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临汾印发《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全文如下: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
错峰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
错峰生产管控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削减秋冬季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参照省内外错峰生产管控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作为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的科学施策、精准调控,基于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施差别化管理,切实增强错峰生产管控的精准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一刀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根本底线,错峰生产是减少工业排放强度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要深刻把握国家、省、市关于错峰生产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减排比例,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对涉及居民供暖等重大民生保障项目,要提前开展热源调整或备用热源建设,在保证停限产减排措施实施的同时,保障民生供应。
2.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减排。以年度环保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要求,对所有涉气企业实施动态停限产管控;以优先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综合生产装备、能源消费、污染排放、治理水平、运输水平等因素,实施分类分级管控;根据区域环境容量的差异,实施分区管控。推动工业企业加快提标改造、升级转型、布局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
3.坚持常态管控与应急相结合。错峰生产管控评级不等同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评级。重污染天气期间,重点行业应按照应急减排绩效评定结果,结合《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中有关要求采取减排措施。重点行业企业要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在常态下执行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采取进一步停限产、运输管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等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实施时间
平川县(市、区)从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山区县从2019年11月15日—2020年3月15日。
二、错峰生产管控要求
(一)所有涉气企业
钢铁、焦化企业根据治理情况实施动态评定分级。除钢铁、焦化企业外,2019年9月30日前,对未按期完成深度治理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工业企业,以及未按要求完成用电管控系统建设的所有工业企业,予以停产治理。深度治理任务和用电管控系统建设未完成不得恢复生产;长期停产企业,未达到深度治理要求和完成用电管控系统建设的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二)重点行业
1.钢铁行业(含高炉铸造一体和铁合金企业)
Ⅰ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企业可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⑴满足《临汾市2019年钢铁、焦化行业深度减排实施方案》(临气指办发〔2019〕35号)要求并通过验收核查的标杆企业;
⑵主要生产设备(高炉、烧结机、转炉、轧钢等)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
⑶按照《关于加强钢铁行业煤气放散治理的紧急通知》(临环发〔2019〕39号)完成煤气放散治理并通过验收。
Ⅱ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限产30%。(以高炉产能为基数,以高炉停产数量、停产时间、停产负荷核定限产比例,高炉停产的同时,配套的烧结、球团、转炉、轧钢同步停产。下同)
⑴按照《临汾市2019年钢铁、焦化行业深度减排实施方案》(临气指办发〔2019〕35号)要求,全面完成深度减排治理并通过验收核查的企业;
⑵按照《关于加强钢铁行业煤气放散治理的紧急通知》(临环发〔2019〕39号)完成煤气放散治理并通过验收。
Ⅲ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限产50%。
⑴按照《临汾市2019年钢铁、焦化行业深度减排实施方案》(临气指办发〔2019〕35号)要求,完成钢铁行业有组织排放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核查的企业。
⑵按照《关于加强钢铁行业煤气放散治理的紧急通知》(临环发〔2019〕39号)完成煤气放散治理并通过验收。
Ⅳ类:达不到Ⅲ类条件的,涉及居民供热的企业限产70%,不涉及居民供热的停产。
2.焦化行业
Ⅰ类:满足《临汾市2019年钢铁、焦化行业深度减排实施方案》(临气指办发〔2019〕35号)要求并通过验收核查的标杆企业,企业可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装备和治理水平不同的生产线实施分类管理(下同)。Ⅱ类:同时满足以下 2个条件的,结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清洁热回收焦炉结焦时间延长至150小时左右。
⑴按照《临汾市2019年钢铁、焦化行业深度减排实施方案》(临气指办发〔2019〕35号)要求,全面完成深度减排治理并通过验收核查的企业;
⑵熄焦方式为干熄焦。
Ⅲ类:稳定达到焦化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结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清洁热回收焦炉结焦时间延长至180小时左右)。
Ⅳ类:达不到Ⅲ类条件的,焦炉炭化室停止装煤。
3.火电行业
Ⅰ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企业可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⑴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不高于5、35、50mg/m3标准。
⑵完成标准化车辆冲洗平台建设并正常使用,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含燃气)标准的车辆并严密封闭。
Ⅱ类:达不到Ⅰ类条件的,涉及居民供热的企业采暖季后立即停产整治,治理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不涉及居民供热的停产。
4.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
Ⅰ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停产。
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窑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不高于10、50、150mg/m3的标准;
⑵完成标准化车辆冲洗平台建设并正常使用,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含燃气)标准的车辆并严密封闭; ⑶按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施的更新改造和联网传输。
Ⅱ类:达不到Ⅰ类条件的,全部停产。
5.铸造行业
Ⅰ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正常生产。
⑴满足《临汾市铸造行业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临气指办发〔2017〕9号)要求并通过验收;
⑵采用电炉作为熔炼设备,且冲天炉已拆除。
Ⅱ类:达不到Ⅰ类的,全部停产。
6.砖瓦行业(不含非烧结砖瓦)
Ⅰ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停产。
⑴按照《临汾市砖瓦行业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临气指办发〔2018〕22号)要求完成治理验收,在线监测设施联网传输并稳定达标;
⑵完成标准化车辆冲洗平台建设并正常使用,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含燃气)标准的车辆并严密封闭。
Ⅱ类:达不到Ⅰ类条件的,全部停产。
7.煤焦发运站、洗煤、混凝土搅拌行业
Ⅰ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正常生产。
⑴按照行业整治要求,完成深度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
⑵完成标准化车辆冲洗平台建设并正常使用,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含燃气)标准的车辆并严密封闭。
Ⅱ类:达不到Ⅰ类条件的,全部停产。
8.陶瓷行业
Ⅰ类:完成深度治理任务且采用焦炉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电等为燃料的企业,正常生产。
Ⅱ类:以煤(含煤气发生炉)为燃料的企业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停产。
9.石灰窑行业
Ⅰ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正常生产。
⑴满足《临汾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临气指办发〔2019〕21号)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达到30、200、300mg/m3;
⑵以焦炉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电等为燃料。
Ⅱ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限产50%。
⑴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达到30、200、300mg/m3;
⑵以煤为燃料。
Ⅲ类:达不到Ⅰ、Ⅱ类条件的,全部停产。
10.石膏线/板、矿渣棉、炭黑
Ⅰ类:满足《临汾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临气指办发〔2019〕21号)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达到30、200、300mg/m3的,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停产。
Ⅱ类:达不到Ⅰ类条件的,全部停产。
11.粉磨站(有工业炉窑的)
Ⅰ类:满足《临汾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临气指办发〔2019〕21号)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达到30、200、300mg/m3的,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停产。
Ⅱ类:达不到Ⅰ类条件的,全部停产。
12.工业锅炉。没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和没有完成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停产整治。
三、配套管理办法
(一)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错峰管控相关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深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企业底数、各行业未完成深度治理任务和行业治理任务的停限产企业名单报市大气办,经市大气办审核修改后备案,作为监督检查、考核评定的依据。
(二)错峰管控的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行业深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由企业自主验收,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核查,实施绩效评级;其余行业深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由各生态环境分局按要求组织验收核查,实施绩效评级;未完成验收的视为未完成深度治理。
(三)秋冬季错峰生产管控期间,市大气办将组织行业责任部门对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开展县(市、区)互查。对未按照管控措施执行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应纳入而未纳入重点行业名单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实施停产,秋冬季不得恢复生产。
(四)对纳入错峰生产管控的工业企业实施评级动态调整,对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到治理标准要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业企业,直接纳入企业最低评级。
(五)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措施要确保可操作、可核查。限产比例优先考虑采取按时段停产方式,停产时段应安排在2019年12月、2020年1月和2月重污染天气易发期间;其次考虑按生产线或设备停产,确实因工艺原因无法停产的,按负荷限产。涉及供热企业要严格按照供热解绑承诺要求,确保满足错峰生产管控要求的基础上保证供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各县(市、区)政府是本地秋冬季错峰生产管控工作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把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管控工作作为大事特事,摆在秋冬防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本地落实方案,落实到企业、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对列入管控的企业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值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力度,对分管行业制定现场监管方案,确保错峰生产管控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管发展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的要求,持续开展错峰生产管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企业错峰生产管控落实情况、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否符合分类分级标准、是否按照管控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停产时间、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对发现落实不到位的实行清单式管理,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罚;决不允许借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专项督察、执法检查等名义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敷衍整改、机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
(三)严格追责问责。市大气办将对秋冬季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情况进行动态审核,对照在线监测数据、用电管控系统、生产量、运输量和环境税等,对工业企业进行核查,对有环境违法行为、未能落实错峰生产管控方案、不及时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等情况将依法实施高限处罚,并降级加严管控;各县(市、区)要建立重点管控行业主要领导包联机制,特别是涉及企业供热的,供热解绑包联领导要采取措施,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对未落实错峰生产管控和供热解绑承诺的县(市、区)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问责
(四)加强信息公开。全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清单将在官方媒体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秋冬季错峰生产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管控企业要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企业通过电子显示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印发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5月20日,《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详情如下: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现将《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01迎峰度夏的背景和分析近年来,我国电力负荷呈现“冬夏双高峰”特征,夏季降温负荷占比达30%,部分省份甚至超过40%。2024年7月,全国最大电力负荷突破14.51亿千瓦,同比增加超1亿千瓦,电力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总结起来,根本矛盾可以归结为两方面:需求侧的结构性矛盾空调负荷激增:住建部数据显示,
日前,临汾市政府印发《临汾市2025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文件提出,降低涉NOx企业排放量。火电企业每日高温时段NOx小时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6%的条件下,控制在35mg/m3以内,其他时段NOx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40mg/m3以内。焦化企业焦炉烟囱NOx日均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控制在45mg/m
在“双碳”目标与新能源革命的双重驱动下,中国电力系统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变局。当风电、光伏装机占比突破35%,传统电网的调度瓶颈与新能源消纳矛盾日益尖锐,一种名为“虚拟电厂”的新型电力组织模式正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落地。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将突破5000万千瓦,
4月28日,山东公示关于年生产天数按照330天、270天计算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和所属企业名单。共36家。关于年生产天数按照330天、270天计算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和所属企业名单的公示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国家四部门关于水泥行业产能管理的有关要求,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补齐空气质量不优的短板弱项,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咸阳印发了《咸阳市2025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分为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加强组织保障三个部分。目标要求:以减排、减煤、减卡为重点,处理好高质量
3月13日,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2025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公告》。详情如下:2025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公告〔2025〕年第3号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文件精神,按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工程师温菲围绕“双碳”背景下钢铁行业绿色转型的实践与挑战谈了自己的看法。作为钢铁行业的一名技术专家,温菲结合企业实际,重点介绍了电网赋能对产业低碳升级的关键作用。温菲表示,钢铁行业作为能源消耗大户,面临着很大的降碳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答复函中指出,近年来,绍兴市高标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完成1324个“结构、工程、管理”减排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污染天气管控,努力实现既达成管控目标,又尽量减少对工业企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沪环大气〔2025〕86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6月11日,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热风炉废气脱硫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工程要求投标方对热风炉废气脱硫进行改造,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装置,利用高性能钙基吸收剂(消石灰)进行干法脱硫,保证出口SO2排放≤35mg/Nm(干基、标态、实际氧),粉尘排放≤10mg/Nm(干基、标态、实际氧),且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0日,山东德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德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暨2025年推进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据介绍,近年来,德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一是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拟对现有三台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进行除尘、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达到国家《GB13223-2011》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设计依据:锅炉额定燃煤量45t/h、风量67万m/h。结合历年入炉煤及
日前,《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锚定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02/25-QT-009)一、招标条件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蒲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陕煤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中标公示5月20日,陕煤电力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陕煤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中标公示5月20日,陕煤电力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
山西公司临汾热电1、2号机组DCS改造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CWEME-TJ202504LF-19(2))第一中标候选人: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80000.00元,工期:满足要求,质量:良好;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360000.00元,工期:满足要求,质
5月26日,国家电投旗下临汾融临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临汾经济开发区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二期100MW/200MWh)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项目拟在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郭堡村建设。总占地约50亩。储能建设规模为100MW/200MWh,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5月26日,山西省科技厅对《关于“切实加大新能源的政策支持力度尽快出台全省支持氢能源应用市场的政策”的建议》进行答复,其中指出下一步工作将着力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提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加速氢能科技成果转化。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27号建议的答复
日前,临汾市政府印发《临汾市2025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文件提出,降低涉NOx企业排放量。火电企业每日高温时段NOx小时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6%的条件下,控制在35mg/m3以内,其他时段NOx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40mg/m3以内。焦化企业焦炉烟囱NOx日均排放浓度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控制在45mg/m
近日,由中国能建葛洲坝电力公司承建的翼城飞轮储能项目全容量并网。该项目位于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00兆瓦/50.43兆瓦时,包括建设一座飞轮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组合建设的独立混合调频储能电站,其中飞轮储能装机容量50兆瓦/0.43兆瓦时,电化学储能容量50兆瓦/50兆瓦时,配套建设1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天越储能电站项目举行送电投运仪式。该项目由中国能建葛洲坝电力公司承建,为规模100MW/50.43MWh的独立混合储能电站。项目依托“绿电+储能”协同优势,采用飞轮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组合技术,参与山西电网一次调频辅助服务,包括50MW/0.43MWh的飞轮储能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大唐集团近日发布2家火电厂DCS改造招标,分别是: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山西公司临汾热电1、2号机组,详情如下:山西公司临汾热电1、2号机组DCS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NewPage$](河南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DCS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记者27日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获悉,今年一季度山西省全社会用电量80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全省第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用电量全部呈现增长态势。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1%;第二产业用电量564.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9%;第三产业用电量128.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2%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