化大气监管目标,针对气态污染物传感器法监测技术缺乏相应技术规范的现状,亟需开展传感器法监测技术研究和规范编制,为上海市及其他长三角城市开展高时空分辨率的网格化监测提供技术支持。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组织起草了长
天津同阳科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系列产品包括:常规式空气站、户外式空气站、空气质量监测车、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等。应用场景各省市、区县以及乡镇的空气质量考核评价;公路、铁路、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空气质量监测;工业园区、居民区、工地等网格化监测。在强大的行业竞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马鞍山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公告显示预算金额989万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淄博市镇办及环境敏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预算金额为2169万元。
近年来,滨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大力开展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应用成果的作用,为滨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和执法、应急监测经费保障的通知》(鲁环函[2019]28
1月11日,记者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山东全省共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997个,监测数据全省互联共享,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环境空气质量全指标自动监测全覆盖。按照“科学布点、精准监控、全面覆盖”的原则,山东全省共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997个,其中国控站107个、省控站
佛山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升级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0600-202008-212002-0020项目名称:佛山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升级预算金额:3,500,000
导读2018年,山东省环保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县级和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8〕136号),要求全省各地市尽快完成乡镇环境空气站(至少6参数及气象参数)建设工作。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在现有乡镇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站资源的基础上,构
导读2018年开始,国家启动了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江西省PM2.5和优良天数比例两项指标。对于地处江西省北部的都昌县来说,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一直是他们坚定不移的追求目标,然而在2018年江西省100个县(市、区)空气质量PM2.5浓度均值排名中,都昌排名倒数,位列98名,PM2.5年浓度均值未达
6月3日至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山西调研高考组织保障和能源改革发展等工作。丁薛祥首先前往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太原市晋源区实验中学考点,听取高考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考务组织各环节工作情况。他说,高考事关国计民生,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我们赢得全球科技竞争主动权的重要战略抓手,是推动我国科技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生产力整体跃升的重要战略资源。”所谓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AI),指的是类人智能,主要研究用于模拟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和方法、技术和应用系统的一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6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以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
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伪造监测数据案。【案情简介】根据执法检查计划,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对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单位为天津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服务。经查,该单位提供的验收检测报告显示:采样当日现场采集样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11月27日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全面优化执法方式,不断增强执法效能,立足执法普法,服务企业,将科技执法、非现场执法、包容审慎执法贯彻到日常执法工作中,重点查办了环境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印发《上海市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提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专项整治。本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据《标准化法》《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11月18日印发《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主体机构合规、从业人员合规、经营场所合规、设施设备合规、管理制度合规、技术要求合规六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融入法治监督体系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支持检察听证【要旨】检察机关办理江河湖泊等跨行政区划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可以由上级检察机关统筹不同地方检察机关一体办案、综合履职,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高效开展线索摸排和调查取证,依法开展行政公益
在当前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一些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弄虚作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为了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提升监管效能,现发布一批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领域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对查办案件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监管工作,2024年8月7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
6月11日,第18届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展览会(SNEC)隆重开幕,通威携光伏产业链精彩亮相。展会首日,在通威展台上成功举行了合作签约、权威颁证、主题演讲等精彩活动,通威新一代TNC2.0全场景产品矩阵亮相,吸引众多参展客商、观众了解通威光伏产业链发展实力和创新产品。同时,近50家权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6月9日~6月13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新疆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6月10日,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投运。工程起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换流站,途经甘肃、陕西、四川,止于重庆市渝北区渝北换流站,采用±800千伏额定电压、800万千瓦额定容量
编者按绿氢之新,新在定位。绿氢之难,难在创业。在全球加速奔向碳中和的时代洪流中,绿氢正从实验室和示范项目快步驶入产业化赛道,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备受关注的前沿阵地。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我国首份氢能发展报告——《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氢能生产消费
近日,东方电气集团所属东方风电建设的11个重点风电项目全部按计划完成并网,横跨新疆、西藏、甘肃、贵州、四川、河南、黑龙江7省区,从戈壁滩到彩云之南,从雪域高原到东南丘陵,东方电气正在我国的清洁能源版图上刻下全新的风电坐标。新疆地区大型风光基地建设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此次集中并网的11个
6月12日,四川能源发展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成都举行。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新福,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诚,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吴晓曦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国家能源集团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刘敬山,四川能源发展集
6月12日,国家能源集团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在成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拜会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晖,省委副书记、省长施小琳,并共同见证协议签署。会见中,双方围绕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共同推动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加强清洁能源
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的持续扩大,消纳矛盾日益凸显,原有的管理规范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发展环境。(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作者:Chloe)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印发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文件明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
2025年需求侧响应来啦,与2024年有何区别?2025年:新增地方电网用户(需满足分时计量条件),高载能用户仅参与错避峰,不参与市场化响应。2025年:明确区分售电公司(仅代理日前响应)和虚拟电厂运营商(可代理备用#x2B;日前)2025年:独立注册,暂不要求技术测试报告(后续补充),可聚合备用容量收
6月10日,哈电集团研制的单机容量65兆瓦亚洲最大转轮、直径7.95米世界最大,金沙江银江水电站3号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试运行期间,机组运行稳定,各项性能指标优良。银江水电站共安装6台单机容量65兆瓦灯泡贯流式机组,全部由哈电集团电机公司研制。此前电站1、2号机组已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2025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036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答复函中指出,四川省利用丰富的水风光资源,发展绿氢制备和应用,已在成都、德阳、攀枝花、雅安、内江、资阳、凉山等市(州)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619辆,建成加氢站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要求,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降低办电成本,精简办电环节,该公司经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