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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约1.5亿!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9-07-09 09:08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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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其 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PPP项目编号:440100-201906-100632-0010

四、PPP项目名称: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2.1、项目内容与规模

(1)内环路保洁清洗项目:道路主路面总长124公里,匝道总长39.6公里,防撞墙327.2公里;

(2)隔音墙(屏)清洗项目:内环路(高架)隔音屏内立面清洗57.28公里,市区车行隧道墙面清洗53.61公里;

(3)特殊路段清洗项目:特殊路段冲洗46.4公里,特殊路段除臭9.5公里;

(4)水域保洁项目:河道/江面保洁长度158.53公里。

2.2、项目合作期限

综合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定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

2.3、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2.3.1、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14952.48万元,,其中,项目设备投资14049.63万元(包括新增设备12430万元,已有设备1619.63万元),工程其他费190.82万元,预备费712.02万元。

2.3.2、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14952.48万元。其中30%为项目资本金,约4486万元;政府投资以1346万元出资(现有设备评估后的价值1619.63万元,高于出资额的设备由社会资本出资购买),占项目资本金(占股)30%;社会资本出资314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占股)70%。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3.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资格审查截止之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查询结果空白,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纪被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提交书面声明);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因围标串标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提交书面声明);申请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行近三年内没有行贿行为(提交书面声明);申请人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记录行为名单的声明。

3.3.广州市市本级政府下属的融资平台公司(达到国家允许条件外)及融资平台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将不被接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PPP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须提供资本金来源符合《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规定的承诺书;若申请人为中央企业的,须提供资产负债率、经营状况等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规定的承诺书。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资格预审方法: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公告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gzg2b.gzfinance.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媒体上公开发布。

6、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办理;

6.2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如要求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6.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2.2如由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投标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3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自2019年7月9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6.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广仁大厦7楼

6.5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 元整,售后不退。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现场报名的申请人方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现场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预审的最终通过,最终投标/响应资格的确认以资格预审会议当日审查结果为准。

未进行现场报名,或者未从代理机构合法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不具有资格预审参与资格,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

8、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9年 07月 09日09时00分 至 2019年 07月 30日17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07 月 09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15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72166-81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徐科 联系电话:020-8363933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袁南生 联系电话:020-83172290

传真:020-83172223 邮编:510030

(三)采购人: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人:陈耀佳 联系电话:020-83307537

传真:020-83639300 邮编:510030

(四)财政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5楼

联系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联系电话:020-83332731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 年 07月08日


原标题: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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