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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卫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操作指南发布

2020-02-12 09:01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键词:环卫行业环卫工人河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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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环卫行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各地规范环卫保洁各环节的预防性消毒,降低新冠病毒在环卫保洁作业中的传播风险,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指南》的适用范围是,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及公厕的卫生消毒和环卫工人作业防护工作,包括城市环卫作业及消毒操作指南、环卫工人防护指南两部分。

城市环卫作业方面,《指南》提出,各地要加强清扫保洁力度、清理卫生死角。对城市道路、城乡结合部、工地、公园游园等人流密集的重点区域和垃圾转运站、公厕等重要设施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专项行动,整治乱堆杂物、乱扔垃圾的现象,及时清除积存垃圾,疏通沟渠、排除积雪积水,做好病媒生物的清理与防控工作。

消毒操作方面,《指南》指出,垃圾收集容器每天用有效氯为5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消毒1次;可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桶内设塑料袋,每天清理消毒不少于2次。每次作业完成后,用水将三轮车、垃圾运输车等各类环卫车辆冲洗1次,再用有效氯为5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环卫工具喷洒消毒1次。扫把、工具夹等工具每天作业完后消毒1次。

每天至少对公厕全面冲洗1次,对公厕全面喷洒消毒2次;对水龙头、门把手、扶手等高频接触部位,要定时进行擦拭、湿拖及消毒处理,人流集中时间段,应即时清理消毒。

发现病例以及疑似病例的小区、集中隔离观察点、居家隔离观察点等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含口罩),应暂停实施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由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并按照医疗废弃物有关规范进行管理和处置。

环卫工人防护方面,《指南》强调,环卫工人工作时,要配备环卫工作服(或防护服)、口罩、手套、夹子、消毒液喷雾剂。从事废弃口罩收集、运输的一线环卫工作人员要穿长袖、穿尺寸合适的长筒胶鞋、佩戴防护手套、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佩戴尺寸合适的防护眼镜等。

环卫工人作业时,要与行人保持安全距离(2米)。作业完成后,要及时洗手,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一次性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投放处置。

《指南》还提出,各地环卫主管部门、企业要加强对环卫工人防疫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增强环卫工人自我保护意识。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每天至少两次测量体温,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发现疑似病人,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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