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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2020-01-03 09:31来源:住建部关键词: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填埋场住建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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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建部公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标准

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我部组织华中科技大学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qchen@hust.edu.cn。

2、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邮政编码:43007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0日。

附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30日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的要求,由华中科技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按照近年来各级环保督查对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次污染控制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补充规定防渗材料铺设焊接质量的检验和渗漏破损检测要求;修改补充规定渗沥液收集管防淤堵和防失效的措施;修改渗沥液产生量计算公式;修改补充规定调节池防渗和防臭措施;补充规定填埋作业和渗沥液处理的综合防臭除臭措施。

本标准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华中科技大学《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标准》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邮政编码:430074)。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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