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邢政办字〔2019〕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2019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16日印发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邢政办字〔2018〕81号)同时废止。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完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提高预防、预警和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保护公众健康。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14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邢台市域内,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协调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因沙尘和臭氧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范畴。
(四)工作原则。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以保障民生和安全为前提,在尽量减少影响城市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实施分类管控,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公众健康。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底线思维、底线意识、底线行动,科学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预报预测,及时分析、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完善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体系,提前发布预警,及时启动响应措施。
突出重点,精准减排。优先对治理水平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采取减排措施;结合本地实际,根据需要再对其它工业企业采取减排措施;对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重点工程、民生保障等企业,根据实际采取减排措施,尽量避免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绩效评价工作,全面落实差异化停限产措施,严禁“一刀切”;确保在本区域内同一行业、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积极引导企业有序开展深度治理,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措施可行,有据可查。应急减排措施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原则上,工业企业减排措施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排放污染物为主;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设备,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
安全第一,强化落实。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应充分征求应急管理部门意见,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确保监测、预报、预警、响应、督导检查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据、有序、高效执行。
属地管理,科学统筹。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
(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组织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报送;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监测预报组、信息发布组和督导检查组,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承担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旅局、市体育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邢台供电公司、邢台日报社、邢台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集团邢台分公司、各通信公司以及各县(市、区)政府等(主要职责见附件1)。
办公室下设专家组、监测预报组、信息发布组及督导检查组四个专项工作组。
1.专家组。由生态环境、气象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专家会商,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监测预报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市环境监控中心、市环境气象中心组成,主要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观测及预报,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3.信息发布组。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市环境信息中心组成。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解除)的报批工作,拟定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解除)的通知。
4.督导检查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及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三、监测与会商
(一)监测。
市环境监控中心和市环境气象中心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为预报、会商、预警提供决策依据。
(二)预报。
市环境监控中心根据市环境气象中心报送的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5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10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三)会商。
市环境监控中心会同市环境气象中心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工作。预报未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发起会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会商频次,必要时请专家组参与会商。当未发布预警信息,但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须进行实时会商。
四、预警
(一)预警分级。
1.城市预警。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根据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2.区域预警。
河北省污染控制分三个区域,我市属区域一(中南部)。省大气办以区域内城市平均AQI作为启动指标,基于区域会商结果,通报预警信息。
橙色预警:区域内城市平均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区域内城市平均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二)预警发布与解除。
1.预警发布。
(1)发布时间。
预测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应提前72小时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原则上,启动预警的时间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8:00-18:00)。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2)发布程序与方式。
城市预警。经会商达到预警条件时,由监测预报组拟制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报告。信息发布组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同意后,拟定启动重污染天气的预警通知并在2小时内发布。其中,黄色预警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批准,橙色预警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市长)批准,红色预警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长)批准。
区域预警。当接到生态环境部或省大气办预警文件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按发布程序,立即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当接到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预警建议时,加密会商频次,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发布预警信息时,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向领导请示同意后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落实响应措施的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预警级别及应急响应措施等。
针对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专项实施方案发布。
2.预警降级和解除。
生态环境、气象部门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滚动监测预报信息进行会商,并结合专家意见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的现状、潜势,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之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原则上,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时间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8:00-18:00),特殊情况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城市预警解除,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按照程序解除,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区域预警解除,当接到生态环境部或省大气办解除预警的通知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按照区域预警发布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发布预警解除信息;特殊情况下,按生态环境部或省大气办另行发布的预警解除信息执行。
3.预警级别调整。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按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并发布信息。
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
应急减排清单是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操作性文件,包括应急减排基础排放清单、工业源减排清单、移动源减排清单、施工扬尘源减排清单等内容。
(一)减排基数核算方法。
减排基数每年核算一次,主要包括基础排放量、应急减排基数。基础排放量是对全社会排放量进行核算(以上一年大气源清单的数据为基础);应急减排基数是基础排放量扣除当年常规治理措施减排量,并叠加当年新增产能导致的污染新增量后折算到每日的排放量。其中,工业源原则按照实际天数进行折算;采暖锅炉和民用散煤按照当地实际供暖天数折算;移动源和扬尘源按照365天折算。扬尘排放量作为PM排放量的一部分单独计算,其减排比例上限按照城市细颗粒物(PM2.5)源解析结果确定。
(二)减排比例要求。
SO2、NOx、PM、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20%和30%以上,根据污染物排放结构调整 SO2 和NOx 减排比例,二者比例之和不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三)应急减排清单。
1.国家及省重点行业。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河北省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的规定,对有明确绩效分级的行业进行绩效等级评价,针对不同等级制定不同的管控要求;其他重点行业按照《技术指南》要求执行差异化管控要求。
对钢铁、焦化、玻璃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且在减排措施落实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波动较大,排放浓度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确保有效减排。
2.市重点行业。在生态环境部及省重点行业之外,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将产业集中、成规模的塑料制品加工、有机化工、机加工(焊接类)、煤炭洗选、石材加工、电缆、汽车零配件加工、其他建材(商砼企业)、造纸行业、糠醛生产、轴承生产、眼镜盒等12个行业列为市重点行业,按照企业生产设备,工艺技术,原辅材料、能源和产品类型,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水平,监测监控水平,运输方式,污染物排放量等情况,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
3.正面清单。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建立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通知》(冀环大气函〔2019〕1055号)要求,我市核查并梳理了工业企业和建设项目正面清单。包括重点工程项目清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清单、重点出口企业清单、战略性新兴产业清单。
原则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和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保障类企业,应达到 B 级绩效分级水平。未参与评级的,本着环保标准从高从严、污染防治措施从严从细的原则选择。我市对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①重点工程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对列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应达到八条扬尘污染治理达标验收标准,即施工工地做到“六个百分百”,实现“两个全覆盖”,扬尘污染达标排放,土石方作业雾炮全覆盖,结构施工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设立专业扬尘管理监督员,工程主体防尘网全封闭,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浮尘。项目建设方要制定“一场一策”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提前储备原辅材料、减少预警期间车辆运输、增加雾炮车喷淋降尘作业、使用排放达标的工程机械设备等。
②重点出口企业。对列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出口企业,在要求时限完成任务量期间,可少限产或不予限产,完成生产任务和订单后,仍需按应急减排要求执行。列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出口企业,其订单量和出口时间应在市大气办备案。
③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列入正面清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满足减排比例要求的前提下,仅在红色预警下采取适当停限产措施。
④保民生企业。将涉及居民供暖、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的企业列为民生保障企业,在满足保障任务的同时,根据其承担的协同处置量和供暖面积等参数,按照《技术指南》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热定产”“以量定产”政策,保证居民温暖过冬、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
4.小微涉气企业。我市把污染物排放量小(年排放污染物小于100公斤)、污染物种类简单的涉气企业纳入小微涉气企业管理。小微涉气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予停限产。
(四)保障类清单。
保障类车辆包括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行的运输车辆、为正面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运输物料的车辆等。原则上,使用重型载货车辆的保障类车辆,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运送氨水等危化品车辆除外)。
(五)建筑施工。
在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对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或县(市、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砂石运输等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确有必要进出的,经市大气办审核并出具意见,由市公安交警支队核发市区通行证后可按规定路线、时段行驶。
六、应急响应
当发布预警信息时,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接到预警通知后,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专项实施方案和应急响应操作方案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一)应急响应分级及内容。
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内容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二)应急响应启动。
按预警公告明确的时间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为: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当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区域预警时,我市预计大气污染程度将超过全省或区域预警级别时,按照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污染程度未达到全省或区域预警级别时,按接到预警级别响应。特殊情况下经省大气办同意,可以按照实际污染程度降低响应级别。
(三)应急响应措施。
1.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幼儿园、中小学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季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依据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黄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重点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②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4条道路及合围区域)、县(市)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
③面源管控措施。加强矿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焊接、切割等;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
④市主城区、县(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北仑区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强化煤炭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宁波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重点削减非电力行业用煤。深入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对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全区原则上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大力提升执法质效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加快建立健全“空天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强化预测预警。强化恶意违法行为惩治,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溶洞、裂隙偷排偷放、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借雨排污“零存整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落实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7月7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委网信办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指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投资,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推进产业基础再造,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全文如下:市
7月7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委网信办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指出,支持新能源发展。围绕先进新型电池(锂电池、半/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产品及关键材料,高效光伏产品、风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8日消息,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到,围绕先进新型电池(锂电池、半/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产品及关键材料,高效光伏产品、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制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发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25〕53号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7月2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对省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25号建议的答复。答复文件指出,严控“两高”行业,针对钢铁、电解铝、煤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全面推广智能电表联网监测,通过“河南省智慧环保用电监管平台”实时分析生产负荷与治污设施运行数据,对异常用电行为(如治污设施未同步运行)自动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伊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25-2030年)》。文件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完成自治区、伊犁州下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答复函中指出,近年来,绍兴市高标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完成1324个“结构、工程、管理”减排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污染天气管控,努力实现既达成管控目标,又尽量减少对工业企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沪环大气〔2025〕86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近日,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北仑区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强化煤炭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宁波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重点削减非电力行业用煤。深入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对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全区原则上
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及相关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CL-ZB-SZXXFD-WZ-2025-003/JSTCC2500313959一、招标条件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及相关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苏州协鑫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日前,财政部集中下达多项2025年环境治理相关资金预算,包括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107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136亿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13.2亿元,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254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50亿。具体如下:(1)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开放源扬尘采样技术规范》等4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环境空气颗粒
7月8日,中信泰富特钢炼铁厂热风炉脱硝深度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炼铁厂热风炉脱硝深度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JGG-2025-GK000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一、招标条件本炼铁厂热风炉脱硝深度治理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025万元,招标
7月4日,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脱硫装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脱硫装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日期:2025.7.4招标编号:JYZX2025009一、招标条件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
7月4日,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湿式电除尘器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湿式电除尘器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日期:2025.7.4招标编号:JYZX2025010一、招标条件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
7月2日,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4600t/d熟料线超低排放改造布袋收尘器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甘河水泥厂4600t/d熟料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主要改造内容窑头、窑尾和煤粉制备系统布袋收尘器改造,采用EPC总承包模式,由供货单位设计布袋、供货并负责安装。本项目最高投标
7月2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对省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25号建议的答复。答复文件指出,严控“两高”行业,针对钢铁、电解铝、煤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全面推广智能电表联网监测,通过“河南省智慧环保用电监管平台”实时分析生产负荷与治污设施运行数据,对异常用电行为(如治污设施未同步运行)自动预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广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应用指南》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我厅批准立项,广西环保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广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应用指南》
7月2日,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烟气脱硫及脱硫废水零排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发布。该项目招标单位为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估算约842362万元。工程拟建设2套完整的脱硫效率不低于99.5%的烟气脱硫(石灰石—石膏法)系统及2套脱硫废水零排放工程。发电锅炉烟气治理
当前,我国新能源发电领域发展势头迅猛,正加速重塑能源格局。2025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8亿千瓦,占新增总装机容量的84%,清洁能源正逐步向“主力电源”跃迁。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的宏伟蓝图下,“源网荷储一体化”正从示范性项目迈向规模化
近日,2025全球数字经济大会重要活动之一,首届“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创新与融合发展”专题论坛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会议中心成功举办。晶澳智慧能源打造的“邢台新能源职业学院零碳示范校园”项目,凭借创新性的"零碳校园平台+智能终端系统"解决方案,成功入选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典型案
7月7日,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城市绿色出行智慧大脑上线应用。城市绿色出行智慧大脑可精准分析各类充电设施运行及城市规划等数据,服务充电桩布局及选址。近年来,河北南网充电设施数量快速增长。河北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贯通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通道,应用“大模型+知识图谱”技术,通过数
6月23日,在河北河间市500千伏瀛洲变电站主变压器扩建工程现场,河北电力建设公司员工检查220千伏母线保护接入传动情况,为工程投运打好基础。进入6月,河北中南部气温持续走高,河北南部电网较常年提前一周出现首轮大负荷。“河北南网预计在7月到8月上旬出现最大负荷,晚峰最大负荷功能与去年最大负荷
“晶彩廿华澳启新程”。5月18日,晶澳二十周年庆暨企业家论坛在公司发祥地邢台圆满举行。晶澳科技靳保芳董事长总结晶澳二十年发展成绩,指明未来奋斗方向,为晶澳二十周年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代表颁奖。晶澳上下游众多合作伙伴、商协会领导专家、主要基地所在地的政府领导、金融机构、企业同仁,以及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堤村乡,由中国电建河北工程公司承建的巨鹿县老漳河二期100MW“风+储”一体化示范性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为混塔风电项目,其成功并网标志着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与业务创新,通过采用混塔设计,有效提升了机组的结构稳定性与环境
5月9日,国网河北电力发布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2024年,国网河北电力扛牢电力保供首要责任,健全“电力+气象”“电力+应急”合作机制,打出机组顶峰、网间互济、电网补强、柔性资源调节“组合拳”,成功应对早晚峰最大负荷双创历史新高、多轮极端强对流天气等考验,全社会最大负荷5204.1万千瓦,电网连
5月9日,第九个中国品牌日到来之际,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河北电力”)在石家庄举行发布会并发布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向社会披露2024年其聚焦保供电、助转型、促发展、惠民生的履责实践。在扛牢电力保供首要责任方面,国网河北电力健全“电力+气象”“电力+应急”合作机制,打出机组顶
华星东方承建的河北省廊坊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于2025年02月12日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项目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500吨,装机规模为2X12MW。原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脱硝+旋转喷雾半干法+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处理工艺,本次提标改
4月18日,由龙源惟德承建的邢台德龙炼铁总厂230㎡烧结机脱硫改造项目顺利投运。实现“超预期”的建设效率与技术突破。攻坚提速,刷新工程建设“加速度”自2024年12月17日开工建设,龙源惟德积极响应邢台德龙提质增效的号召,项目团队主动加压,24小时不间断施工,力争尽早竣工创效。在团队的不懈努力和
4月22日,河北发改委发布《河北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一批拟安排项目情况公示》。本次拟公示项目共50个、448.387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72.325万千瓦,风电项目276.062万千瓦。从业主来看,国家能源集团所获规模最多,达到91万千瓦,主要以风电项目为主,华电集团拿到64.4万千瓦,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