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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

2020-01-13 15:18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关键词:自行监测排污单位有机肥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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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和规范磷肥、钾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磷肥、钾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及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于2020年4月1日实施。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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