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福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监管的通知。详情如下: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监管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驻各市(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各有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18〕15号)有关精神,促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2019年我厅组织各设区市级生态环境局(含平潭,以下同)对2018年以来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的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政府委托监测项目”)及其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就加强监测数据监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政府委托监测项目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据统计,2018年至2019年底,全省共有164家次社会化监测机构接受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实施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总计1553项。各地按照“双随机”方式抽取检查了409 项政府委托监测项目,共涉及63家社会化监测机构。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资质认定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样品流转、分析测试、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报告编制、审核签发等监测全流程,重点检查监测规范性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本次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272项次,检查组已书面反馈被查的监测机构,责成限期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实验室建设、资质认定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比较规范,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监测活动。但也发现如下主要问题:
1.检验场所及设施环境条件控制不规范。一些实验室环境条件无法满足相关标准方法或技术规范要求。一是部分实验室分区不合理,存在交叉干扰;二是天平室、嗅辨室及微生物检测条件不能满足使用环境要求或标准方法环境设置要求;三是高温室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危化品的管理未按制度执行等。
2.设备及试剂使用管理不规范。部分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物质、试剂耗材等未进行规范管理。一是实验前处理设备不能满足标准方法要求,有关仪器设备维护/使用记录信息不完整;二是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状态过期,或校准(检定)结果未进行确认;三是标准物质进出库台账信息不全,未进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四是实验室重要试剂耗材未进行验收,实验室用水的质量未做定期检验。
3.实验室人员管理不够规范。不少监测机构实验室人员管理不到位。一是实验人员上岗前未进行系统全面培训,人员能力确认流于形式;二是实验室大型仪器的使用,未对有关分析人员进行授权;三是授权签字人相关工作经验、培训经历等不满足其授权签字领域要求;四是在职员工未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自我承诺声明。
4.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信息不完整规范。多数监测机构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信息不完整,无法做到可追溯、可重现的要求。一是现场采样记录、样品交接记录信息不完整,如缺少采样日期、样品保存条件等信息,样品编号缺少唯一性和全过程样品编号关联性;二是重要前处理设备缺少仪器维护和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缺少前处理过程信息和结果计算过程等;三是原始记录信息错误,以及原始记录笔误未按规范修改,电子介质存储记录无备份等;四是分包信息不完整,合同评审信息不全等。
5.监测过程未严格按技术规范进行。部分采样、分析过程不符合标准方法或技术规范要求。一是现场采样不规范,采样量及样品运输存储条件不满足要求,外场监测仪器使用前未做校准或未记录校准情况;二是未按标准方法进行样品前处理或前处理方法有误,样品未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分析;三是实验室内部质控措施不到位,长期使用同一条标准曲线且未对曲线进行校准,或未开展空白样、平行样、质控样或加标回收等质控样品分析;四是国家相关分析方法标准变更后,未及时查新予以变更申报并按要求开展方法验证。
(三)处理意见
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设区市级生态环境局要督促有关社会化监测机构限期整改,落实相关整改要求;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并限制其参与政府委托项目的监测活动。涉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要依照《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委托监测项目监管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文明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我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发展迅速,各类委托监测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但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社会化监测机构的质控管理体系仍有待完善,采样分析及数据处理等监测活动仍需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委托监测项目的日常监管,保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政府委托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1.承接政府委托监测项目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应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并在认可、认证范围及有效期内;符合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有关规定;具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所承担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实验室和仪器设备。
2.承接政府委托监测项目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应具备受委托项目的监测资质和能力,可独立承担相关监测工作,原则上不得进行分包。除主要合同项目外,若部分指标不具备能力(如二噁英、辐射等项目)确需分包的,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
3.承接政府委托监测项目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应配足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有关技术人员应持有上岗资质证书,通过省级及以上行业自律组织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可视同具备相应资质。
4.承接政府委托监测项目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监测数据的客观、公正、真实。
5.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应加强行业自律,严禁以牺牲监测数据质量采用低价争抢市场的恶意竞争行为,共同维护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应积极参加政府、省级及以上行业自律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能力等级评定活动。
(二)强化政府委托监测项目监督管理
1.为强化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日常监管,我厅组织开发了“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平台”,http://218.66.59.103:55551/)。在我省开展政府委托监测项目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应在系统平台上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企业地址、人员、资质等基本信息(监测机构的企业账户可向“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申请开通)。
2.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各驻市(区)环境监测站在委托监测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控制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可委托承接相关监测项目的社会化监测机构)在合同签订及监测报告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委托合同、监测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含图谱、采样记录等)上传系统平台,并核实上传材料是否完整且与原件一致。其中,2019年度委托的项目,应于2020年4月1日前补充完成相关信息录入。
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驻市(区)环境监测站,组织技术人员对上传的监测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进行抽查审核,原则上每个季度抽查的比例不少于本辖区当季上传监测报告总数的20%(且不少于10份),必要时可开展现场检查。对于抽查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应在系统平台填报并督促监测单位限期整改。涉嫌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4.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技术人员对各地上传至系统平台的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以及各市级生态环境局、驻市监测站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视情对相关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密码样等质控考核和现场突击检查。
5.“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已为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及所辖执法支队和县级生态环境局及其监测站、执法大队,以及省驻各市(区)环境监测中心开通了专用帐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请及时更改)。各单位若需增加新的用户,请与系统平台开发单位联系(联系人:张良,13705008685)。
(三)加强监测数据质量检查结果应用
1.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对社会化监测机构不及时或不如实完整提交上报项目合同、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或未落实整改要求的,应及时予以警告并督促改正。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评价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及时通过面向企业的“福建省亲清服务平台”等公众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社会化监测机构存在的监测违法违规问题,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完善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强化政府委托监测项目监督管理,加强对社会化监测机构的监管,是各地建立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各设区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目标责任书考核。对监督检查工作不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存在差距的设区市,将在相关考核中扣分。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印发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生态环境检测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检测报告编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报告编制、编排格式和版面及装订。本文件适用于有资质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活动报告编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对在本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管。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本市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活动的机构进行备案,对备案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生
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伪造监测数据案。【案情简介】根据执法检查计划,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对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单位为天津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服务。经查,该单位提供的验收检测报告显示:采样当日现场采集样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11月27日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11月18日印发《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主体机构合规、从业人员合规、经营场所合规、设施设备合规、管理制度合规、技术要求合规六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
10月10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五部门联合发布《河北省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深入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虚假行为专项整治。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其中提出山西省将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抽查机构数8
近日,据天津生态环境公众号消息,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公布。案例1某单位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案情简介】2024年3月6日,津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查阅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过调取厂区监控视频发现,受托单位天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坚持长治长效,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加强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根据《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省完成了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
铁岭市发改委发布《铁岭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全市环境监测实验室、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和“数智化”升级改造。到2027年,基本完成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以及全市水、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老旧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11月27日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福州市2023年-2025年高新区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服务内容根据当年度《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重点开展以下监测:重点流域水质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企业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监测基数为2022年环境监测任务数量350次/年(预估),当年度监测任务数量不
“污染第三方治理”打破了“谁污染、谁治理”的传统模式,变为“谁污染、谁付费、专业化治理”。这一模式的有效推广,将大幅提升污染治理的效率与效果。
济南市章丘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生活垃圾填埋场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生活垃圾填埋场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相应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02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污染第三方治理”打破了“谁污染、谁治理”的传统模式,变为“谁污染、谁付费、专业化治理”。这一模式的有效推广,将大幅提升污染治理的效率与效果。“十三五”时期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及相关部委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污染第三方治理”打破了“谁污染、谁治理”的传统模式,变为“谁污染、谁付费、专业化治理”。这一模式的有效推广,将大幅提升污染治理的效率与效果。“十三五”时期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及相关部委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关
第一部分:项目招标公告时间轴12019年1月2日项目名称:庆城县环境保护局庆阳石化公司老厂区污染修复项目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9/01/02开标时间:2019/01/24区域:甘肃招标人:庆城县环境保护局22019年1月2日项目名称:江津造纸厂土壤修复工程验收评估项目(18C124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公示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集环保服务业试点项目的通知,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环保服务业试点项目的通知鲁环函〔2018〕33号各市环境保护局,有关单位:为推动环保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满足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和改善环境质量工作的新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先后采购了一系列的运维服务项目,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维检查项目、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等。采购规模大、设置多个分包、涉及范围覆盖全国,是此类项目的主要特点。通过政府采购,购买第三方环境监测运维服务,让环境监
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已于2017年1月11日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测服务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HDHZ2016CG062三、采购单位: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2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布“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算电协同的虚拟电厂”等18个省级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的通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3〕26号),经研究,确定“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算电协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原有“三零”“三省”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加
环渤海港口动力煤市场延续冷清观望态势,市场报价整体平稳。供需双方僵持博弈,贸易商挺价,但下游采购意愿不强,仅维持刚需补库,市场成交较少。环渤海港口加快去库,部分低卡优质煤成为紧俏商品,受用户青睐。(来源:鄂尔多斯煤炭网作者:吴婧琳)利好因素支撑:首先,进口煤炭补充效果减弱。价格优
6月12日,福建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EPC+F)招标公告发布。闽清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①扩建工程:扩建规模为0.5万m3/d,扩建后总规模为1.0万m3/d,现状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改造、现状事故池改造、现状紫外消毒池改造、现状卡鲁塞尔氧化沟西侧新建
6月4日,福建厦门供电公司电量主站负责人应用升级后的电能量计量主站系统排查上月各公用、专用变电站、电厂等厂站的电量数据、各电压等级电能损耗是否异常,花费时间仅为原来的四分之一。前不久,该公司完成了电能量计量主站系统的改造升级工作。.此次改造,厦门供电公司针对旧系统数据采集效率低、稳
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的持续扩大,消纳矛盾日益凸显,原有的管理规范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发展环境。(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作者:Chloe)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印发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文件明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
今年以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锚定年度目标任务,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程建设、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齐头并进,1至5月份,累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5.6%,创历史同期最高纪录。该公司持续强化安全生产从严管理,深入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高质量开展设备运维,所属火电机组连续2
6月11日,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1、2号炉电除尘器提效改造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7181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湘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690000元。
近日,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永福股份、永福绿能等单位联合牵头主编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技术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正式批准发布。作为福建省光伏行业首个发布的地方标准,能够有效提高福建地区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填补福建地区在光伏发电系统安装设计规范的空白,促进福建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要求,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降低办电成本,精简办电环节,该公司经营
6月10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建立多渠道氢源供应体系,逐步构建低成本、低碳化的多元制氢体系。在产业发展初期,加强同周边地区氢能资源的联动协调,与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泉州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泉惠石化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