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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350万元扶绥县渌井铅锌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019-11-26 13:22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污染修复工程河道治理重金属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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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扶绥县环境保护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扶绥县中东镇渌井铅锌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扶绥县中东镇渌井铅锌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CZZC2019-G2-00001-SHZ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冬宁

项目联系电话:0771-53005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扶绥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扶绥县进城大道10号

联系方式:刘工 0771-75300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冬宁 0771-530053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中东镇渌井铅锌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扶绥县中东镇渌井铅锌矿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扶发改字[2019]29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扶绥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扶绥县中东镇

建设规模:废石尾矿约37256.4m³、河道底泥约934m³的固化稳定化回填和约2.5公里河道治理

合同估算价:2350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5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废石尾矿稳定化设计、河道治理设计、附属配套工程设计、给排水设计、边坡支护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等及旨在使本项目得以按照预定目的、功能、要求和期限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设计漏项、缺项、缺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

2)工程设计与预算的编制、审核(设计、编制、审核费用不再另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平;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概算(含设备及材料清单)、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预算)编制、竣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及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4)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人员均可)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1月 28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3时到5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4.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4.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不含图纸等资料费用),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如下有效报名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6日9 时 30 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预付款合同价款的3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9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

10.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771-7536611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绥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扶绥县进城大道10号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邮 编: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李冬宁

电 话:0771-7530051 电 话:0771-5300530

传 真:传 真:0771-2026628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网 址:网 址:

2019年11月21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人员均可)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21日 09:00至2019年11月28日 0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原标题: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扶绥县中东镇渌井铅锌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CZZC2019-G2-00001-SHZH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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