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审批,提供便利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通知》提出了五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各地区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继续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做好防控工作,并按照分区分级原则,以县域为单位采取差异化防控和复工复产措施。低风险地区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对中、高风险两类地区,省级政府要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最少、必需原则分别制定公布全省统一的复工复产条件,对确有必要的审批和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或索要证明,严禁向企业收取保证金。全面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一口受理、并行办理”,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复工复产审批制改为备案或告知承诺制。
二是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作用,使各项政策易于知晓、服务事项一站办理。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急需的政务数据实现共享。
三是完善为复工复产企业服务机制。提升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事项审批效率,鼓励通过网络、视频等开展项目评估评审,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许可证予以适当延期。探索推行“企业管家”、“企业服务包”等举措,为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提供服务保障。建立健全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响应机制,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是及时纠正不合理的人流物流管控措施。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原则上不得限制返岗务工人员出行。对确需开具健康证明的,相关地区要推进健康证明跨省互认。鼓励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确保务工人员安全返岗。推进货车司乘人员检疫检测结果跨省互认,减少重复检查。
五是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的监管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规定,强化防控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协调调度防疫物资,及时处置感染案例,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传染风险。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及时总结疫情防控期间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复工复产的典型经验,把一些好的政策和做法规范化、制度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
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审批,规范审批事项和行为,提供便利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现就除湖北省、北京市以外地区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
(一)简化复工复产审批和条件。各地区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继续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做好防控工作,并按照分区分级原则,以县域为单位采取差异化防控和复工复产措施。低风险地区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对于中、高风险两类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最少、必需原则分别制定公布全省统一的复工复产条件,对确有必要的审批和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逐项列明办理程序、材料和时限,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或索要证明,防止出现层层加码、互为前置审批、循环证明等现象。严禁向企业收取复工复产保证金等。对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可设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提高复工复产率。
(二)优化复工复产办理流程。相关地区要积极推行复工复产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自助办理等服务,全面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一口受理、并行办理”,在本行政区域内明确一家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一次性收取材料,相关部门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原则上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复工复产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或告知承诺制,企业按规定做好防疫、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提交备案信息或承诺书后,即可组织复工复产,相关部门通过开展事后现场核查等,确保企业全面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二、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
(三)加快实现复工复产等重点事项网上办。各地区各部门要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专题服务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获取疫情防控信息、办理复工复产等提供便利。同时,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率先实现全程网办。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要大力推行就近办、帮代办、一次办,并采取网上预审、预约排队、邮寄送达等方式,减少现场排队和业务办理时间,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
(四)依托线上平台促进惠企政策落地。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作用,使各项政策易于知晓、服务事项一站办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梳理相关惠企政策措施及网上办事服务,抓紧接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服务专栏内容,鼓励引导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获取相关服务,有效扩大政策惠及面。
(五)围绕复工复产需求抓紧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政务数据共享需求,优化数据共享流程,按照“急用先行、分批推动,成熟一批、共享一批”的原则,对地方和部门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中急需的政务数据,加快推动实现共享。
三、完善为复工复产企业服务机制
(六)提升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事项审批效率。对建设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能评、环评、水电气接入等审批服务事项,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凡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审批、备案等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鼓励通过网络、视频等开展项目评估评审,对确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可以实行容缺受理、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纸质原件。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许可证,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一定期限内再办理延续、变更、换发等业务。
(七)为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提供服务保障。加强跨区域联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上下游协同等问题。重点抓好核心配套供应商等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复工复产,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鼓励地方建立重点企业服务保障制度,探索推行“企业管家”、“企业服务包”等举措,主动靠前服务,帮助企业办理复工复产手续,抓好用工、原材料、资金等要素保障。
(八)建立健全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响应机制。各地区要依托互联网、电话热线等,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订单交付不及时、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鼓励开设中小企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就不可抗力免责等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服务指导。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业务,对复工复产后因发生疫情造成损失的企业提供保险保障,提高理赔服务便利度,消除企业后顾之忧。
四、及时纠正不合理的人流物流管控措施
(九)清理取消阻碍劳动力有序返岗和物资运输的繁琐手续。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原则上不得限制返岗务工人员出行。对确需开具健康证明的,相关地区要大力推进健康证明跨省互认,劳动力输出地可对在省内连续居住14天以上、无可疑症状且不属于隔离观察对象(或已解除隔离观察)的人员出具健康证明,输入地对持输出地(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健康证明、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的人员,可不再实施隔离观察。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立各地互认的流动人口健康标准。加强输入地与输出地对接,鼓励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实施全程防疫管控,实现“家门到车门、车门到厂门”精准流动,确保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与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接,推进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检疫检测结果互认,对在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进行检疫检测且未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货运车辆快速放行,减少重复检查。
五、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的监管服务
(十)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规定,强化防控主体责任,并积极开发运用大数据产品和方案用于支持服务企业防控疫情,建立复工复产企业防疫情况报告制度,及时跟踪掌握人员健康状况。帮助企业协调调度防疫物资。对出现的感染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科学精准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传染风险。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把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做细做扎实。同时,要及时总结疫情防控期间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复工复产的典型经验,把一些好的政策和做法规范化、制度化,重要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由南方电网贵州送变电公司参建的卡麦±400千伏换流站工程土建主体工程复工仪式在西藏昌都市芒康县竹巴龙乡西松贡村举行。卡麦换流站是金上至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起始站,也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特高压换流站,建设海拔突破3760米,计划于2025年年底投运。工程建成后,将对保障金沙江
近日,国网涡阳县供电公司牌坊供电所皖美共产党员服务队队员走进牌坊镇部分企业及商户,开展节后服务走访活动,实地了解企业的用电需求和意见建议,以暖心服务助力企业“开门红”。春节过后,各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为确保客户安全可靠用电,国网涡阳县供电公司牌坊供电所根据企业开工情况,通过主动上门
3月3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能源局以文件形式作出批复,同意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复工复产。至此,该露天煤矿具备依法依规生产的所有条件。按照集团公司战略布局和能投公司总体规划,锡矿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践行“新时代愚公移山”精神,围绕一期工程复产和二期工程复工手续办理,只争朝夕、砥砺前行,先
2月26日,硬梁包水电站建设工程全面复工复产。四川公司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要求,多措并举、积极筹备、迅速启动,坚决做到“六个狠抓”,组织召开复工复产专题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梳理节后施工计划、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参建各方做到人员到位、设备组织到位、条件准备到位,复工复产率达100
北控水务集团各交付项目加速推进节后复工复产。集团领导带队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2月20日至21日,集团高级副总裁王助贫带队到西部大区华宁项目、集团直管昆明餐厨项目调研指导工作,集团采购交付中心总经理李丹、副总经理张书刚陪同检查。王助贫一行听取项目负责人关于现场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的工作
最近几天,电煤市场交易情绪依旧不好,需求有些疲软,市场采购不积极,坑口和港口情况都不太好。据今日智库了解,正月十五过后,各地都忙着复工复产,晋陕蒙主产区的大部分煤矿都恢复正常生产,市场供应增加,煤矿长协煤发运比较稳定,不过由于港口及终端市场需求一般,电煤价格持续小幅下跌。应该说,
2月20日,国网涡阳县供电公司举办2024年“双学周”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共有六支代表队参加此次竞赛活动。此举是该公司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双学周”之“安全学习周”活动的一项具体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全员安全生产能力,确保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接下来的复工复产和春检工
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湛江核电与各参建单位共同吹响“集结号”在节日期间核心子项不停工的基础上今天,广东廉江核电项目全面复工复产在开年之际全力以“复”,跑出湛核速度节后大动员,鼓舞精气神湛江核电召开春节后工作动员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震对春节期间值守员工的辛勤付
2月19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春节后复工复产、全国两会期间以及全年
2月19日,国网河南太康县供电公司组织技术人员,来到春节后复工的中福纺织有限公司了解用电情况,确保企业节后复工正常用电,这是该公司节后主动上门服务,护航企业复工生产用电的一个缩影。春节过后,太康县产业聚集区内纺织、制衣、锅炉制造等一些企业相继复工。为确保企业安全可靠用电,国网太康县
荡开层云万千叠,踏平坎坷成大道。始建于2007年的锡林浩特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在十几年间坎坎坷坷,一度关门停工。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中国大唐党组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解难题、破僵局,系统上下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持续打好煤炭煤化工突围脱困攻坚战,共同解决胜利东二矿复工复产难题,努力为锡矿公
3月16日,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强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处置能力。抓紧补齐重点环节防控设施短板。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设施。加强医疗物资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建设。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
最近,盐城供电公司上下紧密团结,牢记“人民电业为人民”企业宗旨,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力量与抢修队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以赴保障寒潮降温天气下电网和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携手打好疫情防控和电力保供两场硬仗,确保抢修服务优质高效。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保
2022年,昌吉分公司认真贯彻集团公司、新疆公司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直面挑战、以变应变,一体优化推进保供控价、提质增效,坚定履行好央企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控全局,谋好经营“基本盘”2022年,该公司运筹帷幄,制定《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20
近日,随着防疫政策的调整,当前生活垃圾清运面临着涉疫生活垃圾“点多、面广、量少”的态势,如何确保阳性群体产生的垃圾全流程闭环处理?如何保障环卫作业人员及其他市民的健康安全?12月16日,苏州市城管局发布《苏州市环卫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优化收运处
10月下旬起,省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正值迎峰度冬能源保供的关键时期,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企业努力克服疫情对能源生产、运输秩序的影响,进一步加大煤电油气运保障力度,扎实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各项准备工作,为抗击疫情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一、统筹兼顾,有力保障能源产供秩序。对
12月22日,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新阶段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企业宗旨,正式发布电力保供八项服务,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以赴保供电、保服务,坚决兜牢民生用电底线,服务人民群众温暖过冬。01全力保障涉
近日,全国多地陆续发布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各地均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涉及核酸、出行、就医等多方面,在合适的时机进行合适的调整,这就是科学的态度。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局外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日常疫情防控中的一举一动,每个人都将成为织密疫情防护网的
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30日,国网池州供电公司建设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心抗疫共克时艰”主题党日活动。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
11月25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视频会,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会议精神,通报近期内外部安全事故情况,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再研判、再部署、再落实。集团公司党组书
当前,面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病毒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的态势,国网讷河市供电公司积极履行自身社会责任,靠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了战“疫”共产党员服务队。自21日起,每日派出6名志愿者奔赴核酸采样点,服务队员们与医务人员并肩作战,让党旗飘扬在战“疫”一线,
近日,随着防疫政策的调整,当前生活垃圾清运面临着涉疫生活垃圾“点多、面广、量少”的态势,如何确保阳性群体产生的垃圾全流程闭环处理?如何保障环卫作业人员及其他市民的健康安全?12月16日,苏州市城管局发布《苏州市环卫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优化收运处
为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0月29日,福建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存在问题,全市汽车产业总体规模相对偏小,高精尖技术企业占比不高,尚未形成相对完善的本地配套体系。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环卫车、物流车等领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强化企事业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
日前,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府办〔2023〕133号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党政机关公
为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强化企事业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企事业单位(一)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二)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武汉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规定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单位、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单位、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控排单位、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重污染行业内的单位;从事环境治理的单位;从事环境服务的单位;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全文如下: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完善我省生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社会信
碳管家网获悉,为推进本市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本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强化企事业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2年9月4日生效。全文如下: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8月8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修复管理规定(试行)》,本办法2022年9月4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9月3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修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规〔2022〕6号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
8月8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2022年9月4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9月3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环规〔2022〕5号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
8月3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深圳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自愿购买核证减排量实施碳中和,履行绿色低碳社会责任。对于自愿购买核证减排量实施碳中和的,应当通过碳普惠统一管理平台提交自愿实施碳中和申请。碳普惠统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