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天津发布《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如下:
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协同治理大气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按照国家试点要求对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相关管理(应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统一管理的碳排放权交易活动除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碳排放权交易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 市生态环境局是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交易主体范围的确定、配额分配与发放、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及市场运行等碳排放权交易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国资、金融、财政、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配额管理
第五条 本市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逐步将年度碳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排放单位(以下称纳入企业)纳入配额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根据本市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相关行业碳排放等情况,确定纳入配额管理的行业范围及排放单位的碳排放规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企业名单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
第六条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综合考虑历史排放、行业技术特点、减排潜力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确定配额总量。
第七条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配额总量,制定配额分配方案。
配额分配以免费发放为主、以拍卖或固定价格出售等有偿发放为辅。拍卖或固定价格出售仅在交易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需稳定市场价格时使用,具体规则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因有偿发放配额而获得的资金,全额缴入市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八条 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配额登记注册系统,向纳入企业发放配额。登记注册系统中的信息是配额权属的依据。配额的发放、持有、转让、变更、注销和结转等自登记日起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第九条 纳入企业应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其在登记注册系统所开设的账户,注销至少与其上年度碳排放量等量的配额,履行遵约义务。
第十条 纳入企业可使用一定比例的、依据相关规定取得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其碳排放量。抵消量不得超出其当年实际碳排放量的10%。1单位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1吨二氧化碳排放。
第十一条 纳入企业未注销的配额可结转至后续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纳入企业解散、关停、迁出本市时,应注销与其所属年度实际运营期间所产生实际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额,并将该年度剩余期间的免费配额全部上缴市生态环境局。
纳入企业合并的,其配额及相应权利义务由合并后企业承继。纳入企业分立的,应当依据排放设施的归属,制定合理的配额和遵约义务分割方案,在规定时限内报市生态环境局,并完成配额的变更登记。
第三章 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
第十三条 纳入企业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企业下年度碳排放监测计划报市生态环境局,并严格依据监测计划实施监测。易碳家
碳排放监测计划应明确排放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及相关责任人等内容。
碳排放实际监测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第十四条 本市实施二氧化碳重点排放源报告制度。年度碳排放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以下称报告企业)应于每年第一季度编制本企业上年度的碳排放报告,并于4月30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报告企业应当对所报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报告企业排放规模标准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本市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第三方核查机构有权要求纳入企业提供相关资料、接受现场核查并配合其他核查工作,对纳入企业的年度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纳入企业不得连续三年选择同一家第三方核查机构和相同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
纳入企业于每年4月30日前将碳排放报告连同核查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并提交市生态环境局。
第十六条 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结合纳入企业提交的年度碳排放报告,审定纳入企业的年度碳排放量,并将审定结果通知纳入企业,该结果作为市生态环境局认定纳入企业年度碳排放量的最终结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生态环境局应当对纳入企业碳排放量进行核实或复查:
(一)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报告中的碳排放量差额超过10%或10万吨的;
(二)本年度碳排放量与上年度碳排放量差额超过20%的;
(三)其他需要进行核实或复查的情形。
第四章 碳排放权交易
第十七条 本市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等碳排放权交易品种应在指定的交易机构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交易。交易机构的交易系统应及时记录交易情况,通过登记注册系统进行交割。碳排放权交易纳入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第十八条 纳入企业及符合交易规则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依据本办法可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或从事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业务。
第十九条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为本市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应规范交易活动,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接受市生态环境局和相关部门的监管。
交易机构依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手续费。
第二十条 交易机构应制定本市碳排放权交易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报市生态环境局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市碳排放权交易采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 交易机构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公布碳排放权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 交易机构对碳排放权交易实行实时监控,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报告异常交易情况。
根据需要,交易机构可限制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账户的交易,并报市生态环境局。
第五章 监管与激励
第二十四条 市生态环境局和相关部门对碳排放权交易的下列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一)纳入企业的碳排放监测、报告、交易及遵约等活动;
(二)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活动;
(三)交易机构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及信息发布等活动;
(四)市场参与主体的其他相关业务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价格调控机制,具体操作办法由市生态环境局另行制定。交易价格出现重大波动时,市生态环境局可启动调控机制,通过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向市场投放或回购配额等方式,稳定交易价格,维护市场正常运行。
第二十六条 市生态环境局应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碳排放权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或举报。市生态环境局应如实登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市生态环境局将纳入企业履约情况向财政、税务、金融、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纳入企业未履行遵约义务,差额部分在下一年度分配的配额中予以双倍扣除。
对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虚假核查报告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予以通报,三年内不得在本市从事碳核查业务。
第二十八条 本市鼓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同等条件下,向连续三年按期履约的纳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适时推出以配额作为质押标的的融资方式。
第二十九条 市和区有关部门应支持按期履约的纳入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国家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相关扶持政策和预算内投资所支持的项目。本市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相关扶持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连续三年按期履约的纳入企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称碳排放权,是指依法取得的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权利。碳排放包括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第三十一条 碳排放权配额,是指市生态环境局分配给纳入企业指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是碳排放权的凭证和载体。1单位配额相当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
第三十二条 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施行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2〕1668号)或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取得的核证自愿减排量。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2025年6月30日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政民互动常见问题中,就“已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有哪些?”问题,回答如下:截至2025年3月1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能耗双控”收官之年。本篇报告延续了我们双碳专题研究历篇报告内容,旨在讨论和收集由“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过度后,碳排放控制的制度和流程。依据截止到2025年2月已发布的政策文件,梳理关于“碳排放双控”,碳排放体系建设,碳排放的核算、核查,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一年来,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函,其中提到,完成全省3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含2025年投产机组)碳计量监测装置安装、子站建设和电力碳计量与碳核查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碳计量平台)数据接入,完善省级碳计量平台碳计量审查等应用功能。
北极星碳管家获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扩大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的通知,将当前天津碳市场工业和航空(机场)行业企业纳入标准,由年碳排放2万吨以上调整为1万吨以上。并新增货运港口行业以及水上及航空货物运输行业。通知如下: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天津市碳达峰碳中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就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适用什么增值税税目问题给予答复,明确纳税人发生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配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6%税率。详情如下:问题描述: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适用什么
2月7日,针对碳排放权交易及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在增值税政策方面的适用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发布的“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等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口径”(以下简称“执行口径”)中明确,纳税人发生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配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5日,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广州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开展以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绿证、绿电等绿色低碳发展相关产品为标的的期货产品研发,并与相关碳市场机构开展合作。依托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等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口径。详情如下:问题描述: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适用什么增值税税目?答复口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
2月7日,证监会网站发布的《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提出,丰富资本市场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融资并购及发行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进一步提升绿色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注册便利度。推出更多绿色主题公募基金。鼓励绿色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透露: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陕西履约率100%。陕西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配额管理发电企业59家,截至2024年底,全省参与交易发电企业配额交易量1158万吨,成交额10.8亿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经济发展方
根据RhodiumGroup的最新研究,尽管美国的煤炭发电量降至近60年来的最低水平,但该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24年仅下降了0.2%。电力需求的增加和交通排放的持续增长导致美国排放量总体上“不变”,而经济则增长了2.7%。(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作者:ESmallData)美国是世界上第二大年度排放国,人均排放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文件明确25个省市包含48个试点地区,试点产品包括光伏产品、锂电池、钢铁、电子电器(变压器)等。原文如下: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提出逐步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规则和标准体系,推动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碳足迹,就像脚印一样,简单来说是一件产品从原材料开采开始到最终废物处理处置等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10月9日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京环发〔2024〕16号),用于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详情如下: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纳入本市碳排放权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重点碳排放单位可用于抵销的碳减排量包括全国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本市审定的自愿减排量。鼓励优先使用本地产生的碳减排量。1吨碳减排量可抵销1吨碳排放量。重点碳排放单位使用本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7月30日发布《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鲁环发〔2024〕6号),规定新建“两高”项目新增碳排放量须落实碳排放减量替代,制定替代方案,替代系数为1.1。碳排放替代量计算公式为:Q=E×1.1,其中,Q指碳排放替代量,E指新建“两高”项目新增碳排放量。山东省“两高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集意见。该文件用于规范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重点碳排放单位使用碳减排量抵销部分碳排放量的行为,并明确重点碳排放单位使用碳减排量抵销其部分碳排放量,使用比例不得高于市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该单位年度碳排放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励重点碳排放单位使用绿电,重点碳排放单位2023年度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的绿电碳排放量核算为零;后续将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核算与绿电消纳机制联动。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本次发布的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分为三种口径,包括2021年全国、区域及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2021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和2021年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三种口径的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拟建项目新增碳排放量须落实碳排放减量替代,制定替代方案,替代系数为1.1。“两高”行业范围、替代系数等根据相关要求动态调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
气候专家们对英国首相削弱碳中和政策并不看好。2023年9月20日,英国首相里希·苏纳克站在一个贴着“为更光明的未来做出长期决策”口号的讲台上,公布了一系列将取消、推迟或淡化英国气候政策的决定。尽管苏纳克声称英国仍将致力于实现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目标,即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但他宣布了几条新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8月17日,衡水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衡水市财政局《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投入。发挥市级科技研发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基础研究,支持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8月17日,衡水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衡水市财政局《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统筹,支持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监管体系、碳排放监测和计量体系建设,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能力建设,适应气候变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日前,河北省财政厅印发《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其中提到,推进节能低碳、工业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应用,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高碳行业绿色低碳改造。鼓励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引导更多市场主体成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据北极星碳管家网不完全统计,6月共有19条涉及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出台,包括10个国家级政策、6个省级政策3个市级政策,包括以下地区:上海、内蒙古、湖南、云南、四川、唐山、绍兴、清远。国家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九部门印发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
据北极星碳管家网不完全统计,5月共有23条涉及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出台,包括5个国家级和18个省级政策,包括以下地区: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河南、浙江、海南、四川、云南、山西、陕西、新疆。国家《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5月7日,教育部印发《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月1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承德市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研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据公告显示,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价格310万元。项目服务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1年内技术支撑服务。承德市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
为支撑实现我国2030和2060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发布了相关政策规划管理等文件,本文系统梳理了这些文件,以期为从事该领域的各方工作者提供政策参考。
为支撑实现我国2030和2060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发布了相关政策规划管理等文件,本文系统梳理了这些文件,以期为从事该领域的各方工作者提供政策参考。
钢铁行业是碳减排的重点行业,碳减排是影响钢铁行业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
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推进,加快了碳减排、碳吸收、碳市场交易等产业发展。固废处理利用助力碳减排主要是依靠垃圾焚烧处理实现。垃圾焚烧处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两条路径:一是垃圾焚烧发电可对燃煤发电形成一定替代,在减去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后仍具有较为显著减排效应;二是减少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助力温控目标实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