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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出台《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擘画了新时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宏伟蓝图,进一步完善了中国改革开放空间格局,对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好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更好服务全国发展大局意义重大。
安徽国土面积、常住人口分别占长三角的39.1%、28.1%,创新活跃强劲,制造特色鲜明,生态资源良好,内陆腹地广阔。全域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提升了安徽在全国发展格局中的地位,为更好发挥比较优势、增添发展动能、实现整体跃升带来了历史性机遇。但也要看到,安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综合竞争力不强,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过程中,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未来一个时期,是安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要牢牢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在上海龙头带动下,联手苏浙,扬皖所长,主动作为,彰显安徽担当,发挥安徽作用,作出安徽贡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规划纲要》,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范围包括全省16个市,其中,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8个市为中心区。计划期为2019—2025年,重大问题展望到203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规划纲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按照创新共建、协调共进、绿色共保、开放共赢、民生共享基本原则,坚持上海龙头带动,联手苏浙,扬皖所长,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绿色发展样板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城乡深度融合,建设长三角联通中西部的重要开放枢纽,为打造“一极三区一高地”作出安徽贡献,奋力开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
在实施《规划纲要》过程中,注意把握好四个方面的要求。
坚持落实国家战略,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规划纲要》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聚焦最需率先突破、最能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领域,加强改革举措集成创新,敢想敢做,敢闯敢试,探索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路径与格局。
坚持全面等高对接,发挥比较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条条框框、思维定势、路径依赖,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政策措施、重大平台、重点项目等方面,与沪苏浙全方位对标对接。同时,强化分工合作、推进错位发展,发挥优势、拉长长板,在一体化发展中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力,增添产业新活力,提升生态竞争力,为安徽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坚持树立全球视野,强化创新引领。放眼全球、立足大局,更高水平扩大开放,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同时,始终把创新摆在应对环境变化的突出位置,坚持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对标顶级、创造一流、打造卓越,塑造更多依靠创新的引领型发展。
坚持中心区率先突破,全省域一体推进。中心区要拉高标杆、率先接轨、争先进位,加快与沪苏浙中心区联动,辐射带动全省加快发展。同时,充分激发各地积极性、创造性,主动对接沪苏浙,强化产业协同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形成多主体、多层级、多领域集成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保持前列,人均水平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中心区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域与沪苏浙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区域、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等领域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区域联动协作、城乡融合发展、优势充分发挥的发展态势初步形成。合肥都市圈能级和同城化水平显著提高,“一圈五区”高效联动。中心区人均GDP达到长三角平均水平的80%,全省人均GDP与长三角平均水平的差距持续缩小,中心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控制在2.23:1以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
——科创产业融合水平显著提升。协同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科技创新策源功能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对提高产业链水平、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驱动作用明显增强。“高新基”全产业链项目体系高效运转,加快形成若干世界级新兴产业集群。全省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6%左右。
——基础设施联通水平显著提升。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省际公路通达能力明显提升,机场布局和功能定位不断优化,港口航道一体化协同性进一步增强,能源互联互通、互济互保能力显著提高,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智慧应用加快拓展,水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加强。铁路网密度达到507公里/万平方公里,高速公路密度力争达到4.85公里/百平方公里,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左右。
——生态环保共治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发展生态本底进一步夯实,长三角生态屏障功能充分发挥。环境治理联防联控体系更加紧密健全,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协同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更加完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单位GDP能耗下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民生共享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基本满足。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增速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1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
——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除。资源要素有序流动,统一开放市场初步建立。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四最”营商环境加快形成。
到2035年,与沪苏浙一体化发展机制高效运转,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充分释放,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长三角平均水平大体相当,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构成,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基本建成。
二、高质量推进“一圈五区”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立足比较优势,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和主攻方向,加强与沪苏浙对标对接、合作共进,形成核心引领、板块联动、多点支撑、特色鲜明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高质量建设合肥都市圈。提升合肥省会城市能级,加快都市圈同城化步伐,建设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际化都市圈、支撑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1)增强合肥引领带动力。加快科技、产业、制度创新,提升绿色、开放、共享水平,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国际组织和总部经济聚集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联通中西部重要开放枢纽的节点城市。(2)推进都市圈同城化步伐。加快合六经济走廊、合淮蚌产业走廊建设,积极建设合芜、合马、合铜、合滁、合桐发展带,有序推动都市圈扩容提质。以强化制度、政策和模式创新为引领,以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一卡通为着力点,构建便捷的都市通勤圈、优质生活圈、功能疏解承载地。(3)深化与长三角都市圈协调联动。重点加强与南京都市圈协同发展,打造东中部区域协调发展典范。加强与上海大都市圈对标对接,深化与杭州、宁波都市圈互动互补,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二)加快发展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对接沪苏浙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打造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大众创新创业创造生态区,更好引领和服务全省创新发展。(4)加快产业创新升级。以G60科创走廊为依托,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着力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建立健全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强化全产业链合作,合力打造若干世界级产业集群。以合肥、芜湖、蚌埠国家级高新区为核心,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园区特色优势,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品牌园区。支持蚌埠依托高新区创建科技创新特色园区。(5)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建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强与浙江、上海闵行、苏南等现有示范区对接,共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6)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用活用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成果,进一步完善科研组织管理,健全科研评价体系,激发创新人才活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充满活力的科技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撑体系。(7)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生态环境。不断完善创业孵化链条,支持科学家和企业家联合开展科技创业,搭建共享融合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培育爆发式成长的企业主体,构建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三)提升发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突出“承接”导向、“示范”功能和“中心区”定位,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扎实推进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打造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带。(8)增强发展新动能。对接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和G60科创走廊,强化合肥、芜湖“双核”要素集聚力,提升马鞍山、铜陵、池州、滁州、宣城等城市能级,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错位承接、高端承接、链式承接、集群承接,努力在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提升、未来产业布局上不断突破。(9)提升发展支撑力。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长江(安徽)经济带绿化美化生态化。对标对接沪苏浙产业园区,推动各类开发区特色发展,制定促进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改革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支持集中区与沪苏浙开展合作共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全面对接沪苏浙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在全省率先实现5G全覆盖。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创优营商环境,增强引领高质量发展“软实力”。(10)加强安庆区域重点城市建设。强化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快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绿色安全综合性化工产业基地,成为带动皖西南、辐射皖赣鄂交界地区的重要增长极。
(四)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充分发挥皖北地区粮食主产区、劳动力、煤电资源、消费市场等优势,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区域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11)集中集约承接。制定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遴选一批条件较好的开发区与沪苏浙开展园区结对共建,强化土地供给、环境容量、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大健康、医药、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积极承接沪苏浙中心区工程机械、轻工食品、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升级转移,有序承接新型、绿色重化工业,力争骨干企业迁移布点、相关企业配套跟进,实现全产业链高质量承接。(12)夯实承接基础。紧密结合中原城市群、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能力,谋划推进皖北城际轨道和综合运输枢纽建设。提升蚌埠、亳州、宿州、淮北、淮南等城市能级,增强集聚力、带动力。加快推动园区提质增效,补齐配套短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劳动职业技能培训。(13)加强阜阳区域重点城市建设。依托商合杭、郑阜高铁开通运营等有利条件,大力发展机械电子、绿色食品、现代医药、精细化工、再生资源利用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打造重要的国家综合物流枢纽载体城市,成为带动皖北、支撑中原城市群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五)大力振兴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依托农林、矿产、生态、旅游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着力发展适应性产业和特色经济,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特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和旅游康养地。(14)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六安城市能级。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大别山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做好“水文章”,促进水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做大做强现代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医药、大健康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整合开发铁矿等优势矿产资源,提升发展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高档纺织服装、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制造业。(15)强化红色文化传承。把弘扬大别山精神与弘扬红船精神等结合起来,深度开发红色、生态、文化等旅游资源,鼓励引导各类资本布局建设一批健康医疗、养生养老项目,打造长三角高品质红色旅游示范基地和康养基地。(16)提升精准脱贫基础支撑力。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建设工程,推进连接大别山革命老区的铁路、高速公路、支线机场建设。
专栏1 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建设工程
加快合肥—安庆—九江高铁建设,开工建设沿江高铁武汉—六安(北)—合肥—南京段、六安—安庆(景德镇)铁路、合肥—新桥机场—六安城际铁路等项目,开展合肥—襄阳—安康、沿淮铁路、安徽北沿江铁路、宿松—望江—宣城城际铁路、安庆—枞阳—铜陵市域铁路等项目规划研究和前期工作。
加快G42S沪汉高速公路无为—岳西段、G40沪陕高速公路合肥—大顾店—叶集段、G4212合安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推进宣商高速公路合肥—金寨—商城段、合武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合肥—霍邱—阜阳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安庆—九江高速公路、北沿江高速公路无为—安庆段等项目前期研究。
推进新建金寨机场、迁建安庆机场前期研究。
(六)高标准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深入实施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规划,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17)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按照国际旅游城市标准,提升黄山城市能级。着力推动示范区生态、文化、体育、旅游、科技融合互动,建设新安江百里大画廊、皖南川藏线、石台原生态最美山乡等,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发展质量和国际化水平。(18)深化与沪苏浙旅游合作。推进苏浙皖、浙皖闽赣生态旅游和全域旅游协作,联合打造跨界文旅精品、风光廊道、黄金线路,规划建设杭黄国际黄金旅游线、“皖浙一号风景道”等精品旅游线路。(19)积极打造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生态修复,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实施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加快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形成以生态旅游、徽文化、大健康、绿色食品等为主导的生态经济产业体系。推进黄山市融入杭州都市圈,共建杭黄绿色产业带。
三、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合力打造科技创新共同体
依托“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一室一中心”分平台,构建“高新基”全产业链项目体系,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融通发展,不断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
(一)构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着眼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以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共创”为牵引,以合肥滨湖科学城建设为重要载体,形成多点支撑、多层并进的创新平台体系。(20)加快国家实验室创建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以合肥为总部,统筹各方创新力量,加快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建设,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争创相关领域国家实验室,探索国家实验室运行建设模式。加快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工程。(21)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交叉前沿研究平台建设。加大对火灾科学、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等支持力度,推进在皖中科院“十三五”科教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新布局,培育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22)支持各类重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肥创新研究院的核心创新平台纳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范围,加快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安徽研究院等建设,推进国家临床试验医院(中科院临床研究医院)申报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超算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布局落户,共建中科院芜湖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研究院等。围绕重大科技设施,打造一批指向明确的科技创新功能性平台。支持各市着眼产业发展,积极开展与长三角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专栏2 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程
以合肥、上海张江两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共创”推动原始创新,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四城同创”推动技术创新,以沪通、宁苏锡、杭甬、合芜蚌“多组团联创”推动产业创新。推动组建科技创新共同体委员会,共同出资成立长三角创新发展基金,建立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常态化对接机制。加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协作力度,联合破除一批制约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制度障碍,共建一批重大基础研究平台、产业创新平台和产业合作园区,攻克一批“卡脖子”共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成机制高效、协同创新、成果共享、活力迸发的科技创新共同体。
专栏3 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肥滨湖新区)建设工程
编制完善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肥滨湖新区)总体规划,建立高效率运行机制,积极构建高质量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实验室核心区、大科学装置集中区、教育科研集聚区、产学研用创新成果孵化加速转化区“四个先行区”,集中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交叉前沿研究平台,配套建设国际化的教育、医疗、文化、商业、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集聚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打造国家实验室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载体和展示窗口。聚力建设现代化的道路交通体系、绿色空间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智慧治理体系“四个体系”,打造现代城市建设新高地。聚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四个产业群”,打造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积极争创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
专栏4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工程
加快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等建设,争取合肥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研究设施、强光磁集成实验装置等预研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谋划推进一批新的重大基础设施预研,提升合肥同步辐射光源等已建成设施性能水平。开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促进长三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发展和开放共享机制建设,实现现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共用,进一步提升装置运行水平和效率。
(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联合攻关。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世界科技前沿、发展重点领域,聚焦“卡脖子”核心关键技术,组织联合科技攻关,力争取得更多原创性成果和前瞻性突破。(23)加强科技创新前瞻布局。聚焦信息、能源、健康、环境及其交叉领域,重点支持战略性前沿基础研究和新兴产业的应用基础研究,着力突破一批带动技术创新、促进产业革命的前沿科学问题。联合争取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等重大项目,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ITER)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国际大科学工程。(24)集中突破一批“卡脖子”核心关键技术。对接国家计划,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绿色技术、新能源、智能交通等领域,通过一市三省联合科技攻关、揭榜挂帅等方式,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
专栏5 “高新基”全产业链项目体系建设工程
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相关政策叠加效应,以高科技攻关为方向,以新领域产业创新为落点,以基础设施和平台载体建设为支撑,建立健全“高新基”全产业链项目库,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实现三类项目“信息共享、分层管理、科学评估、动态调整、融通发展”,加快形成集原始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为一体的项目体系和科技创新全链条格局,为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强大动力支撑。
(三)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联动,推动技术市场互联互通,促进更多科技成果汇聚转化。(25)加快技术转移转化平台体系建设。打造安徽科技大市场,加强与上海技术交易所、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浙江科技大市场联动发展,共建全球创新成果集散中心。支持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在安徽开展技术转移服务,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平台,支持合肥、芜湖、宣城等市参与长三角区域技术市场联盟,共同打造长三角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和专利信息资源库,促进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与推广应用。(26)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实施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等政策,探索建立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机制,鼓励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鼓励保险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保险服务,联合培养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才队伍,建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及其他平台重要科技创新成果技术熟化、产业孵化、企业对接、成果落地的完整机制,常态化举办大院大所对接活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等,大力支持科技成果在县域转化,开展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科技惠民工程。
专栏6 安徽科技大市场打造工程
依托安徽创新馆,强化科技成果展示、知识产权交易、科技孵化服务功能作用,整合全省各类知识产权和技术交易平台主体,组建法人主体运作、线上线下互动的安徽科技大市场。通过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各类创新要素,对接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构建“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机制,完善技术转移与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定期开展科技成果路演展示、对接交易活动,打造全国领先、国际有影响的安徽科技大市场。
专栏7 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科技惠民工程
聚焦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民生保障、生态环境、智慧城市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强化与沪苏浙科技创新衔接,畅通共性技术交流渠道,加快共性技术的成果开放与共享。积极推进服务长三角跨境食品安全技术平台开发及示范应用。针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纺织印染、化工材料等领域,共同在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构建科技惠民技术服务体系,在防灾减灾、城镇化与城市发展、质量安全、保密科技等领域开展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开发公共服务数据,形成各类民生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着力破除阻碍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科技金融支持方式,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27)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在完善科研组织管理、健全科研评价体系、激发创新人才活力、建立科技创新联合体、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推动长三角全域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积极推广安徽经验,共同开展体制机制先行先试。(28)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积极参与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建设,完善重点实验室、大科学工程、大型仪器中心与实验装置、分析测试平台等共享机制,逐步构建科技数据共享平台、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区域性创新券服务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注册、合同备案、创新券申领和兑付等一体化服务,推动创新券通用通兑。(29)加强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深入推进科技金融试点,支持引导科技创新投融资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改革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创新活动。扩大创新创业投资规模,支持省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力度。培育和发展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机构,鼓励商业银行在国家级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实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对接上交所科创板工程,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30)探索科技创新合作模式。鼓励与沪苏浙合作设立“创新飞地”,完善创新投入和成果分享机制,探索建立研发在外、落地在皖合作模式,积极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合作。
专栏8 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与上交所科创板对接工程
发挥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平台作用,制定实施与上交所科创板相对接的挂牌条件、审核标准、信息披露等运营规则,构建匹配企业成长阶段的基础层、培育层、精选层的分层挂牌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科创板企业挂牌后备资源库,大力推动入库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为区域科创板挂牌企业提供信贷、投资保险等金融服务,打造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安徽预备队”,孵化培育更多科技创新企业在上交所科创板首发上市,服务全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主动对接和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积极承接上海非大都市核心功能疏解和苏浙产业转移,整体融入长三角产业分工协作,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产业聚集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深入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充分利用沪苏浙人才、科技和资金优势,围绕产业链承接产业转移,补齐、壮大、拓展创新型现代产业链条,争创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共同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制造业集群。(31)明确重点发展领域。聚焦智能家电、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和人工智能领域,携手打造若干世界级新兴产业集群。围绕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等领域,强化区域优势产业协作,培育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32)推动“龙头+配套”。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化企业,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开展战略性重组,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提升产业集群的产业分工地位和整体竞争力。(33)强化政策支撑。积极参与制定长三角制造业协同发展规划。实施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支持基地多源多点对接创新资源,与上海张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创新平台及长三角高校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施基地竞赛计划。强化“基地+基金”支撑体系,完善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协同创新、竞争发展机制。
专栏9 重点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工程
智能家电。以合肥、芜湖、滁州为依托,进一步提升安徽在智能家电领域的基础制造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加强产品创新能力、电商营销能力建设,增强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在全球的影响力。
电子信息。积极参与国家集成电路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重点围绕存储、驱动、模拟等芯片领域,迅速提升集成电路制造规模和能级,支持新型显示龙头企业通过超高清、柔性面板及高世代电子玻璃基板等量产技术研发带动产品创新,提升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础支撑能力,打造“屏—芯—端”高效协同联动发展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新能源汽车。支持江淮、奇瑞、华菱星马等企业加快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战略布局,加速壮大产业规模,加强动力电池、电机等关键配套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率先开展智能汽车测试,实现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化应用,加快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机器人。推动机器人为主的智能制造产业加速壮大,加快工业机器人智能化升级,拓展智能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产业化应用,依托芜湖机器人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推动合肥、蚌埠、马鞍山等地分工协作,加快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机器人产业集群。
人工智能。坚持研发攻关、产品应用和产业培育“三位一体”推进,依托“中国声谷”、合肥智能语音基地等集群,吸引国内外一流的科研院所、企业等,着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专栏10 芜湖航空器维修保障中心和通用航空基地建设工程
航空器维修保障中心。聚焦航空器维修保障需求,依托芜湖宣城民航机场、芜湖三元通用机场等,围绕航空器维修保障、航空教育培训等领域,加速打造商飞大飞机配套基地、航空地面装备生产基地、飞机循环再制造基地,着力打造航空器维修保障中心。
通用航空基地。集聚发展通航研发制造产业链,重点布局通用航空、临空产业、空港物流和航空高端服务业,着力建设航空小镇和生态航空港,加快推进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积极对接世界先进航空制造企业,合作发展通勤飞机、基础教练机、直升机、公务机、水上飞机、航空模拟器等产品,优先发展长航时、多用途、大载重的中高端无人机,实现通航发动机、航空电子和螺旋桨产品系列化发展,加速集聚机载设备、航空部件制造、特种材料等配套产业,全力打造国家通航研发制造产业基地。
(二)加快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制造强省战略,积极引进优质产能,把好项目准入关、投资强度关和环境评价关,推动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34)提升传统产业创新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实现全省规模以上企业技改全覆盖。加快重点制造领域机器换人、数字化车间建设和智能工厂示范,推动智能化发展。深入开展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加快实现绿色制造。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持续开展安徽工业精品培育行动计划。
(三)培育布局未来产业。把握科技变革大势和消费升级趋势,发挥产业创新优势,引进更多沪苏浙新兴产业主体,促进更多新兴产业资源集聚。面向人工智能、现代医疗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前沿领域,携手打造未来产业发展高地。(35)实施未来产业培育计划。加强量子信息、类脑芯片、下一代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缩短从技术到样品到产品到商品的过程,加快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开发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高端产品。加快推进靶向药物、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基因检测等研发产业化,合作开展高端医学影像设备、超导质子放射性治疗设备、植入介入产品、体外诊断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快新材料技术与信息技术、纳米技术、智能技术等融合,重点发展石墨烯、第三代半导体、金属铼等前沿材料产业,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与典型应用。
(四)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借力沪苏浙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集群发展,积极推进品牌化标准化,推动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不断提升全产业链整体竞争能力。(36)打造高水平服务业集聚区。聚焦金融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推动布局优化和功能整合,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沪苏浙对接合作,积极争创国家级集聚区,形成若干国内综合竞争优势明显的生产性服务业集群。(37)推动服务业跨界融合。围绕研发设计、供应链服务、检验检测、全球维修、总集成总承包、市场营销、制造数字化服务、工业互联网、绿色节能等重点领域,实施融合发展示范试点,支持牵动性强的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一批示范企业,推动全产业链条整合创新。(38)推进服务品牌化标准化。积极开展区域品牌提升行动,参与长三角服务标准和监管体系建设,形成一批服务业重点领域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强化与“上海服务”等联动,共同塑造长三角服务品牌。(39)积极推动制造业主辅分离。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制造业企业细化专业分工,剥离科技研发、物流运输、工业设计、融资租赁、商务服务、电子商务等非核心但具有一定规模和比较优势的服务环节,提高专业化水平。
(五)完善承接产业转移支撑体系。围绕补链延链强链和推动产业与创新深度融合,建优平台、做优模式、创优机制,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40)共建产业创新平台体系。依托优势产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创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创更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其他创新平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产业创新平台。发挥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作用,支持各类“双创”载体建设,共促创业型城市(区)建设。(41)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跨区域协同。支持宣城、芜湖、合肥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牵头建好新能源、机器人、新能源和网联汽车、通用航空等产业联盟,打造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先试走廊。积极推行“创新成果+园区+基金+‘三重一创’政策”四位一体的“四融”模式,有机链接政策资源、创新资源、产业资源、要素资源。(42)高质量共建合作园区。搭建产业转移供需信息对接和磋商平台,支持各市县选择1个开发区、1个主导产业高质量承接,推动全省各地与沪苏浙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合作。建设“一岭六县”长三角产业合作发展试验区,加强杭州—黄山、宣城—湖州、和县—浦口、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徐州—宿州—淮北、慈湖高新区—滨江开发区等省际毗邻地区深度合作,大力推进产城融合,共同打造跨行政区发展新型功能区。积极推进市县开发区与沪苏浙产业园区开展战略合作,大力提升现有共建园区建设水平,支持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法依规扩区建设,打造一批高能级省际产业合作园区。(43)建立健全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合作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利益争端处理机制。完善重大经济指标协调划分的政府内部考核制度。
专栏11 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
积极争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语音、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新医药、智能家电、通用航空等优势产业,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牵头联合现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以及行业、地方等创新平台,广泛吸纳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等创新力量,通过共同出资、协作研发、技术入股、创新平台共建、人才联合培养等多种方式,形成紧密合作的创新网络,促进颠覆性技术创新、先进适用产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供给、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投资孵化,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专栏12 合肥国家人工智能发展试验区创建工程
坚持突出特色、政策先行,结合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技术示范和社会实验,在先进制造、智能语音、公共安全等具有产业优势或资源优势的细分领域实施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形成一批有效的行业解决方案和典型案例,以及人工智能伦理法规、安全标准、市场监管规则等,打造人工智能制度供给、科技供给、产业集聚、应用示范高地。
专栏13 “一岭六县”长三角产业合作发展试验区建设工程
依托苏浙皖交界地区的溧阳市、宜兴市、长兴县、安吉县、郎溪县、广德县和上海市白茅岭农场,以生态、旅游、文化方面的合作为主题,按照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的模式,规划建设长三角产业合作发展试验区,努力打造成为区域合作发展引领区、生态创新试验区。积极复制推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经验,加强交通互联、资源共享、产业协作、生态同护、民生互惠等方面的积极探索,特别是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禀赋,着力打通绿水青山通向金山银山的价值实现路径,让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经济与生态和谐共生的新实践。
专栏14 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打造工程
加强与沪苏浙政府、园区合作共建,推广上海临港、苏州工业园区合作开发管理模式,支持民营资本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区,有序推动产业转移和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加快建设一批高质量合作园区,不断提升各类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苏皖合作示范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上海产业园、张江萧县高科技园等载体建设,鼓励各地依托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谋划建设一批省际合作园区。推动上海市白茅岭、军天湖农场等“飞地经济”发展。
五、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
(一)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44)着力攻克深贫堡垒。持续强化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政策扶持、项目资金支持力度。(45)完善精准帮扶措施。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三有一网”产业扶贫模式,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积极推进参与式扶贫,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46)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健全防范返贫机制,研究相关扶贫政策。加强对非贫困村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政策扶持。同步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持续推动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二)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规划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展,形成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一体化的基础设施网络。(47)强化城乡道路客运有机连接。科学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实施“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扫除通村盲点,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水平。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强与城市公共交通有效衔接,积极推进城乡客运融合。推动与苏浙毗邻地区客运公交一体化。(48)有序推进县域公用设施一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统一的供水管网,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天然气管网延伸布局、宽带网络建设应用、垃圾污水集中处置。在皖北地区和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实施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49)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合理确定城乡基础设施统一管护运营模式,健全有利于基础设施长期发挥效益的体制机制。
(三)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50)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优化农村基础教育学校布局,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标准。探索建立城乡教育联合体,建立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任教。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51)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开展紧密型医联体试点。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完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52)推动城乡社区服务标准衔接和区域统筹。推行城乡社区服务目录制度,提高农村社区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53)鼓励基础较好的市县积极争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四)提高人的城镇化水平。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54)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合肥城区落户条件。构建城乡居民身份地位平等的户籍登记制度,同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归属感。落实“三权”不变政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55)推动农业人口就近转移。加强中小城市、小城镇和美丽集镇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农业转移人口集聚。有序发展特色小镇,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56)推动城乡要素资源双向流动。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引导撬动工商资本投入城乡融合发展项目。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推广和科研成果入乡转化应用。
(五)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发挥农产品主产区优势,以农业产业化优势企业为龙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优质农产品、特色农产品,高起点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优势特色产业带。(57)提升区域农产品供给水平。充分发挥皖北等粮食主产区综合优势,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依托划定的52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长三角地区粮食生产核心区和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高产、高品质中心产区,以及服务国家和长三角地区宏观调控的粮食储备中心。瞄准长三角地区消费升级趋势,大力发展紧缺、专用和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以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为抓手,着力培育一批在长三角有影响力的皖字号农产品品牌。(58)打造区域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平台。充分利用沪苏浙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引进一批沪苏浙知名食品加工企业,共建一批全国领先的农产品加工联合体和农产品加工区,在毗邻地区谋划启动一批跨区域现代农业合作园区试点,着力打造长三角优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59)建立区域一体化农产品展销物流平台。主动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合作,加快冷链物流、直销配送体系建设,高起点打造一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共建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推进区域农业品牌目录和数据库建设,打造长三角农产品电商物流集散地。创建一批名优农产品展会,继续办好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上海)、中国安徽国际农业博览会(合肥)等重要展会,不断提升安徽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专栏15 现代农业提升工程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粮食主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管护行动,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提升现代种业发展水平,在皖北、沿江等地规划建设一批水产种质资源和良种繁殖场,加快主要粮食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加快绿色农业科技创新,推动重型农机、绿色投入品等领域自主创新,持续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构建智慧农业体系,打造智慧农田、智慧粮食、智慧水利、智慧农业气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全面防控,推进养殖业“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新模式。加快“绿色皖农”品牌培育,提高“三品一标”认证覆盖率。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900万吨以上。
提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主食产业化和大豆制品产业等,推进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聚集。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六)提升乡村发展品质。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现代乡村治理能力。(60)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学好用活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开展以“三大革命”“三大行动”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61)积极推进省界美丽乡村建设。在苏浙皖交界地带,依托毗邻区山水相依、村庄相连、人文相亲的独特优势,推动跨区域美丽乡村合作共建、等高对接。(62)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开展古镇名村等农村传统建筑挂牌保护,保存历史记忆。深入推进“送戏进万村”等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农村传统工艺振兴,提升农民精神风貌。(63)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打造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县乡政务服务向行政村延伸,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倡导新时代乡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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