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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排污许可分析报告(2019年10月)

2019-12-02 09:03来源:环评互联网关键词: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环境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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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法律文书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并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的环境管理制度。

前言:2015年9月1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改革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整合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环境管理平台,实现排污企业在建设、生产、关闭等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实行一企一证;实行“一证式管理”;明晰各方责任,强化监管,落实企业的诚信责任和守法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从被动治理转向主动防范。

为了有效推进山东省排污许可制度的落实,绿行齐鲁对山东省2019年10月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自行监测数据公开及执行报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分析。

排污许可基本信息

1、排污许可发放整体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山东省共发放了7934张排污许可证,当前有效的有7893张,发放数量位于前两名的是潍坊市和聊城市。

行业分布

10月份山东省排污许可证总发放量占比最高的行业是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业、钢压延加工业和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业,符合山东省的核发工作目标。

发证时间分布

2、本月新增


本月各地新增


10月份山东省新增发放排污许可证492张,其中青岛133家、济南109家、济宁97家,表现较为突出。本月聊城、日照两市无新增。

本月各行业新增

10月11日,绿行齐鲁针对近期发现的多个企业无排污许可证副本问题,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寄出建议函,建议补充完善该信息。省生态环境厅回复,该现象是由于系统维护等原因,已联系生态环境部完成维护升级,现问题已解决。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信息

自行监测数据公开情况


截至10月底,山东省排污许可已发证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公开情况一般,实际公开自行监测且有数据的企业仅3972家,占应当公开总数量的50.32%,有1.99%的企业未公开任何自行监测信息,13.25%的企业虽然公开了相关信息但是没有具体数据。

各地已发证企业未公开自行监测情况

结合山东省各地市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来看,淄博市未公开自行监测企业占比最高,达15.02%;泰安市次之,占6.65%;青岛、潍坊、东营、枣庄、日照、威海6市表现较好,无未公开自行监测企业,其中潍坊市已发证企业最多,表现最为突出。

各地已发证企业公开自行监测但无数据情况


对比各地已发证企业未公开自行监测情况,滨州、东营、枣庄等市虽然未公开自行监测企业占比低,公开自行监测但无数据企业占比却很高,证后监管工作仍有待提高。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情况

年报整体情况

无年报地域分布

无年报行业分布


截至10月底,山东省排污许可已发证企业中有大量企业的执行报告应发未发。在应有年报(2018年年报)的2710家企业中,有1036家未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年度执行报告(占比38.23%),聊城市、潍坊市无年报企业最多,钢压延加工、水泥制造行业占比最高。

我们的建议

1、各排污企业要提高排污许可工作的积极性,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1)纳入排污许可证发证范围但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要密切关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关公告,在其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请;

(2)企业要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及时公开自己的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报告等内容。

2、各地级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继续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1)督促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尽快办理,按时完成许可证核发任务;

(2)督促未按期提交执行报告的企业尽快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提交;

(3)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通过许可证明确企业持证排污、自行申报、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环保责任和社会义务;

(4)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责任,做好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强化公众参与。

分析单位:

济南市绿行齐鲁环保公益服务中心

数据支持:

上海闵行区青悦环保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政策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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